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可姐姐願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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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海歌見蘇柔又這樣說,於是跟蘇柔掰扯了許久才結束聊天。

  現在他都有女朋友了,她還不該死心?

  雖然殺人誅心,但這是最理性的解決辦法了,不然李雨晴繼續留在魔都,只會耽誤她自己的光明前途,現在回去杭市聽從父母的安排還不遲。

  她最明智的做法是及時止損回歸理性放棄幻想一切。

  上輩子李雨晴好久才想通,果斷提分手拉黑他所有聯繫方式,非常的絕情非常的狠心,王海歌猜她內心可能還覺得被王海歌耽誤了那麼久,錯的都是王海歌,上輩子的慘痛經歷但凡回頭看一眼,王海歌都該死。

  這輩子王海歌一開始就不耽誤她了,祝她好吧。

  時間到了中午12點,陳薇薇來了。

  作為銷售部的高級總監,今天上午她挺忙的,把今天的事交代完畢,處理了之前落下的事情。

  下午她就不來上班了,到了下班的點過來公司打卡就行了。

  「小王,走吧,我們去吃午餐,然後去逛街。」

  今天王海歌在公司專門等了她一上午,陳薇薇想帶王海歌去吃大餐,王海歌卻說:「薇薇姐,在食堂吃吧。」

  「好的,那就食堂吃。」

  在食堂吃了午餐,陳薇薇就帶著王海歌去逛街了。

  像王海歌這樣的超級帥哥,身體又極好,皮膚又白又光滑,穿什麼都好看,但王海歌一身都是廉價的地攤貨,這事王海歌跟她說過。

  陳薇薇打算給王海歌買好的衣服。

  很快陳薇薇就帶著王海歌來到了范思哲專賣店。

  天哦,姐姐居然帶我來買范思哲?

  這范思哲可是世界頂級奢侈品男裝,一件至少大幾千,甚至大幾萬的。

  而王海歌一身上下不到100元的地攤貨呢,那裡穿過這種奢侈品?

  他兩輩子都沒進過范思哲專賣店。

  這確實是他頭一次來這種高大上的地方。

  他又不是什麼富二代,對於他來說,幾十塊,幾百塊的衣服穿著身上也都差不多。、

  即便他穿著李雨晴送的定製傑尼亞定製西服,價格至少3萬+,但他也沒覺得自己多金貴,也就是感覺穿著普通西服一樣。

  當然那件傑尼亞定製西服,他現在也不穿了,之前穿也就是為了去面試而已。

  如今他買衣服在淘寶上,都是很便宜的,或者是地攤貨。

  如果不想去逛地攤的話,就是網購,無非是便宜,可以穿且性價比高。

  後面拼多多出現後,就在拼多多上買更加便宜的衣服,雖然價格便宜,可能很劣質,但他確實沒覺得多不好穿阿。

  比如短袖就幾塊錢,一件大衣不到80元,雖然不是牌子貨,質量也可能劣質,但穿在身上也看好。

  一件衣服,他通常能穿很多次,穿壞了,直接丟掉,也不值幾個錢,然後次年買新的,或者第三年買新的。

  比如冬天一件大衣,在實體店買1000塊以上的,他在拼多多上買不到100塊,一樣好看的話,他兩年換一件,1000塊可以穿20年的新大衣。

  對於大部分男生來說,衣服,褲子,鞋子,也就是常穿的那幾套而已。

  不像女生那樣,衣服,褲子都掛滿了整個衣櫃,每個月都要買衣服,而男生真的很少花錢買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簡單實用就行了。

  「薇薇姐,你怎麼帶我這裡買衣服?」

  「其實我對衣服一點也不挑剔的,而且我穿什麼都好看,不用來這地方的。」王海歌說道。

  「進去吧,我給你買,當然要買好的才行!」陳薇薇推著王海歌進入了范思哲專賣店。

  這范思哲專賣店裡真奢侈豪華,大氣雅致,高端精緻,每一處似乎都透露著奢侈。

  在裡面的人就沒有一個是穿普通衣服的,都是穿著奢侈。

  王海歌一身地攤貨,在這裡確實讓他感覺到顯得格格不入了。

  當然這只是他的心理作用,他穿著地攤貨,也沒有人看出他身上是地攤貨。

  而且他也並未自卑,臉上很平淡,對於他來說,穿什麼真都感覺一樣。

  他在拼多多買過很多雙十幾塊一雙的皮鞋,穿起來照樣很好看呢。


  雖然佛要金裝,人要衣裝,但他覺得這些商業社會的資本家們的營銷策略。

  對應他來說,壓根不需要什麼奢侈的外物來修飾自己。

  走進專賣店的那一刻,王海歌那顏值吸引著店裡的所有雌性,大家都忍不住把目光悄悄投向這位俊美至極的男生。

  一名一向不熱情的美女導購主動上來:「先生,小姐,你們好,歡迎光臨范思哲。」

  陳薇薇問:「有什麼最新款的男士襯衫嗎?」

  「當然,請!」

  很快來到一處,美女導購介紹說:「先生,這件白色的提花襯衫簡直是為男朋友量身定做的。」

  「先生要試試嗎?」

  陳薇薇說:「小王,試試。」

  「好的,薇薇姐。」

  於是王海歌去試了,效果非常好。

  「再試試褲子,鞋子。」

  說著陳薇薇指了指旁邊的褲子,鞋子。

  於是又試了褲子,鞋子。

  非常合身,完美搭配,太好看了,宛如童話里走出來的王子殿下。

  一旁的女導購連連讚美。

  「哇,小姐,你男朋友簡直是童話中的王子殿下一般,太帥太帥了。」

  附近的異性也紛紛投來羨慕的目光,陳薇薇心滿意足,接著她問王海歌:「小王,喜歡嗎?」

  「嗯!」王海歌照了照鏡子,覺得還行吧。

  陳薇薇便對著女導購說:「去包起來吧。」

  「好的,小姐。」女導購欣喜的去行動。

  王海歌當即道:「等等,算下一共多少錢。」

  「提花襯衫是6800,提花長褲是7800,鞋子是9400,一共是2.4萬。」

  天吶,2.4萬,這也太貴了吧?

  2.4萬,他兩個月工資,這大學四年,他一個人吃穿用,都花不了那麼多阿!

  女導購說完就去忙了。

  王海歌連忙說:「薇薇姐,你真沒必要給我買那麼貴的東西,萬一,萬一以後我們不在一起了呢?」

  「可姐姐願意阿!」陳薇薇摟著他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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