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 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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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皓繞著足球場外圈的跑道,跑了八圈,捂著肚子停了下來。

  西嵐一中的跑道,一圈有400米,八圈也就是三公里多一點。

  陳皓的小腹傳來酸痛的感覺。

  主要是身體還沒有適應長跑的節奏,出現這樣的情況很正常。

  經常規律性地跑步,跑多了,身體適應了,也就好了。

  今晚一開始來跑步的時候,有三個人:陳皓、趙成龍、李恆楓。

  跑著跑著,不知道為什麼,另外兩個人就不見了。

  陳皓去小賣部買了三瓶水,坐在足球場邊的台階上,看著足球場上稀稀拉拉的人。

  人太少了,與大學相比。

  而且都是些情侶。

  足球場也沒有開燈,除了教職工有足球賽的時候,學校是不可能開足球場上的燈的。

  足球場的對面,一網之隔,就是籃球場。

  籃球場一共四個全場,也就是八個半場。

  此時此刻,都被打籃球的同學占據了。

  中學時期的籃球場,除了星期六星期天,課餘時間就沒有空的時候。

  陳皓猜想趙成龍和李恆楓肯定跑去打籃球去了。

  這兩個人跑著跑著就溜了,剛開始來的時候,還說陪他一直跑到最後。

  坐下來之後,小腹就沒有那麼痛了。

  陳皓感覺此時此刻,身體裡的每一個細胞都是積極向上的。

  長跑完之後的狀態就是如此快樂。

  坐著休息了十分鐘,陳皓的腿上被蚊子叮了好幾個包。

  在這個世界上,要說他最討厭的生物,非蚊子莫屬了。

  小小一隻,叮起人來,毫不留情。

  陳皓忍受不了這樣的折磨,拿著水直接回宿舍了。

  ……

  312宿舍內。

  洗完澡的陳皓穿著條小短褲,光著身子,翹著二郎腿,躺在床上。

  打開手機,給鄭璐絲髮了一條消息:「喂,小鄭同學,我有大事找你!」

  發完消息就不看手機了,鄭璐絲是不可能秒回他的。

  這個女人好像從來就沒有秒回的習慣。

  不知道會不會秒回周俊峰。

  陳皓掏出《魯濱遜漂流記》繼續看,他已經看到「星期五」第一次出現那一章。

  很快,我們的魯濱遜同志就不用一個人孤獨地生活了。

  陳皓每次看《魯濱遜漂流記》的時候,就很想像那種荒野求生主人翁一樣,去一個荒島求生一陣子。

  感覺會很爽。

  實際上這種感覺是錯覺。

  現代人一個人去野外求生,先不說求生技能什麼的,光是那種一個人的孤獨感就很難忍受。

  不過,有一說一,那種從無到有的建造自己小窩的感覺,會讓人很有成就感。

  陳皓讀得很認真,宿舍里吵鬧的環境都沒有打擾到他。

  直到手機輕微的振動,才讓他從聚精會神的閱讀中抽出。

  鄭璐絲:「?」

  「什麼事?」

  陳皓:「想問下你去新加坡的時候,有沒有去魚尾獅公園?」

  鄭璐絲:「去了。」

  「怎麼了?」

  陳皓:「我主要是對魚尾獅公園比較好奇。」

  鄭璐絲:「哦。」

  陳皓:「我看美食雜誌,那附近有家特別好吃的餐廳,很想去。」

  「有機會的話,一定要去一次。」

  「什麼餐廳啊?」

  「西餐廳。看雜誌上說是上了米其林評分的。」

  「米其林評分是什麼?」

  陳皓有點意想不到,我們的鄭大小姐居然會不知道什麼是米其林。

  好吧,其實這也很正常。

  為什麼人家就一定要知道呢?

  是啊,這個世界上其實有很多東西是沒有必要知道的,知道了會怎樣,不知道又會怎樣。

  你就算什麼都不知道,也可以好好的生活。

  知道得比別人多,就像吃得比別人多一樣,沒有任何可以炫耀的點。

  「就是一個搞輪胎的公司,搞的一個美食評分,在全世界尋找好吃的餐廳評分。」

  陳皓細細回想了一下自己發的這句話,有沒有什麼錯誤的點。

  好像對,又好像不對。

  「萬一不好吃呢?」鄭璐絲髮消息過來。

  是啊,萬一不好吃呢,所謂的權威美食評分,就一定會好吃嗎?

  位高權重的人說的話,就一定是對的嗎?

  什麼是對?

  什麼是錯?

  如何判斷?

  陳皓覺得今晚和鄭璐絲的談話,有一些值得思考的東西在裡面的。

  陳皓思考了半天,沒想出個所以然,也沒悟出什麼道理。

  時間卻飛速流逝。

  鄭璐絲的QQ也不想回了。

  總是像個舔狗一樣去找別人聊天,也沒有這個必要。

  想聊就聊一下,不想聊就不聊。

  就算她是喜歡的人。

  和女孩子聊天是一門藝術,撩女孩子是一門技術活。

  陳皓自認還是水平不夠,完全就是尬聊。

  需要多多學習。

  必須得花點心思讓鄭璐絲覺得他是個幽默有趣的人。

  他突然又想跟鄭璐絲聊天了。

  陳皓:「你想吃西紅柿冰淇淋和,還是草莓冰淇淋?」

  陳皓問了一個很無聊的問題。

  鄭璐絲:「我覺得都不好吃吧。」

  陳皓:「如果非要選一個呢?」

  鄭璐絲:「草莓冰淇淋吧。」

  陳皓:「我也選草莓冰淇淋。」

  鄭璐絲:「為什麼呢?」

  陳皓:「聽到這個名字就很喜歡。」

  鄭璐絲:「……」

  陳皓很想像魯濱遜一樣去某一個荒島,從無到有,創造出自己想要的東西。

  想要自己蓋一間小屋,尋找淡水,種糧食,馴養動物……

  過著神仙一般的日子……

  但陳皓腦子裡的另一個自己,在無情地嘲諷他。

  他說的這一切都是不現實的東西。

  他根本不用去荒島,他去一個有吃有住有水電但沒有網絡的山上,待一個星期都會受不了的。

  就更別說去一個荒島了。

  一個人住在一個無人的小島上,沒有吃的,沒有喝的,沒人跟你聊天,時間久了,整個人恐怕都蔫了吧。

  有誰能像魯濱遜一樣生活得那麼久?

  如果讓他荒島求生99天,然後鄭璐絲就會跟他在一起呢?

  好吧,這也許可以考慮一下。

  為了愛情,陳皓覺得自己能夠忍受這樣的寂寞。

  如果真可以這樣的話,他肯定會去的。

  能堅持幾天不重要,但他肯定會去。

  因為,至少有一個目標。

  讓漫長的荒島求生還能有點盼頭。

  人是需要這個盼頭的。

  不然就是行屍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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