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簽約安德瑪,李昂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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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李昂之前的計劃中,他打算先打一兩個月,再簽球鞋合同,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比爾·達菲也贊同這一點,因為幾家公司提供的球鞋合同,達不到李昂和比爾·達菲的預期。

  耐克7年6500萬+700萬激勵條款,7年7200萬,銳步7年7500萬,阿迪6年6000萬。

  幾家公司不缺誠意,但李昂還是覺得低了一些,他希望能得到一份詹姆斯級別的球鞋合同。

  詹姆斯03年和耐克簽的是7年7700萬+1000萬激勵條款,等同於7年8700萬!

  當初怎麼說炒作的時間更長,名氣比李昂更大沒錯。

  但別忘了詹姆斯畢竟是在克利夫蘭,選中李昂的是紐約尼克斯!

  尼克斯的全美直播次數遠高於騎士,因為聯盟想激勵球星,希望他們在籃球聖地麥迪遜廣場花園打出好數據。

  下賽季李昂加入後,想必尼克斯還會多出來幾場客場直播,高順位新秀交鋒也是直播看點之一。

  簽約發布會上李昂和多蘭的舉動,讓幾家大公司看到尼克斯鐵了心要扶持李昂上位,於是默默加大了籌碼。

  接到比爾·達菲電話時,李昂正在大總統酒店和伊萬卡交流聲樂。

  在李昂的指導下,伊萬卡的高音越發洪亮……

  「你現在就要走嗎,李?」

  「瑪麗,我要去參加球鞋談判,運氣好的話,我這次能拿到一份大合同!」

  瑪麗是伊萬卡的中間名,也是她的小名,這麼叫更加親密。

  「既然這樣,那在你走之前,不如先把這份合同簽了。」

  李昂接過伊萬卡手中的合同,這是一份大總統酒店的代言合同,2年1600萬!

  一年800萬,這算不算哄抬……

  咳咳!

  「算了吧,我可不想拿你的錢,對你影響不好。」

  「放心吧,這不僅是我的意思,也是我父親的意思,他已經同意了。」

  「那好吧,我帶去給經紀人,你要一起嗎?」

  「你經紀人什麼時候到,不如我們再來一次……」

  ……

  李昂先將大總統酒店2年1600萬代言拿下,隨後才開始參與和幾家公司的談判。

  兩天時間過去,幾家公司給出了自己的最高價:耐克7年8300萬(7300萬+1000激勵)、銳步9年1億(8800萬+1200萬激勵)、阿迪7年7800萬(7000萬+800萬激勵),還有AJ的6年7000萬(6200萬+800萬激勵)

  李昂最先排除阿迪達斯和AJ,喬丹還是缺少魄力,不敢賭這麼多。

  阿迪達斯則是老毛病了,重心放在足球上,籃球不願給那麼多,另外他們的態度也不好,李昂認為缺少誠意。

  「李,另外還有一家小公司,他們很有誠意,你要不要見一見?」

  在李昂糾結於選銳步還是選耐克的時候,比爾·達菲突然提了一句。

  「什麼公司,名字叫什麼?」

  李昂一愣,難道除了這幾家公司,還有人能提供更大的合同?

  「安德瑪,這是一家創建不到10年的小公司。他們給不了大合同,但願意跟你合作自己的品牌,另外給你股份,就像耐克和麥可·喬丹那樣。」

  比爾·達菲建議道:「這要看你的決定,李,和安德瑪合作有不小的風險。」

  簡單介紹了一下安德瑪,比爾·達菲也將風險給李昂說清楚。

  最後,李昂還是決定先見一見人再說。

  當天晚上,李昂就和安德瑪創始人凱文·普蘭克見了一面。

  凱文·普蘭克直白說明了安德瑪的難處——沒錢!

  他們最多只能提供一份5年4000萬的全保障合同,以及8%的股份激勵。

  3次全明星首發能得到1%+1%+2%,常規賽MVP能得到2%,FMVP也能拿到2%,也可以用2次MVP或2次FMVP觸發,條件可謂苛刻。

  安德瑪為李昂製作簽名系列球鞋,一樣有激勵條款。

  最早能在08年成立個人品牌,李昂能拿40%的分紅。


  按照激勵條款,只要李昂新秀前三年都是全明星首發,08年前拿到一次常規賽MVP以及帶隊奪冠拿到FMVP,就能有自己的AJ。

  這些條件,看得李昂眼紅,他可太清楚AJ有多賺錢了,喬丹每年都從AJ白拿1個億!

  每年!1個億!

  還TM是美元!

  和自己的品牌以及安德瑪股份比起來,耐克的7年8300萬簡直弱爆了。

  安德瑪的條件好,但同時也很難……

  但李昂決定:賭了!

  反正最差也能拿4000萬,李昂投資也能賺不少。

  但要是讓他賭成了,那就代表直接實現財富自由,花不完,根本花不完!

  另外,李昂本身也清楚凱文·普蘭克的能力。

  這幾年就是安德瑪的高速發展期,這樣的合同再過一兩年,凱文·普蘭克就不捨得給了。

  李昂讓比爾·達菲找來律師,另外還拜託自己的乾爹喬(Joe)幫忙掌眼,確定這份合同有效。

  通過談判,李昂額外附加了一個條件,他的個人品牌如果創立,他要拿中國分公司70%的股份,個人控股。

  凱文·普蘭克答應了這個條件,雖然有些肉疼,但他認為最大的市場還是在北美和歐洲。

  很快,李昂和安德瑪完成了簽約,5年4000萬。

  雖然簽約安德瑪大概率會讓李昂遭受幾家公司打壓,但在他看來不是什麼大問題。

  該是軟蛋就是軟蛋,該是巨星還是巨星!

  賺錢才是硬道理,所謂的榮譽都是浮雲,50年後什麼都不是。

  簽約完成後,全美震驚!

  外界想不通,為什麼李昂會簽約一家小公司,錢還這麼少。

  隨後開始有媒體拿李昂和卡特做對比,認為李昂被騙了,連帶著比爾·達菲都有了爭議。

  當合同公開一部分後,才發現李昂不是蠢,他的野心遠超外界想像!

  這個年代,還能簽這種合同,也就只有安德瑪這種小公司了。

  「合作愉快,李,我會讓設計師和工廠努力加班,爭取在全明星期間發售你的首款簽名鞋!」

  「我相信你,凱文,現在我們是一根繩子上的螞蚱。」

  「我也真心希望你能完成那些條件,我好不容易才說服股東,拿出這樣一份合同給你。

  李,希望我們能一起,成為下一個耐克!」

  「為了我們的未來,為了安德瑪!」

  「沒錯,為了安德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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