第一章 離弦火矢
在那大得沒邊兒的莫林夸許大陸上啊,有個人類管事的色利斯特帝國,那勢力強得離譜,周圍的那些小國家、小部落,都被它一股腦兒地劃拉到自個兒版圖裡,還得年年老老實實給它進貢。
這帝國的道路啊,跟人身體裡的血管一樣,密密麻麻鋪滿了整片大陸,可不單單是讓人走路、跑車的地兒,那就是帝國顯擺自個兒權力的大招牌。魔法在這帝國里到處亂竄,跟不要錢似的,不過呢,那些個真正的核心技術,就跟藏在寶庫里的金山銀山一樣,被貴族老爺們緊緊攥在手心,還特精明地把魔法變成驅動機械的玩意兒,整出些以魔法為動力的新奇物件,在道路上嗖一下飛過去,那叫一個氣派。
老百姓們瞅著這表面的花花世界,還以為自個兒掉進蜜罐子裡,到處都是希望和機會呢。可實際上啊,這光鮮背後,黑得伸手不見五指。那些非帝國的老百姓,慘得喲,被壓榨得骨頭都不剩,自由和尊嚴全被剝了個精光,流的血、淌的淚,全成了帝國輝煌的墊腳石。帝國還特缺德,把周圍的非帝國民族當成一個個冷冰冰的數字擺弄,數字越小,就說明帝國越覺著你有用,使勁兒壓榨,全用來養肥它自個兒。
嘿,你再瞧瞧這瓦里博,陽光輕輕巧巧就穿透了淡薄的雲層,暖暖和和地灑在這座城上頭。城四周那森林,長得鬱鬱蔥蔥,綠得冒油,就跟戴了個翠生生的大花環似的。瓦里博在人類帝國的地盤裡,這會兒正熱鬧得跟過年似的。為啥?雖說矮人軍隊打仗的時候憋屈了點兒,可好歹是贏著回來的,正舉行勝利閱兵呢。
矮人軍隊那凱旋的隊伍雄赳赳氣昂昂地踏進廣場,鐵底靴哐哐地踩在石板上,那動靜,跟打雷似的,震得人耳朵嗡嗡響。他們排得整整齊齊,五個人一排,手裡緊緊攥著繡著錘鎬交叉圖案的旗幟,那旗幟被風一吹,可威風啦。
「沸烈國萬歲!矮人萬歲!」隊伍里一下子爆發出嗷嗷吶喊,矮人們那臉漲得通紅,眼睛裡閃著光,滿是自豪。
這沸烈國啊,就在瓦里博城西邊的群山裡頭窩著,那是絕大多數矮人的老家。雖說被人類的色利斯特帝國跟包餃子似的團團圍住,好在還有挺大的自治權,沒被完全拿捏死。
「光榮與榮譽歸於他們!」
看台前,矮人軍官們站得筆直筆直的,跟根標槍似的,拼命維持著隊形,莊重地敬著禮,那模樣,別提多嚴肅了。
可再瞅瞅看台那邊的人類人群,先是飄出幾聲壓得低低的輕笑,跟蚊子哼哼似的,透著股子輕蔑。這時候,人群里有人小聲嘀咕起來。
「令人髮指……」一位穿得花里胡哨,跟只開屏孔雀似的人類貴族,手哆哆嗦嗦地撫著胸口,跟見了鬼似的,倒吸一口涼氣嘆道,「這是公然的侮辱……不可原諒……」
「當沒看見就好。」旁邊那個瘦得跟竹竿似的謀士也附和,眼睛裡的鄙夷都快溢出來了,嘴角往下撇得厲害,好像聞到了啥臭味。「卑劣的種族。」
「了不起,矮人!」
還有一個不知咋形容的傢伙假惺惺地顫抖著手,裝作給遊行隊伍祝福,其實心裡頭全是不屑,他心裡暗自琢磨:他們在為誰歡呼?這被帝國排在第七位的卑劣民族,連最基本的魔法都一竅不通,不就是給帝國當炮灰的料嘛。說到底,打贏這場仗的人是誰?是我們人類還是他們矮人?我得趕緊跟皇帝老兒打小報告,這事兒可不能再這麼下去了。等那幫寫歷史的、抄抄寫寫的開工,必須把他們的作品好好審查一遍,那些個非人種族和亂七八糟的可疑玩意兒,全得從人類編年史里摳出去,抹得乾乾淨淨,一個字都不許留。
再看矮人軍隊這邊,士官和士兵們早就對帝國那些摳搜的緊縮措施憋了一肚子火,退一步越想越氣。經過看台的時候,性子直的矮人忍不住了,朝著人類們彎起手肘,那動作跟要打架似的,更有甚者,攥緊拳頭,手背向人,翹起「粗鄙之指」,這可把心裡的不爽全亮出來了。
加爾森就是其中一個,不過他這名字啊,也就自個兒親人稀罕叫,帝國那些居民,才懶得費神記矮人的名字呢,在他們眼裡,這些矮冬瓜成天吵吵嚷嚷,都長得一個樣,根本分不清誰是誰。
加爾森長著一雙墨綠色的眼睛,一頭紅髮,紅得像燃燒的火苗,還有瀑布似的齊腰長的鬍鬚。他身上裹著黑灰色的皮甲,軟乎乎的皮手套,脖子上還繫著絲綢領巾,這些精緻玩意兒襯得他黝黑的皮膚更黑了,不過也透著股子別樣的精氣神。他身材粗壯得像頭熊,肚子還微微有點鼓,跟揣了個小西瓜似的。
他爹娘打沸烈國搬到這兒生下了他,後來爹娘成了銀行家,日子過得那叫一個舒適,可加爾森這小子,天生就不安分,哪能老老實實享受。
他爹娘跟他嘮過,說這地兒是人類在精靈的廢墟上建起來的,他還聽說瓦里博以前在人類統治下,被一條大得嚇人的蜈蚣給毀過,那蜈蚣跟精靈那條銀色巨龍似的。他現在心裡就犯嘀咕:活該,精靈的遺蹟養出了他,他倒好,跟著帝國去鎮壓精靈,把人家的老家攪得個天翻地覆,這不是恩將仇報嘛,這輩子怕是再也見不著尖耳朵了。前陣子,他們被徵召代表沸烈國參戰,就為了證明對帝國的忠誠,可這一路啊,受的委屈海了去了。
矮人們老是被帝國當成不要錢的炮灰,儘是往最激烈的前線送,每次一到發薪餉,那摳搜勁兒,跟擠快幹了的牙膏似的,擠一點是一點,物資也缺得要命,不說以為鬧饑荒了。加爾森實在是受不了待在瓦里博了,他那些同伴都瞅著他不對勁,說他最近神經兮兮的,老是一個人對著植物嚷嚷。
加爾森可不管別人咋想,他心裡就一個念頭:跑路,離這鬼地方遠遠的。跟其他矮人一樣,他一直用綽號稱呼自己,他都琢磨好了,以後改叫「火矢」,去當個眼裡只有錢的賊,獨來獨往,逍遙自在,誰也管不著。
這帝國的道路啊,跟人身體裡的血管一樣,密密麻麻鋪滿了整片大陸,可不單單是讓人走路、跑車的地兒,那就是帝國顯擺自個兒權力的大招牌。魔法在這帝國里到處亂竄,跟不要錢似的,不過呢,那些個真正的核心技術,就跟藏在寶庫里的金山銀山一樣,被貴族老爺們緊緊攥在手心,還特精明地把魔法變成驅動機械的玩意兒,整出些以魔法為動力的新奇物件,在道路上嗖一下飛過去,那叫一個氣派。
老百姓們瞅著這表面的花花世界,還以為自個兒掉進蜜罐子裡,到處都是希望和機會呢。可實際上啊,這光鮮背後,黑得伸手不見五指。那些非帝國的老百姓,慘得喲,被壓榨得骨頭都不剩,自由和尊嚴全被剝了個精光,流的血、淌的淚,全成了帝國輝煌的墊腳石。帝國還特缺德,把周圍的非帝國民族當成一個個冷冰冰的數字擺弄,數字越小,就說明帝國越覺著你有用,使勁兒壓榨,全用來養肥它自個兒。
嘿,你再瞧瞧這瓦里博,陽光輕輕巧巧就穿透了淡薄的雲層,暖暖和和地灑在這座城上頭。城四周那森林,長得鬱鬱蔥蔥,綠得冒油,就跟戴了個翠生生的大花環似的。瓦里博在人類帝國的地盤裡,這會兒正熱鬧得跟過年似的。為啥?雖說矮人軍隊打仗的時候憋屈了點兒,可好歹是贏著回來的,正舉行勝利閱兵呢。
矮人軍隊那凱旋的隊伍雄赳赳氣昂昂地踏進廣場,鐵底靴哐哐地踩在石板上,那動靜,跟打雷似的,震得人耳朵嗡嗡響。他們排得整整齊齊,五個人一排,手裡緊緊攥著繡著錘鎬交叉圖案的旗幟,那旗幟被風一吹,可威風啦。
「沸烈國萬歲!矮人萬歲!」隊伍里一下子爆發出嗷嗷吶喊,矮人們那臉漲得通紅,眼睛裡閃著光,滿是自豪。
這沸烈國啊,就在瓦里博城西邊的群山裡頭窩著,那是絕大多數矮人的老家。雖說被人類的色利斯特帝國跟包餃子似的團團圍住,好在還有挺大的自治權,沒被完全拿捏死。
「光榮與榮譽歸於他們!」
看台前,矮人軍官們站得筆直筆直的,跟根標槍似的,拼命維持著隊形,莊重地敬著禮,那模樣,別提多嚴肅了。
可再瞅瞅看台那邊的人類人群,先是飄出幾聲壓得低低的輕笑,跟蚊子哼哼似的,透著股子輕蔑。這時候,人群里有人小聲嘀咕起來。
「令人髮指……」一位穿得花里胡哨,跟只開屏孔雀似的人類貴族,手哆哆嗦嗦地撫著胸口,跟見了鬼似的,倒吸一口涼氣嘆道,「這是公然的侮辱……不可原諒……」
「當沒看見就好。」旁邊那個瘦得跟竹竿似的謀士也附和,眼睛裡的鄙夷都快溢出來了,嘴角往下撇得厲害,好像聞到了啥臭味。「卑劣的種族。」
「了不起,矮人!」
還有一個不知咋形容的傢伙假惺惺地顫抖著手,裝作給遊行隊伍祝福,其實心裡頭全是不屑,他心裡暗自琢磨:他們在為誰歡呼?這被帝國排在第七位的卑劣民族,連最基本的魔法都一竅不通,不就是給帝國當炮灰的料嘛。說到底,打贏這場仗的人是誰?是我們人類還是他們矮人?我得趕緊跟皇帝老兒打小報告,這事兒可不能再這麼下去了。等那幫寫歷史的、抄抄寫寫的開工,必須把他們的作品好好審查一遍,那些個非人種族和亂七八糟的可疑玩意兒,全得從人類編年史里摳出去,抹得乾乾淨淨,一個字都不許留。
再看矮人軍隊這邊,士官和士兵們早就對帝國那些摳搜的緊縮措施憋了一肚子火,退一步越想越氣。經過看台的時候,性子直的矮人忍不住了,朝著人類們彎起手肘,那動作跟要打架似的,更有甚者,攥緊拳頭,手背向人,翹起「粗鄙之指」,這可把心裡的不爽全亮出來了。
加爾森就是其中一個,不過他這名字啊,也就自個兒親人稀罕叫,帝國那些居民,才懶得費神記矮人的名字呢,在他們眼裡,這些矮冬瓜成天吵吵嚷嚷,都長得一個樣,根本分不清誰是誰。
加爾森長著一雙墨綠色的眼睛,一頭紅髮,紅得像燃燒的火苗,還有瀑布似的齊腰長的鬍鬚。他身上裹著黑灰色的皮甲,軟乎乎的皮手套,脖子上還繫著絲綢領巾,這些精緻玩意兒襯得他黝黑的皮膚更黑了,不過也透著股子別樣的精氣神。他身材粗壯得像頭熊,肚子還微微有點鼓,跟揣了個小西瓜似的。
他爹娘打沸烈國搬到這兒生下了他,後來爹娘成了銀行家,日子過得那叫一個舒適,可加爾森這小子,天生就不安分,哪能老老實實享受。
他爹娘跟他嘮過,說這地兒是人類在精靈的廢墟上建起來的,他還聽說瓦里博以前在人類統治下,被一條大得嚇人的蜈蚣給毀過,那蜈蚣跟精靈那條銀色巨龍似的。他現在心裡就犯嘀咕:活該,精靈的遺蹟養出了他,他倒好,跟著帝國去鎮壓精靈,把人家的老家攪得個天翻地覆,這不是恩將仇報嘛,這輩子怕是再也見不著尖耳朵了。前陣子,他們被徵召代表沸烈國參戰,就為了證明對帝國的忠誠,可這一路啊,受的委屈海了去了。
矮人們老是被帝國當成不要錢的炮灰,儘是往最激烈的前線送,每次一到發薪餉,那摳搜勁兒,跟擠快幹了的牙膏似的,擠一點是一點,物資也缺得要命,不說以為鬧饑荒了。加爾森實在是受不了待在瓦里博了,他那些同伴都瞅著他不對勁,說他最近神經兮兮的,老是一個人對著植物嚷嚷。
加爾森可不管別人咋想,他心裡就一個念頭:跑路,離這鬼地方遠遠的。跟其他矮人一樣,他一直用綽號稱呼自己,他都琢磨好了,以後改叫「火矢」,去當個眼裡只有錢的賊,獨來獨往,逍遙自在,誰也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