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韓幼娘:我還要終生侍奉游神大人
鼠妖這時轉過頭問:「林燁,這次橋樑被打通,隔壁村子的人會不會來到平陽村呀?」
「當然會來。」林燁不假思索的回答道:「不過,這也是正合我意,畢竟人越多,香火帶來的收益就越多。」
「再者說了,村民們都會離開村子,這也是對我一個好處。」
聞言,鼠妖還是有些不解,撓了撓頭,問道:「為什麼,村民們要是都去了瀘州城生活,對於我們來說,不就是缺失信仰者了嗎?」
「非也非也。」
林燁面帶微笑的來到神廟門口,這件事情他以前的時候就想過了,但那個時候百姓根本就沒有想過成為游神的信徒。
當年的林燁信仰並不高,沒辦法成功讓所有百姓為他供奉,因此,林燁才沒有著急搭建橋樑,令村子裡的百姓離開此地。
如今信仰值全部都已經達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便是說明他們心目中已經將游神當成了最神聖的神明。
因此,村子裡的人哪怕是離開了,家裡也會供奉游神,從而庇佑自己家人。
而且期間還會幫助自己宣揚,從而進一步壯大自己的游神身份。
鼠妖呆頭呆腦的,說這麼多只會了解大概,至於其中的含義與奧秘,它是根本就不知道……
林燁也沒有打算繼續告訴它其他的事情,有些時候,還是得需要自己去領悟,而不是別人的一味告知。
當天晌午,平陽村的百姓們拉著磚瓦從瀘州城返回,自從有了這座浮橋以後,百姓們行動暢通了許多。
並且大虎也是再次前往瀘州城,挑選了許多磚瓦,為游神大人重新建造神廟。
大虎褪去上衣,流露出矯健的身材,直接說道:「哥幾個,今天抓點緊,把游神大人的神廟好好裝新一下,到時候晚上請你們喝酒。」
「好嘞。」
平陽村內,和大虎相差不差的同齡人來到這裡,紛紛自告奮勇的幫助游神大人進行修整神廟。
為了不驚擾游神,韓幼娘親自將他請回了家裡,想要讓他在自己的家裡住上兩天,等神廟修建好了以後,再重新返回。
韓幼娘家裡樸實無華,並不像大家閨秀那樣裝飾的極為奢侈。
屋子的牆壁未經過多粉飾,保留著最本真的材質,散發著歲月沉澱的質樸味道。
地面是簡單夯實的泥土,雖不似富貴人家那般鋪設華麗的地毯,但平實而安穩。
家具多是木質的,樣式簡潔,沒有繁複的雕花與裝飾。
一張方桌,幾把木椅,雖顯陳舊,卻被擦拭得乾乾淨淨,窗邊掛著的粗布窗簾,沒有精美的刺繡,卻能恰到好處地遮擋陽光。
屋內的角落擺放著一些簡單的農具,它們見證著這個家庭的辛勤勞作與質樸生活。
整個家沒有奢華的裝飾,卻有著一種溫暖而真實的生活氣息,讓人感受到平凡中的幸福與滿足。
韓幼娘因為是凡人的緣故,她根本看不到林燁。
林燁坐在椅子上,看著房間裡的裝飾,以及忙碌清洗衣服的幼娘,臉龐之上略帶幾分笑容。
當天夜裡,韓幼娘早早吃過晚飯後,便是點燃油燈,坐在椅子上開始學習書籍。
雖說她也是窮苦家的孩子,但卻認學肯干,每天閒暇之餘,都會學習課本上的書籍。
常常到了深夜才會去休息,有時候還會趴在桌子上睡到第二天清晨。
林燁拿起一旁的衣服,輕輕蓋在韓幼娘的肩膀上,轉身便是來到了她家的房頂。
月光皎潔,星光璀璨。
如此美景,林燁自然也是要飲酒作樂,雖說這個世界酒和他世界的酒截然不同,但卻更加清香,尤其是百姓們家裡的桃花酒,更是回味無窮。
平陽村四面環山,山中桃花盛開,每逢夏季,百姓們都會前去山中採摘桃花落葉,從而釀製成美酒,供大家品嘗。
而林燁身為村子裡的游神,也是備受愛戴,每次供奉之時,都會有村民送來入口醇香的桃花落葉酒。
時間長了,林燁也是喜歡了這種味道,每次品嘗以後,都會感覺到心情愉悅,身心舒暢。
林燁單手枕在腦後,享受著微風拂過臉頰帶來的舒暢感,右手握著酒葫蘆,時不時抿上一口。
直到翌日晨曦,林燁才重新回到神龕之內休息。
韓幼娘揉了揉眼睛,睡意朦朧間,她好像看到了一位俊俏青年給自己蓋上衣服,而青年的相貌,和游神大人極為相似。
在看到身上的衣服後,韓幼娘立馬站起身子,轉過頭望著神龕之內的神像。
韓幼娘輕輕撫摸著衣服,臉上流露出一抹微笑,隨後來到廚房洗漱,而後點了三根香燭,插在神龕面前的器皿內。
「謝謝你,游神大人。」
韓幼娘拿起角落裡的衣服,來到湖面清洗上面的泥垢。
此時村子裡的幾位大娘早已經在這裡忙碌,看到韓幼娘後,不免有些好奇的問道:「幼娘,你今年多大了?」
韓幼娘回答道:「回嬸嬸的話,幼娘今年已經十四歲了。」
「這麼大了…」婦人面帶微笑道:「嬸嬸像你這麼大的時候,已經結婚了。」
這個世界的凡人一般來說,十三四歲的時候就已經結婚生子了,畢竟凡人壽命不過百年,若不能開枝散葉,恐怕人類將會一點點的消失在這個世界上。
「幼娘,昨天嬸子去瀘州城,聽說有一戶少爺,想要找一門親事,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如果有的話,嬸嬸明天就帶你去。」
韓幼娘趕忙搖著腦袋道:「不了嬸嬸,我還沒有想過嫁人,而且……而且我還要終生侍奉游神大人,我不想離開村子……」
聽到這句話,婦人也只是嘆了口氣,並沒有在強迫韓幼娘的選擇。
畢竟在她們的心裡,侍奉游神大人乃是最重要的事情,這才沒有強求幼娘去嫁給城裡的富家弟子。
不過憑藉韓幼娘的容貌以及身材,她若是能去的話,那家少爺一定會被迷的神魂顛倒,甚至說放棄自己的家業也說不準呢。
「當然會來。」林燁不假思索的回答道:「不過,這也是正合我意,畢竟人越多,香火帶來的收益就越多。」
「再者說了,村民們都會離開村子,這也是對我一個好處。」
聞言,鼠妖還是有些不解,撓了撓頭,問道:「為什麼,村民們要是都去了瀘州城生活,對於我們來說,不就是缺失信仰者了嗎?」
「非也非也。」
林燁面帶微笑的來到神廟門口,這件事情他以前的時候就想過了,但那個時候百姓根本就沒有想過成為游神的信徒。
當年的林燁信仰並不高,沒辦法成功讓所有百姓為他供奉,因此,林燁才沒有著急搭建橋樑,令村子裡的百姓離開此地。
如今信仰值全部都已經達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便是說明他們心目中已經將游神當成了最神聖的神明。
因此,村子裡的人哪怕是離開了,家裡也會供奉游神,從而庇佑自己家人。
而且期間還會幫助自己宣揚,從而進一步壯大自己的游神身份。
鼠妖呆頭呆腦的,說這麼多只會了解大概,至於其中的含義與奧秘,它是根本就不知道……
林燁也沒有打算繼續告訴它其他的事情,有些時候,還是得需要自己去領悟,而不是別人的一味告知。
當天晌午,平陽村的百姓們拉著磚瓦從瀘州城返回,自從有了這座浮橋以後,百姓們行動暢通了許多。
並且大虎也是再次前往瀘州城,挑選了許多磚瓦,為游神大人重新建造神廟。
大虎褪去上衣,流露出矯健的身材,直接說道:「哥幾個,今天抓點緊,把游神大人的神廟好好裝新一下,到時候晚上請你們喝酒。」
「好嘞。」
平陽村內,和大虎相差不差的同齡人來到這裡,紛紛自告奮勇的幫助游神大人進行修整神廟。
為了不驚擾游神,韓幼娘親自將他請回了家裡,想要讓他在自己的家裡住上兩天,等神廟修建好了以後,再重新返回。
韓幼娘家裡樸實無華,並不像大家閨秀那樣裝飾的極為奢侈。
屋子的牆壁未經過多粉飾,保留著最本真的材質,散發著歲月沉澱的質樸味道。
地面是簡單夯實的泥土,雖不似富貴人家那般鋪設華麗的地毯,但平實而安穩。
家具多是木質的,樣式簡潔,沒有繁複的雕花與裝飾。
一張方桌,幾把木椅,雖顯陳舊,卻被擦拭得乾乾淨淨,窗邊掛著的粗布窗簾,沒有精美的刺繡,卻能恰到好處地遮擋陽光。
屋內的角落擺放著一些簡單的農具,它們見證著這個家庭的辛勤勞作與質樸生活。
整個家沒有奢華的裝飾,卻有著一種溫暖而真實的生活氣息,讓人感受到平凡中的幸福與滿足。
韓幼娘因為是凡人的緣故,她根本看不到林燁。
林燁坐在椅子上,看著房間裡的裝飾,以及忙碌清洗衣服的幼娘,臉龐之上略帶幾分笑容。
當天夜裡,韓幼娘早早吃過晚飯後,便是點燃油燈,坐在椅子上開始學習書籍。
雖說她也是窮苦家的孩子,但卻認學肯干,每天閒暇之餘,都會學習課本上的書籍。
常常到了深夜才會去休息,有時候還會趴在桌子上睡到第二天清晨。
林燁拿起一旁的衣服,輕輕蓋在韓幼娘的肩膀上,轉身便是來到了她家的房頂。
月光皎潔,星光璀璨。
如此美景,林燁自然也是要飲酒作樂,雖說這個世界酒和他世界的酒截然不同,但卻更加清香,尤其是百姓們家裡的桃花酒,更是回味無窮。
平陽村四面環山,山中桃花盛開,每逢夏季,百姓們都會前去山中採摘桃花落葉,從而釀製成美酒,供大家品嘗。
而林燁身為村子裡的游神,也是備受愛戴,每次供奉之時,都會有村民送來入口醇香的桃花落葉酒。
時間長了,林燁也是喜歡了這種味道,每次品嘗以後,都會感覺到心情愉悅,身心舒暢。
林燁單手枕在腦後,享受著微風拂過臉頰帶來的舒暢感,右手握著酒葫蘆,時不時抿上一口。
直到翌日晨曦,林燁才重新回到神龕之內休息。
韓幼娘揉了揉眼睛,睡意朦朧間,她好像看到了一位俊俏青年給自己蓋上衣服,而青年的相貌,和游神大人極為相似。
在看到身上的衣服後,韓幼娘立馬站起身子,轉過頭望著神龕之內的神像。
韓幼娘輕輕撫摸著衣服,臉上流露出一抹微笑,隨後來到廚房洗漱,而後點了三根香燭,插在神龕面前的器皿內。
「謝謝你,游神大人。」
韓幼娘拿起角落裡的衣服,來到湖面清洗上面的泥垢。
此時村子裡的幾位大娘早已經在這裡忙碌,看到韓幼娘後,不免有些好奇的問道:「幼娘,你今年多大了?」
韓幼娘回答道:「回嬸嬸的話,幼娘今年已經十四歲了。」
「這麼大了…」婦人面帶微笑道:「嬸嬸像你這麼大的時候,已經結婚了。」
這個世界的凡人一般來說,十三四歲的時候就已經結婚生子了,畢竟凡人壽命不過百年,若不能開枝散葉,恐怕人類將會一點點的消失在這個世界上。
「幼娘,昨天嬸子去瀘州城,聽說有一戶少爺,想要找一門親事,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如果有的話,嬸嬸明天就帶你去。」
韓幼娘趕忙搖著腦袋道:「不了嬸嬸,我還沒有想過嫁人,而且……而且我還要終生侍奉游神大人,我不想離開村子……」
聽到這句話,婦人也只是嘆了口氣,並沒有在強迫韓幼娘的選擇。
畢竟在她們的心裡,侍奉游神大人乃是最重要的事情,這才沒有強求幼娘去嫁給城裡的富家弟子。
不過憑藉韓幼娘的容貌以及身材,她若是能去的話,那家少爺一定會被迷的神魂顛倒,甚至說放棄自己的家業也說不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