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 盼頭
陳皓繞著足球場外圈的跑道,跑了八圈,捂著肚子停了下來。
西嵐一中的跑道,一圈有400米,八圈也就是三公里多一點。
陳皓的小腹傳來酸痛的感覺。
主要是身體還沒有適應長跑的節奏,出現這樣的情況很正常。
經常規律性地跑步,跑多了,身體適應了,也就好了。
今晚一開始來跑步的時候,有三個人:陳皓、趙成龍、李恆楓。
跑著跑著,不知道為什麼,另外兩個人就不見了。
陳皓去小賣部買了三瓶水,坐在足球場邊的台階上,看著足球場上稀稀拉拉的人。
人太少了,與大學相比。
而且都是些情侶。
足球場也沒有開燈,除了教職工有足球賽的時候,學校是不可能開足球場上的燈的。
足球場的對面,一網之隔,就是籃球場。
籃球場一共四個全場,也就是八個半場。
此時此刻,都被打籃球的同學占據了。
中學時期的籃球場,除了星期六星期天,課餘時間就沒有空的時候。
陳皓猜想趙成龍和李恆楓肯定跑去打籃球去了。
這兩個人跑著跑著就溜了,剛開始來的時候,還說陪他一直跑到最後。
坐下來之後,小腹就沒有那麼痛了。
陳皓感覺此時此刻,身體裡的每一個細胞都是積極向上的。
長跑完之後的狀態就是如此快樂。
坐著休息了十分鐘,陳皓的腿上被蚊子叮了好幾個包。
在這個世界上,要說他最討厭的生物,非蚊子莫屬了。
小小一隻,叮起人來,毫不留情。
陳皓忍受不了這樣的折磨,拿著水直接回宿舍了。
……
312宿舍內。
洗完澡的陳皓穿著條小短褲,光著身子,翹著二郎腿,躺在床上。
打開手機,給鄭璐絲髮了一條消息:「喂,小鄭同學,我有大事找你!」
發完消息就不看手機了,鄭璐絲是不可能秒回他的。
這個女人好像從來就沒有秒回的習慣。
不知道會不會秒回周俊峰。
陳皓掏出《魯濱遜漂流記》繼續看,他已經看到「星期五」第一次出現那一章。
很快,我們的魯濱遜同志就不用一個人孤獨地生活了。
陳皓每次看《魯濱遜漂流記》的時候,就很想像那種荒野求生主人翁一樣,去一個荒島求生一陣子。
感覺會很爽。
實際上這種感覺是錯覺。
現代人一個人去野外求生,先不說求生技能什麼的,光是那種一個人的孤獨感就很難忍受。
不過,有一說一,那種從無到有的建造自己小窩的感覺,會讓人很有成就感。
陳皓讀得很認真,宿舍里吵鬧的環境都沒有打擾到他。
直到手機輕微的振動,才讓他從聚精會神的閱讀中抽出。
鄭璐絲:「?」
「什麼事?」
陳皓:「想問下你去新加坡的時候,有沒有去魚尾獅公園?」
鄭璐絲:「去了。」
「怎麼了?」
陳皓:「我主要是對魚尾獅公園比較好奇。」
鄭璐絲:「哦。」
陳皓:「我看美食雜誌,那附近有家特別好吃的餐廳,很想去。」
「有機會的話,一定要去一次。」
「什麼餐廳啊?」
「西餐廳。看雜誌上說是上了米其林評分的。」
「米其林評分是什麼?」
陳皓有點意想不到,我們的鄭大小姐居然會不知道什麼是米其林。
好吧,其實這也很正常。
為什麼人家就一定要知道呢?
是啊,這個世界上其實有很多東西是沒有必要知道的,知道了會怎樣,不知道又會怎樣。
你就算什麼都不知道,也可以好好的生活。
知道得比別人多,就像吃得比別人多一樣,沒有任何可以炫耀的點。
「就是一個搞輪胎的公司,搞的一個美食評分,在全世界尋找好吃的餐廳評分。」
陳皓細細回想了一下自己發的這句話,有沒有什麼錯誤的點。
好像對,又好像不對。
「萬一不好吃呢?」鄭璐絲髮消息過來。
是啊,萬一不好吃呢,所謂的權威美食評分,就一定會好吃嗎?
位高權重的人說的話,就一定是對的嗎?
什麼是對?
什麼是錯?
如何判斷?
陳皓覺得今晚和鄭璐絲的談話,有一些值得思考的東西在裡面的。
陳皓思考了半天,沒想出個所以然,也沒悟出什麼道理。
時間卻飛速流逝。
鄭璐絲的QQ也不想回了。
總是像個舔狗一樣去找別人聊天,也沒有這個必要。
想聊就聊一下,不想聊就不聊。
就算她是喜歡的人。
和女孩子聊天是一門藝術,撩女孩子是一門技術活。
陳皓自認還是水平不夠,完全就是尬聊。
需要多多學習。
必須得花點心思讓鄭璐絲覺得他是個幽默有趣的人。
他突然又想跟鄭璐絲聊天了。
陳皓:「你想吃西紅柿冰淇淋和,還是草莓冰淇淋?」
陳皓問了一個很無聊的問題。
鄭璐絲:「我覺得都不好吃吧。」
陳皓:「如果非要選一個呢?」
鄭璐絲:「草莓冰淇淋吧。」
陳皓:「我也選草莓冰淇淋。」
鄭璐絲:「為什麼呢?」
陳皓:「聽到這個名字就很喜歡。」
鄭璐絲:「……」
陳皓很想像魯濱遜一樣去某一個荒島,從無到有,創造出自己想要的東西。
想要自己蓋一間小屋,尋找淡水,種糧食,馴養動物……
過著神仙一般的日子……
但陳皓腦子裡的另一個自己,在無情地嘲諷他。
他說的這一切都是不現實的東西。
他根本不用去荒島,他去一個有吃有住有水電但沒有網絡的山上,待一個星期都會受不了的。
就更別說去一個荒島了。
一個人住在一個無人的小島上,沒有吃的,沒有喝的,沒人跟你聊天,時間久了,整個人恐怕都蔫了吧。
有誰能像魯濱遜一樣生活得那麼久?
如果讓他荒島求生99天,然後鄭璐絲就會跟他在一起呢?
好吧,這也許可以考慮一下。
為了愛情,陳皓覺得自己能夠忍受這樣的寂寞。
如果真可以這樣的話,他肯定會去的。
能堅持幾天不重要,但他肯定會去。
因為,至少有一個目標。
讓漫長的荒島求生還能有點盼頭。
人是需要這個盼頭的。
不然就是行屍走肉。
西嵐一中的跑道,一圈有400米,八圈也就是三公里多一點。
陳皓的小腹傳來酸痛的感覺。
主要是身體還沒有適應長跑的節奏,出現這樣的情況很正常。
經常規律性地跑步,跑多了,身體適應了,也就好了。
今晚一開始來跑步的時候,有三個人:陳皓、趙成龍、李恆楓。
跑著跑著,不知道為什麼,另外兩個人就不見了。
陳皓去小賣部買了三瓶水,坐在足球場邊的台階上,看著足球場上稀稀拉拉的人。
人太少了,與大學相比。
而且都是些情侶。
足球場也沒有開燈,除了教職工有足球賽的時候,學校是不可能開足球場上的燈的。
足球場的對面,一網之隔,就是籃球場。
籃球場一共四個全場,也就是八個半場。
此時此刻,都被打籃球的同學占據了。
中學時期的籃球場,除了星期六星期天,課餘時間就沒有空的時候。
陳皓猜想趙成龍和李恆楓肯定跑去打籃球去了。
這兩個人跑著跑著就溜了,剛開始來的時候,還說陪他一直跑到最後。
坐下來之後,小腹就沒有那麼痛了。
陳皓感覺此時此刻,身體裡的每一個細胞都是積極向上的。
長跑完之後的狀態就是如此快樂。
坐著休息了十分鐘,陳皓的腿上被蚊子叮了好幾個包。
在這個世界上,要說他最討厭的生物,非蚊子莫屬了。
小小一隻,叮起人來,毫不留情。
陳皓忍受不了這樣的折磨,拿著水直接回宿舍了。
……
312宿舍內。
洗完澡的陳皓穿著條小短褲,光著身子,翹著二郎腿,躺在床上。
打開手機,給鄭璐絲髮了一條消息:「喂,小鄭同學,我有大事找你!」
發完消息就不看手機了,鄭璐絲是不可能秒回他的。
這個女人好像從來就沒有秒回的習慣。
不知道會不會秒回周俊峰。
陳皓掏出《魯濱遜漂流記》繼續看,他已經看到「星期五」第一次出現那一章。
很快,我們的魯濱遜同志就不用一個人孤獨地生活了。
陳皓每次看《魯濱遜漂流記》的時候,就很想像那種荒野求生主人翁一樣,去一個荒島求生一陣子。
感覺會很爽。
實際上這種感覺是錯覺。
現代人一個人去野外求生,先不說求生技能什麼的,光是那種一個人的孤獨感就很難忍受。
不過,有一說一,那種從無到有的建造自己小窩的感覺,會讓人很有成就感。
陳皓讀得很認真,宿舍里吵鬧的環境都沒有打擾到他。
直到手機輕微的振動,才讓他從聚精會神的閱讀中抽出。
鄭璐絲:「?」
「什麼事?」
陳皓:「想問下你去新加坡的時候,有沒有去魚尾獅公園?」
鄭璐絲:「去了。」
「怎麼了?」
陳皓:「我主要是對魚尾獅公園比較好奇。」
鄭璐絲:「哦。」
陳皓:「我看美食雜誌,那附近有家特別好吃的餐廳,很想去。」
「有機會的話,一定要去一次。」
「什麼餐廳啊?」
「西餐廳。看雜誌上說是上了米其林評分的。」
「米其林評分是什麼?」
陳皓有點意想不到,我們的鄭大小姐居然會不知道什麼是米其林。
好吧,其實這也很正常。
為什麼人家就一定要知道呢?
是啊,這個世界上其實有很多東西是沒有必要知道的,知道了會怎樣,不知道又會怎樣。
你就算什麼都不知道,也可以好好的生活。
知道得比別人多,就像吃得比別人多一樣,沒有任何可以炫耀的點。
「就是一個搞輪胎的公司,搞的一個美食評分,在全世界尋找好吃的餐廳評分。」
陳皓細細回想了一下自己發的這句話,有沒有什麼錯誤的點。
好像對,又好像不對。
「萬一不好吃呢?」鄭璐絲髮消息過來。
是啊,萬一不好吃呢,所謂的權威美食評分,就一定會好吃嗎?
位高權重的人說的話,就一定是對的嗎?
什麼是對?
什麼是錯?
如何判斷?
陳皓覺得今晚和鄭璐絲的談話,有一些值得思考的東西在裡面的。
陳皓思考了半天,沒想出個所以然,也沒悟出什麼道理。
時間卻飛速流逝。
鄭璐絲的QQ也不想回了。
總是像個舔狗一樣去找別人聊天,也沒有這個必要。
想聊就聊一下,不想聊就不聊。
就算她是喜歡的人。
和女孩子聊天是一門藝術,撩女孩子是一門技術活。
陳皓自認還是水平不夠,完全就是尬聊。
需要多多學習。
必須得花點心思讓鄭璐絲覺得他是個幽默有趣的人。
他突然又想跟鄭璐絲聊天了。
陳皓:「你想吃西紅柿冰淇淋和,還是草莓冰淇淋?」
陳皓問了一個很無聊的問題。
鄭璐絲:「我覺得都不好吃吧。」
陳皓:「如果非要選一個呢?」
鄭璐絲:「草莓冰淇淋吧。」
陳皓:「我也選草莓冰淇淋。」
鄭璐絲:「為什麼呢?」
陳皓:「聽到這個名字就很喜歡。」
鄭璐絲:「……」
陳皓很想像魯濱遜一樣去某一個荒島,從無到有,創造出自己想要的東西。
想要自己蓋一間小屋,尋找淡水,種糧食,馴養動物……
過著神仙一般的日子……
但陳皓腦子裡的另一個自己,在無情地嘲諷他。
他說的這一切都是不現實的東西。
他根本不用去荒島,他去一個有吃有住有水電但沒有網絡的山上,待一個星期都會受不了的。
就更別說去一個荒島了。
一個人住在一個無人的小島上,沒有吃的,沒有喝的,沒人跟你聊天,時間久了,整個人恐怕都蔫了吧。
有誰能像魯濱遜一樣生活得那麼久?
如果讓他荒島求生99天,然後鄭璐絲就會跟他在一起呢?
好吧,這也許可以考慮一下。
為了愛情,陳皓覺得自己能夠忍受這樣的寂寞。
如果真可以這樣的話,他肯定會去的。
能堅持幾天不重要,但他肯定會去。
因為,至少有一個目標。
讓漫長的荒島求生還能有點盼頭。
人是需要這個盼頭的。
不然就是行屍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