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不租了,限你在一個星期內搬走。
第243章 不租了,限你在一個星期內搬走。
先是把楊知雪送回宿舍。
江澈才返回百果匯。
路上。
還想著分別時,楊知雪給他的那個吻,讓他心情沒由來的變得愉快。
甜甜的。
是唇膏的味道。
然而他的好心情很快的就破滅了。
因為百果匯里,此時正大馬金刀的坐著一個中年男人。
這個人,江澈認識。
這是他的房東高大東。
看見江澈從車上下來,高大東當即就陰陽怪氣的道,
「喲。」
「小江老闆,看來是賺大錢了,連車都換了。」
「房東你是有什麼事嗎?」
江澈皺眉。
江母則趕緊上前,著急的把江澈拉到一邊小聲說道,
「小澈。」
「他說這檔口是他的,他現在不租了,想收回去。」
「小澈,這可怎麼辦啊?我們家在這裡投了那麼多錢,這生意眼看著才好起來。」
「爸呢?」
江澈問道。
「你爸剛學車回來,我怕他知道著急,就趕緊讓他出去送貨了。」
江母說道。
「行。」
「我知道了。」
江澈臉色瞬間陰沉。
旋即轉頭,
「房東。」
「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們之間可是簽過租房合同的,一共五年,並且我還把所有租金都打給你了。」
「現在你說不租就不租了,怎麼可能?」
「小江啊。」
高大東則笑眯眯的站起來,
「咱們做人做事要活套一點,什麼合同,合同有什麼用?」
「我才是房東,我想認他是合同,那他就是合同,不認那他就不是。」
「小江,沒想到你也挺聰明的嘛。」
「這檔口,我今天在外面也看一天了,你這一天最起碼也得掙好幾千上萬吧?」
「結果你就給我四萬五的租金?」
「嘖嘖嘖,真是好手段,好聰明啊。」
看著他,江澈臉色更加陰沉,
「能賺多少錢是我的本事。」
「所以我現在不想租給你了。」
高大東攤攤手,一臉的無賴樣子,
「你給我的租金我也可以退一部分給你。」
「現在我不想租了,怎麼樣?行不行?」
「給你一個星期的時間把店搬走,我也不管你搬到哪去,反正搬走就行,至於租金等你搬走了,我自然會退給你。」
說完就大馬金刀的向著外面離開。
看著他的背影。
江澈咬牙,拳頭緊握。
「老闆。」
「小澈。」
蘭蘭跟江母他們見此趕緊走了過來,緊張問道,
「怎麼辦啊老闆。」
「沒關係。」
「我們有合同約束著呢,他趕不走我們。」
江澈轉身,深吸口氣安撫道,
「你們都把心放肚子裡,沒事。」
「可是小澈……」
江母還是很擔心。
「媽。」
「沒事。」
「這是你先別讓爸知道,他那脾氣自從離開江家村後就有些火爆,我怕他知道了會出事。」
「放心,這個事交給我來解決。」
走出百果匯。
江澈想了想,還是先給張偉律師打去一個電話。
但就在等待接通的過程中,江澈無意中就撇見了高大東的車子。
車裡還坐著一個女人。
女人是大波浪頭髮,化著淡妝,有些面熟。
江澈猛的轉頭,看向百果匯隔壁的芊芊手美容店。
只見裡面只有一個服務員在玩手機,芊芊手的老闆李美玲卻不在裡面。
這一刻。
江澈確定了。
高大東會突然從外地回來。
並且提出退租的要求,背後肯定是李美玲在搞鬼。
這賤女人。
江澈心中憤怒。
……
「東哥。」
「怎麼樣?他同意了嗎?」
見高大東上車,李美玲就媚笑著貼上去。
「他怎麼可能會同意?」
「不過這檔口就是我的,同不同意哪還由的著他?」
「我給他下了最後通牒。」
無一錯一首一發一內一容一在一一看!
「一個星期,一個星期,他要不搬走的話,我就自己來搬。」
高大東笑呵呵的,一把摟住李美玲的腰肢,
「美玲,怎麼樣?我做這些你還滿意吧?要不今晚你再陪我一次?」
李美玲咯咯咯的笑。
心中厭惡,暗罵高大東貪得無厭,但嘴裡卻還是說道,
「東哥。」
「你昨天太厲害了,可把我折騰壞了,要不咱再等等,等明天我緩一下吧。」
「呵呵。」
高大東表情瞬間冷漠,
「李美玲。」
「你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麼。」
「什麼親戚要開店,我看是你自己想要吧。」
「今天我也在外面看了好久,現在這個檔口就是個金餑餑,你想要真那麼簡單?」
「我告訴你,這幾天你還不把我陪舒服了,門都沒有。」
李美玲身體僵硬。
……
「餵。」
「江老闆。」
「強制執行那邊我已經申請了,到現在還沒有消息,你先別急,我明天再去法院催催。」
電話剛接通,裡面就傳來了張偉律師的聲音。
「張偉律師。」
「這次打電話不是因為那個。」
「我是有其他的事先向您諮詢一下。」
江澈只能苦笑。
「哦?」
「什麼事?」
張偉律師驚訝。
旋即,江澈便將剛才發生的事,給張偉律師原原本本的複述了一遍。
聽完之後,張偉律師沉默了些許,這才斟酌著用詞,
「你是說你們之間有合同?」
「對。」
江澈點頭。
「那合同上有沒有標明租賃期限?」
「有。」
「我連租金都一次性給他繳納了。」
江澈回答。
「關於違約金的條款,你們在合同上寫了嗎?」
張偉律師再次問道,
「這樣吧江老闆。」
「你待會,將合同用彩信發給我,我先看看合同吧。」
「好的好的。」
江澈趕緊點頭,
「我現在就回去。」
返回家裡。
江澈找到當初的租賃合同。
拍好照後,就利用彩信功能發送到了張偉律師的手機上。
大概過了十分鐘左右時間,張偉律師的電話就打了過來,裡面的聲音很是沉重,
「江老闆。」
「你這個合同我看過了。」
「現在呢,有兩條路擺在面前。」
「要麼,你就死扛著,堅決不搬走,因為合同法就是這麼規定的,在合同期限範圍內,他即使是房東,也沒有權利將你趕走。」
「只不過這樣做的話,你恐怕會有些麻煩。」
「你也知道咱們南城嘛,有些人確實挺潑皮無賴的。」
……
PS:這裡我查了,網上還有另一種說法。
房東對於房屋擁有物權。
租賃房子的房客享有的則是債權。
在法律上,物權效力高於債權,也就是說,房東只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就還是能將房客趕走。
總之兩種說法。
法律這種東西我也是半桶水。
……
(本章完)
先是把楊知雪送回宿舍。
江澈才返回百果匯。
路上。
還想著分別時,楊知雪給他的那個吻,讓他心情沒由來的變得愉快。
甜甜的。
是唇膏的味道。
然而他的好心情很快的就破滅了。
因為百果匯里,此時正大馬金刀的坐著一個中年男人。
這個人,江澈認識。
這是他的房東高大東。
看見江澈從車上下來,高大東當即就陰陽怪氣的道,
「喲。」
「小江老闆,看來是賺大錢了,連車都換了。」
「房東你是有什麼事嗎?」
江澈皺眉。
江母則趕緊上前,著急的把江澈拉到一邊小聲說道,
「小澈。」
「他說這檔口是他的,他現在不租了,想收回去。」
「小澈,這可怎麼辦啊?我們家在這裡投了那麼多錢,這生意眼看著才好起來。」
「爸呢?」
江澈問道。
「你爸剛學車回來,我怕他知道著急,就趕緊讓他出去送貨了。」
江母說道。
「行。」
「我知道了。」
江澈臉色瞬間陰沉。
旋即轉頭,
「房東。」
「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們之間可是簽過租房合同的,一共五年,並且我還把所有租金都打給你了。」
「現在你說不租就不租了,怎麼可能?」
「小江啊。」
高大東則笑眯眯的站起來,
「咱們做人做事要活套一點,什麼合同,合同有什麼用?」
「我才是房東,我想認他是合同,那他就是合同,不認那他就不是。」
「小江,沒想到你也挺聰明的嘛。」
「這檔口,我今天在外面也看一天了,你這一天最起碼也得掙好幾千上萬吧?」
「結果你就給我四萬五的租金?」
「嘖嘖嘖,真是好手段,好聰明啊。」
看著他,江澈臉色更加陰沉,
「能賺多少錢是我的本事。」
「所以我現在不想租給你了。」
高大東攤攤手,一臉的無賴樣子,
「你給我的租金我也可以退一部分給你。」
「現在我不想租了,怎麼樣?行不行?」
「給你一個星期的時間把店搬走,我也不管你搬到哪去,反正搬走就行,至於租金等你搬走了,我自然會退給你。」
說完就大馬金刀的向著外面離開。
看著他的背影。
江澈咬牙,拳頭緊握。
「老闆。」
「小澈。」
蘭蘭跟江母他們見此趕緊走了過來,緊張問道,
「怎麼辦啊老闆。」
「沒關係。」
「我們有合同約束著呢,他趕不走我們。」
江澈轉身,深吸口氣安撫道,
「你們都把心放肚子裡,沒事。」
「可是小澈……」
江母還是很擔心。
「媽。」
「沒事。」
「這是你先別讓爸知道,他那脾氣自從離開江家村後就有些火爆,我怕他知道了會出事。」
「放心,這個事交給我來解決。」
走出百果匯。
江澈想了想,還是先給張偉律師打去一個電話。
但就在等待接通的過程中,江澈無意中就撇見了高大東的車子。
車裡還坐著一個女人。
女人是大波浪頭髮,化著淡妝,有些面熟。
江澈猛的轉頭,看向百果匯隔壁的芊芊手美容店。
只見裡面只有一個服務員在玩手機,芊芊手的老闆李美玲卻不在裡面。
這一刻。
江澈確定了。
高大東會突然從外地回來。
並且提出退租的要求,背後肯定是李美玲在搞鬼。
這賤女人。
江澈心中憤怒。
……
「東哥。」
「怎麼樣?他同意了嗎?」
見高大東上車,李美玲就媚笑著貼上去。
「他怎麼可能會同意?」
「不過這檔口就是我的,同不同意哪還由的著他?」
「我給他下了最後通牒。」
無一錯一首一發一內一容一在一一看!
「一個星期,一個星期,他要不搬走的話,我就自己來搬。」
高大東笑呵呵的,一把摟住李美玲的腰肢,
「美玲,怎麼樣?我做這些你還滿意吧?要不今晚你再陪我一次?」
李美玲咯咯咯的笑。
心中厭惡,暗罵高大東貪得無厭,但嘴裡卻還是說道,
「東哥。」
「你昨天太厲害了,可把我折騰壞了,要不咱再等等,等明天我緩一下吧。」
「呵呵。」
高大東表情瞬間冷漠,
「李美玲。」
「你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麼。」
「什麼親戚要開店,我看是你自己想要吧。」
「今天我也在外面看了好久,現在這個檔口就是個金餑餑,你想要真那麼簡單?」
「我告訴你,這幾天你還不把我陪舒服了,門都沒有。」
李美玲身體僵硬。
……
「餵。」
「江老闆。」
「強制執行那邊我已經申請了,到現在還沒有消息,你先別急,我明天再去法院催催。」
電話剛接通,裡面就傳來了張偉律師的聲音。
「張偉律師。」
「這次打電話不是因為那個。」
「我是有其他的事先向您諮詢一下。」
江澈只能苦笑。
「哦?」
「什麼事?」
張偉律師驚訝。
旋即,江澈便將剛才發生的事,給張偉律師原原本本的複述了一遍。
聽完之後,張偉律師沉默了些許,這才斟酌著用詞,
「你是說你們之間有合同?」
「對。」
江澈點頭。
「那合同上有沒有標明租賃期限?」
「有。」
「我連租金都一次性給他繳納了。」
江澈回答。
「關於違約金的條款,你們在合同上寫了嗎?」
張偉律師再次問道,
「這樣吧江老闆。」
「你待會,將合同用彩信發給我,我先看看合同吧。」
「好的好的。」
江澈趕緊點頭,
「我現在就回去。」
返回家裡。
江澈找到當初的租賃合同。
拍好照後,就利用彩信功能發送到了張偉律師的手機上。
大概過了十分鐘左右時間,張偉律師的電話就打了過來,裡面的聲音很是沉重,
「江老闆。」
「你這個合同我看過了。」
「現在呢,有兩條路擺在面前。」
「要麼,你就死扛著,堅決不搬走,因為合同法就是這麼規定的,在合同期限範圍內,他即使是房東,也沒有權利將你趕走。」
「只不過這樣做的話,你恐怕會有些麻煩。」
「你也知道咱們南城嘛,有些人確實挺潑皮無賴的。」
……
PS:這裡我查了,網上還有另一種說法。
房東對於房屋擁有物權。
租賃房子的房客享有的則是債權。
在法律上,物權效力高於債權,也就是說,房東只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就還是能將房客趕走。
總之兩種說法。
法律這種東西我也是半桶水。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