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玩個遊戲吧
喜歡你這款的?
童卿避而不談,反問:「你是不是經常這樣問女孩子?」
「怎麼可能呢?我只問兩種人。」
魏雲深說道:「一種是我喜歡的人,還有一種....」
他笑著轉頭,童卿笑吟吟地望著他,眼神都快拉出絲兒了。
「...是坐我副駕駛的人。」
狗東西...童卿掩嘴一笑,心中卻莫名有些悸動。尤其是在聽到上一句話的時候,雖然很快就被下一句話給拉了回來。
這種感覺很難被理智所操控,童卿明知道魏雲深在玩,但依然產生了異樣。
這場沒有硝煙的戰鬥,看得直播間觀眾一愣一愣的,臉上的姨母笑就沒停過。
直播間:「???」
「歡迎來到對抗路。」
「雲管家你老母豬帶胸罩啊,一套一套的。」
「碰到這種情況,我是不會多說一個字的。」
「嚇得我特麼以為雲管家要表白!」
「看得我差點上頭了!」
「怎麼感覺童姐和雲管家也很甜啊。」
「這狗東西昨天還和伊岑約會,今天又和我童姐眉目傳情?」
「雲管家,你丫的真是個畜生啊。」
「喜歡就直接說出來啊!求求不要當謎語人了,著急!」
「雲管家好像一直都是這樣的吧,一驚一乍的,說實話我都已經習慣了,他不整活我還不習慣呢。」
.......
幕後節目組。
「姜導!直播間的熱度漲得很快!雲管家和卿月兩個人,比其他幾個人加一起熱度還高!」
導播一臉驚喜地報喜。
姜雲緊緊盯著監視屏幕,見到雲管家最後潑了冷水,終於是鬆了口氣。
這兩個人聊得有點擦邊兒,丫的這才第四天,你們倆就整在一起了,那後面還怎麼拍?
還好雲管家有點逼數,整活歸整活,別搞事兒。
「雲管家這小子...」
姜雲嘀咕道,「一天天哪兒來這麼多套路?」
丫的這貨不是個搞抽象的樂子人嗎?
難道我找了個渣男進來?
........
到了目的地。
下車後,魏雲深正兒八經和童卿聊起了關於音樂的事情,後者也順勢提出了版權購買的要求。
「那首《小情歌》的詞曲版權可以賣給我嗎?」
「不賣。」
魏雲深不玩虛的,說不賣就不賣,「你如果想唱,我們可以合作,歌手表演權可以授權給你,但母帶必須由我來製作!」
一首歌的版權,拋開詞曲作者的百分之十幾,剩下的版權全都歸製作方——也就是誰出錢製作了這首歌。
法律規定,歌手天然享有的只有一個「表演者權」,是表演者,不是表演。前者保護表演者,後者保護作品。
這也是為毛很多歌手解約後,連自己的歌都不能唱的原因。
通常經紀公司或者唱片公司會把持所有版權,旗下藝人會簽署另外的分成合同,來參與收益分成。
童卿也了解這些東西,所以在聽到魏雲深的條件後,表示非常不理解。按照魏雲深所說,那自己就成為給魏雲深打工的了,只是一個提供「人聲」的工具人而已。
歌曲本身和她沒有其它任何關係。
就算她答應,她背後的經紀公司也絕不會答應。
這個要求,非常過分,但考慮到魏雲深是一個音樂製作人,還自己開了錄音棚,提出這種條件也不是很意外——魏雲深自身完全有能力將歌曲製作出來。
童卿微微皺眉。
但他既然提出條件,想必是也看中了自己的某些價值,比如人氣、流量、粉絲號召力等等。
找知名歌星唱,肯定比找寂寂無名的歌手唱要好。
「這個條件沒得談。」童卿搖搖頭,「我要表演權,還要版權分成,我自身的流量和人氣完全值這個價。」
魏雲深說:「我的歌現在網上也挺火啊,只是還沒出錄音室版本而已。」
童卿依舊搖頭,繼續談條件;魏雲深也很有耐心,他也知道自己一開始的條件很過分,有很大的迴旋餘地。
不過在利益這一塊,童卿無法全部由自己做主,經紀公司那邊要干涉。
最後童卿找經紀公司溝通之後,給了魏雲深一個條件:經紀公司要詞曲使用權,至少三年使用權;母帶可以由雙方共同出資製作,但公司這邊拿大頭;經紀公司要收走表演權,永久;
魏雲深當然不干,瑪德便宜都讓別人占了,那可不行,還指望賺點錢還銀行貸款呢。
雙方不歡而散。
好在這部分並沒有拍攝播出,觀眾並不知情。
魏雲深心有不甘,童卿這種自帶大流量的歌手可遇不可求;童卿也有些無奈,夾在了公司和魏雲深之間。她自己倒是可以再退讓一下,但公司不干。
末了,魏雲深想了個折中的、不是辦法的辦法,「卿月,咱們玩個遊戲吧。如果我輸了,我直接把詞曲版權賣給你們,我就不參與製作了;如果我贏了,你就幫我錄歌,怎麼樣?」
玩遊戲?
童卿頓時警惕起來,臭小子又想耍什麼花招?
「什麼遊戲?」她問。
魏雲深掏出一顆糖——智勇買的。
看見這顆糖,童卿就只覺得一陣無語,她還是昨晚才知道,那糖居然是自己親弟弟買的。
搞這麼花里胡哨,還被雲管家給涮了一波。
魏雲深把糖遞過去:「這顆糖就是遊戲道具,你拿好。」
童卿接過糖打量一番,一臉好奇:「遊戲道具?怎麼玩?」
魏雲深解釋道:「節目只錄到十點,十點過後,攝像頭就關了。這顆糖你保管好,在今晚十點之前,這顆糖要是還在你身上,就算你贏;如果被我拿走了,或者你自己弄丟了,就算你輸,敢玩嗎?」
「就這麼簡單?」
童卿饒有興趣地問道:「可是你要是硬搶的話,我一個女生,又搶不過你。」
「我不搶。」魏雲深笑著說,「但是糖你必須隨身攜帶,不能藏在其它地方,而且你也不能故意躲起來不見我,怎麼樣,要挑戰一下嗎?贏了,我直接把詞曲版權賣給你,而且低於市場價格。」
「輸了就幫你唱歌?」
「對,不過你放心,不是無償,我按照你的身價付你代唱費,或者你要版稅分成也行,但份額沒那麼高,最多給你兩成,這是你輸了之後的代價!」
「emmmm....」
童卿緊緊攥著糖果,思考著這場賭局是否可行,又有多大的勝率。
贏了自然最好;輸了的話,好像條件也還可以接受,又不是無償代唱,只是分成低一些....
而且這個遊戲,不硬搶的話,那雲管家就只能找機會,趁自己不備,從自己身上拿了——簡稱:偷。
那隻要自己放在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不就行了?
童卿下意識地瞄了眼自己高聳的胸脯。
放這兒雲管家要怎麼拿?
總不能......
魏雲深順著她的視線看過去,見到那深不見底的事業線後,臉上露出了曖昧的笑容。
有本事你就放進去!
大爺我一樣有辦法給你拿出來!
童卿避而不談,反問:「你是不是經常這樣問女孩子?」
「怎麼可能呢?我只問兩種人。」
魏雲深說道:「一種是我喜歡的人,還有一種....」
他笑著轉頭,童卿笑吟吟地望著他,眼神都快拉出絲兒了。
「...是坐我副駕駛的人。」
狗東西...童卿掩嘴一笑,心中卻莫名有些悸動。尤其是在聽到上一句話的時候,雖然很快就被下一句話給拉了回來。
這種感覺很難被理智所操控,童卿明知道魏雲深在玩,但依然產生了異樣。
這場沒有硝煙的戰鬥,看得直播間觀眾一愣一愣的,臉上的姨母笑就沒停過。
直播間:「???」
「歡迎來到對抗路。」
「雲管家你老母豬帶胸罩啊,一套一套的。」
「碰到這種情況,我是不會多說一個字的。」
「嚇得我特麼以為雲管家要表白!」
「看得我差點上頭了!」
「怎麼感覺童姐和雲管家也很甜啊。」
「這狗東西昨天還和伊岑約會,今天又和我童姐眉目傳情?」
「雲管家,你丫的真是個畜生啊。」
「喜歡就直接說出來啊!求求不要當謎語人了,著急!」
「雲管家好像一直都是這樣的吧,一驚一乍的,說實話我都已經習慣了,他不整活我還不習慣呢。」
.......
幕後節目組。
「姜導!直播間的熱度漲得很快!雲管家和卿月兩個人,比其他幾個人加一起熱度還高!」
導播一臉驚喜地報喜。
姜雲緊緊盯著監視屏幕,見到雲管家最後潑了冷水,終於是鬆了口氣。
這兩個人聊得有點擦邊兒,丫的這才第四天,你們倆就整在一起了,那後面還怎麼拍?
還好雲管家有點逼數,整活歸整活,別搞事兒。
「雲管家這小子...」
姜雲嘀咕道,「一天天哪兒來這麼多套路?」
丫的這貨不是個搞抽象的樂子人嗎?
難道我找了個渣男進來?
........
到了目的地。
下車後,魏雲深正兒八經和童卿聊起了關於音樂的事情,後者也順勢提出了版權購買的要求。
「那首《小情歌》的詞曲版權可以賣給我嗎?」
「不賣。」
魏雲深不玩虛的,說不賣就不賣,「你如果想唱,我們可以合作,歌手表演權可以授權給你,但母帶必須由我來製作!」
一首歌的版權,拋開詞曲作者的百分之十幾,剩下的版權全都歸製作方——也就是誰出錢製作了這首歌。
法律規定,歌手天然享有的只有一個「表演者權」,是表演者,不是表演。前者保護表演者,後者保護作品。
這也是為毛很多歌手解約後,連自己的歌都不能唱的原因。
通常經紀公司或者唱片公司會把持所有版權,旗下藝人會簽署另外的分成合同,來參與收益分成。
童卿也了解這些東西,所以在聽到魏雲深的條件後,表示非常不理解。按照魏雲深所說,那自己就成為給魏雲深打工的了,只是一個提供「人聲」的工具人而已。
歌曲本身和她沒有其它任何關係。
就算她答應,她背後的經紀公司也絕不會答應。
這個要求,非常過分,但考慮到魏雲深是一個音樂製作人,還自己開了錄音棚,提出這種條件也不是很意外——魏雲深自身完全有能力將歌曲製作出來。
童卿微微皺眉。
但他既然提出條件,想必是也看中了自己的某些價值,比如人氣、流量、粉絲號召力等等。
找知名歌星唱,肯定比找寂寂無名的歌手唱要好。
「這個條件沒得談。」童卿搖搖頭,「我要表演權,還要版權分成,我自身的流量和人氣完全值這個價。」
魏雲深說:「我的歌現在網上也挺火啊,只是還沒出錄音室版本而已。」
童卿依舊搖頭,繼續談條件;魏雲深也很有耐心,他也知道自己一開始的條件很過分,有很大的迴旋餘地。
不過在利益這一塊,童卿無法全部由自己做主,經紀公司那邊要干涉。
最後童卿找經紀公司溝通之後,給了魏雲深一個條件:經紀公司要詞曲使用權,至少三年使用權;母帶可以由雙方共同出資製作,但公司這邊拿大頭;經紀公司要收走表演權,永久;
魏雲深當然不干,瑪德便宜都讓別人占了,那可不行,還指望賺點錢還銀行貸款呢。
雙方不歡而散。
好在這部分並沒有拍攝播出,觀眾並不知情。
魏雲深心有不甘,童卿這種自帶大流量的歌手可遇不可求;童卿也有些無奈,夾在了公司和魏雲深之間。她自己倒是可以再退讓一下,但公司不干。
末了,魏雲深想了個折中的、不是辦法的辦法,「卿月,咱們玩個遊戲吧。如果我輸了,我直接把詞曲版權賣給你們,我就不參與製作了;如果我贏了,你就幫我錄歌,怎麼樣?」
玩遊戲?
童卿頓時警惕起來,臭小子又想耍什麼花招?
「什麼遊戲?」她問。
魏雲深掏出一顆糖——智勇買的。
看見這顆糖,童卿就只覺得一陣無語,她還是昨晚才知道,那糖居然是自己親弟弟買的。
搞這麼花里胡哨,還被雲管家給涮了一波。
魏雲深把糖遞過去:「這顆糖就是遊戲道具,你拿好。」
童卿接過糖打量一番,一臉好奇:「遊戲道具?怎麼玩?」
魏雲深解釋道:「節目只錄到十點,十點過後,攝像頭就關了。這顆糖你保管好,在今晚十點之前,這顆糖要是還在你身上,就算你贏;如果被我拿走了,或者你自己弄丟了,就算你輸,敢玩嗎?」
「就這麼簡單?」
童卿饒有興趣地問道:「可是你要是硬搶的話,我一個女生,又搶不過你。」
「我不搶。」魏雲深笑著說,「但是糖你必須隨身攜帶,不能藏在其它地方,而且你也不能故意躲起來不見我,怎麼樣,要挑戰一下嗎?贏了,我直接把詞曲版權賣給你,而且低於市場價格。」
「輸了就幫你唱歌?」
「對,不過你放心,不是無償,我按照你的身價付你代唱費,或者你要版稅分成也行,但份額沒那麼高,最多給你兩成,這是你輸了之後的代價!」
「emmmm....」
童卿緊緊攥著糖果,思考著這場賭局是否可行,又有多大的勝率。
贏了自然最好;輸了的話,好像條件也還可以接受,又不是無償代唱,只是分成低一些....
而且這個遊戲,不硬搶的話,那雲管家就只能找機會,趁自己不備,從自己身上拿了——簡稱:偷。
那隻要自己放在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不就行了?
童卿下意識地瞄了眼自己高聳的胸脯。
放這兒雲管家要怎麼拿?
總不能......
魏雲深順著她的視線看過去,見到那深不見底的事業線後,臉上露出了曖昧的笑容。
有本事你就放進去!
大爺我一樣有辦法給你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