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威脅
瞌睡。
可是,我不能休息。我叫陶花,正在參加一個寫作班的馬拉松寫作比賽。要在一個月內至少寫十萬字的小說,否則,就是挑戰失敗。
2024年還剩下50天了,我才寫了兩部小說。其中一部小說寫了五個月,進程很慢。那五個月,我太散漫了,荒廢了很多時間。在接下來的二十多天裡,我要在業餘時間全力以赴寫一部小說。
寫什麼呢?
就寫我現在的生活。寫作即生活,生活即寫作。
先介紹一下我自己。
我今年49歲,寫到這裡,我重新認真計算了兩遍,沒算錯,是的,我今年49歲。
我有49歲了麼?天啦,再過幾十天,我不就是五十歲了?不行,要等到我過完五十歲的生日才算。不管我如何抵賴,我確實快到五十歲了。
眼角的皺紋、鬆弛的皮膚、臃腫的身材、出現的身體狀況都在告訴我:「你老了,你是個五十歲的老太太了。」
我真的老了麼?為什麼我依然像個孩子一樣幼稚?依然對未來、對愛情充滿幻想?依然愛做夢?我雖然有一副成熟的面孔,卻依然有一顆少女心。
雖然我已嫁做人婦,卻時常想起五十多天收到的一則信息:「希望你三個月內不要打擾我。三個月後加,否則,永遠不加!」信息是林一發來的。
五十多天前,我因為遇到一件麻煩事,給消失了三年多的林一的弟弟林安發信息:「哥,我遇到麻煩事了,被人威脅,有生命危險。你能不能把你哥的電話號碼發給我?我想提醒他不要接陌生人的電話,也不要相信任何人說我的壞話。」
林安問我怎麼了?我不說。
他讓我想開些,不要胡思亂想,把他哥的電話號碼發給我。
我立即給林一的手機號發信息:「哥,我是小花,昨天晚上有兩個人闖到我家裡,拿出我們三年前在一起親吻的照片,要我給他們二十萬元。他們威脅我,說如果我不給他們二十萬元,就把我們在一起的照片發到網絡上去。」
林一沒有回覆信息。我撥打他的手機號碼,沒打通。我的手機號碼沒變,應該還在他的黑名單里。我添加他為微信好友,他的微信顯示我的微信號也在他的黑名單里。
我只好去移動大廳重新申請了一個手機號,註冊一個新的微信號。我用新的微信號邀請他為微信好友。他沒有通過我的微信好友驗證信息,卻在驗證信息下方回復「那兩個人也給我打電話了,錢已給。」
看見他的信息,我放聲大哭。
我以為他永遠不會和有任何聯繫了。沒想到他竟然回復我的信息了。不僅如此,他答應了那兩個人的無理要求。如果他一直不出面解決這件事,我絕對拿不出這麼多錢給那兩個無賴。我只能以死謝罪了。
三年前,正是林一愛我愛得發狂的時候。那沒想到,我們在一起親吻的場景被人偷拍了。那兩個人躲在什麼地方?我怎麼沒有發現?我發信息問他。他沒有回覆信息。
我繼續發信息問他:「你有沒有跟他們要底片?有沒有讓他們刪除所有和我們有關的照片?」
他沒有回覆。
三年前,他見了我之後就把我的手機號、微信號拉黑後,刪除了我的聯繫方式。他從我的世界裡徹底消失了。
在他消失之前,他給我發的最後一則信息是:「任何一個男人受不了這樣的凌辱。既然你有男人了,祝你幸福!」在此之前,他告訴我:「你有病。」他輕描淡寫地說我有別的男人。是的,我確實移情別戀了。我背叛他了,我對不起他。我以為他不會回來了。
他離開我的那一年,有很多人生病了。我也生病了,有四個月沒有上班,沒有經濟來源,花光了所有的積蓄。我找不到他,正在山窮水盡的時候,有個男人乘虛而入。
那個男人就是餘味。他是我所在的小區的超市老闆。他總是給我留存最新鮮的蔬菜、水果。每次我去他的超市買東西,他都會送我一袋子蔬菜或者水果。我不好意思總是拿他的東西。他說進貨進多了,當天賣不掉,不新鮮了,也會打折處理的。與其把那些新鮮的蔬菜、水果打折處理,不如作為福利,送給老顧客。我知道在非常時期,新鮮的蔬菜、水果很搶手,不會賣不掉的。可是,我總是忍不住收下他送給我東西。有誰能拒絕別人的好意呢?尤其是一個高大英俊總是含情脈脈地看著你,誰能抵抗住他的深情?我怕我不收他的禮物,他會生氣。
不僅如此,還因為我確實到了山窮水盡的時候,迫切需要來自外界的援助。
十年前,我因為投奔林一,到了新市。那個時候,我三十六歲。他五十歲。
我和林一在三十年前的一個夏天相識。那一年,他三十五歲,我二十一歲。我見證了他高光時刻,他也見證了我最美好的年華。初識他時,他在街上擺地攤,賣衣服。我對他一見鍾情,經常去他的地攤看衣服。那個時候的他皮膚很白,睫毛很長,眼睛很大,圓臉,聲音很好聽,風流倜儻,讓人過目不忘。
看了一個星期,我們在一起了。他說他沒結婚,我信他。等到我情根深種,他才告訴我:「我結婚了。我和她感情不好,準備離婚。你等我,我會對你負責的。」
這一等,就是二十七年。他總是對我若即若離。每一次我以為我可以把他緊緊抓在手裡的時候,他就會消失好幾年。他消失的時候,我總會以為他永遠不會出現了。這些年,他去了很多地方,積累了很多財富和人脈。關於他的傳說,被很多文人墨客寫成了小說,在各大網絡平台上發表。他也成了網絡紅人。
林一長相俊美、皮膚白皙、劍眉星目,舉手投足之間盡展絕代風華、風流倜儻,成為很多女人的夢中情人。有劇組邀請他拍戲,他遇到喜歡的角色,就去試戲。沒想到一試誤終生。他迷戀上拍戲了,丟下千億家產,跟著劇組走南闖北拍戲。不到兩年時間,他拍的電影大火,拿獎拿到手軟。
成名之後的林一特別注重自己的形象,潔身自好,沒有任何緋聞。
如果2020年底他沒生病,或許,我就沒有機會見到他。
林一擔心家人,從外地趕回新市。他回家途中,感染病毒,被送醫院。
我作為志願者,去了他所在的地方。我到地方的時候,正是人們吃飯的時間。他吃不慣隔離點的粗茶淡飯,已經餓了兩天。我和一個大姐給各個房間裡的人送飯。我們穿著白色工作服,戴著口罩,把飯菜、礦泉水放到每一個房間的門口,敲門告訴房間裡的人,開飯啦。大姐說有個大明星吃不慣這裡的飯,快餓死了。
哪個大明星?是那個姓林的。虎落平陽被犬欺,鳳凰落毛不如雞。不管他曾經多麼風光,到這裡就要聽話,就要吃得了苦。
他住在什麼地方?就在我們剛才敲門的房間。
這也太巧了吧。林一啊,林一,你到最後還是落到了我手裡。我在心裡放聲大笑。
送飯的大姐見我使勁憋住笑的怪摸樣,有些好奇,問我笑什麼。
我說不為什麼,就是想笑。以後給那個大明星送飯,你讓我送到他的房間裡。我穿著防護服,不用害怕。我有辦法勸他吃飯。如果他一直不吃飯,餓死了,有人追查到這裡,我們不好交代。
我見到林一的時候,他餓得頭昏腦脹,正在發燒,並沒有認出我是誰。我先給他兩個耳光,告訴他:「林一,你這個負心漢,你必須好好活著!否則,我饒不了你!睜大你的狗眼,你看看我是誰。」
林一被我兩巴掌打清醒了,認出了我,對我說對不起。
我說:「你要是真覺得對不起我,就老老實實把飯吃了。你吃飽了飯,才有抵抗力。等你好了,看我怎麼折磨你。」
他支撐著坐起來,吃光了我送給他的飯,倒頭就睡。我一模他的頭。他的頭很燙。我找來一盆涼水,把毛巾打濕,不停地給他降溫。他退燒之後,我病倒了。就這樣,我也感染病毒了。他堅持要守在我的身邊,照顧我。就這樣,我們住在了同一個房間裡。
因為他的身份特殊,他分到的房間是一個套間,門口有沙發,還配有洗手間。他讓我睡床,他睡沙發。在我病倒的那幾天,他無微不至地照顧我,幾乎沒有合眼。他趴在我的耳邊對我說:「小花,只要你好起來,我一定會娶你。這一次,我一定不會辜負你。」
他的這幾句話像是一劑起死回生的良藥,讓我的病奇蹟般好轉了。
我們重新在一起了。這一次,他愛我發狂、入骨。他說我歷經風霜之後,更有女人味了。
我們都是死過一次的人,能夠重新在一起,無比歡喜。我已經不在乎他會不會娶我了。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其餘的都不重要了。為了他,我可以放棄一切,甚至是我的生命。
我們時常旁若無人地手拉手,走在一起,甚至抱在一起親吻。只要和他在一起,我什麼都不管了。我們在一起親吻的照片應該在那一段時間被人拍攝的。那兩個拍照片的人在網絡平台上見到我,找到我,生了貪念,跟蹤我,到我家,威脅我。
2021年4月8日,布滿陰霾的天空重新艷陽高照,天晴了。他依舊是他,我依舊是我。他的電話總是打不通。
之後的幾個月,餘味對我好,我知道他喜歡我。他比我大八歲,一年前妻子去世,小區裡的人都知道。和他在一起,我有未來。至少他可以給我一個家。不論在任何時候,我都能找得到他。就這樣,我們在一起了。
愛情固然6美好,不能當飯吃。我要活下去,必須捨棄愛情。我不愛餘味,我只愛他給我的安穩生活。
就這樣我成了餘味的超市的收銀員。如果不是因為我長相甜美,聲音清脆悅耳,不給餘味的超市直播帶貨,說不定那兩個偷拍我和林一拍照片的人不知道我是誰,也不會跟蹤倒我家裡,不會對我敲詐勒索。
我到現在為止,都弄不清楚林一到底是喜歡我,還是可憐我,總是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出現,拉我一把。即便是五十多天前,他知道有人威脅我,立即出手解決了問題。他解決問題,不僅僅為了替我解決麻煩,也為了他自己好。
他現在是新市極有影響力的民營企業家,極為注重自己的形象,絕對不會讓自己有負面消息出現在任何媒體上。三年前,他徹底和我斷絕關係後,去了外地發展新的事業。一年前,他攜巨資在新市最繁華的地段建了一棟大樓。那棟大樓就是現在新市最繁華的「樂林城」。樂林城是一棟大型商場,集購物、娛樂為一體,極大程度地滿足了新市人民對高品質消費要求。商場地面以上總共有八層樓房,地面以下有負一樓和兩層地下停車庫。
商場的負一樓是大型超市,超市裡的各種商品琳琅滿目,有各種日用品、很多食品,有新鮮的瓜果蔬菜、雞鴨魚肉、牛奶。除此之外,負一樓還有各種內衣店、小吃攤位。小吃品種多樣,從麻辣燙、燒烤、乾鍋菜,到涼皮、餛飩、牛肉拉麵、甜品,應有盡有。商場的第一、二兩層樓經營各種品牌的金銀首飾、電器、服裝、箱包。有很多大品牌美食連鎖店入駐第三、四、五、七層樓。第六層樓是遊樂場,是孩子的遊戲天堂。八樓有電影城。電影城的牆壁用灰石灰做成城堡的造型,初看簡陋,看久了,才能看出這種裝修風格的低調奢華。電影城的天花板上的各種顏色的小燈如天上的星辰璀璨奪目。
我想不出林一愛我的任何理由。
他應該不愛我。
可是為什麼當他知道我有危險的時候,毫不猶豫地出手相助?不對。那不是出手相助。畢竟那件事對他來說影響更大。他是名人,丟不起這人。
一定是這樣的。
可是為什麼他給我發那則信息:「希望你三個月內別打擾我,三個月後加,否則,永遠不加!」
他想幹什麼?
可是,我不能休息。我叫陶花,正在參加一個寫作班的馬拉松寫作比賽。要在一個月內至少寫十萬字的小說,否則,就是挑戰失敗。
2024年還剩下50天了,我才寫了兩部小說。其中一部小說寫了五個月,進程很慢。那五個月,我太散漫了,荒廢了很多時間。在接下來的二十多天裡,我要在業餘時間全力以赴寫一部小說。
寫什麼呢?
就寫我現在的生活。寫作即生活,生活即寫作。
先介紹一下我自己。
我今年49歲,寫到這裡,我重新認真計算了兩遍,沒算錯,是的,我今年49歲。
我有49歲了麼?天啦,再過幾十天,我不就是五十歲了?不行,要等到我過完五十歲的生日才算。不管我如何抵賴,我確實快到五十歲了。
眼角的皺紋、鬆弛的皮膚、臃腫的身材、出現的身體狀況都在告訴我:「你老了,你是個五十歲的老太太了。」
我真的老了麼?為什麼我依然像個孩子一樣幼稚?依然對未來、對愛情充滿幻想?依然愛做夢?我雖然有一副成熟的面孔,卻依然有一顆少女心。
雖然我已嫁做人婦,卻時常想起五十多天收到的一則信息:「希望你三個月內不要打擾我。三個月後加,否則,永遠不加!」信息是林一發來的。
五十多天前,我因為遇到一件麻煩事,給消失了三年多的林一的弟弟林安發信息:「哥,我遇到麻煩事了,被人威脅,有生命危險。你能不能把你哥的電話號碼發給我?我想提醒他不要接陌生人的電話,也不要相信任何人說我的壞話。」
林安問我怎麼了?我不說。
他讓我想開些,不要胡思亂想,把他哥的電話號碼發給我。
我立即給林一的手機號發信息:「哥,我是小花,昨天晚上有兩個人闖到我家裡,拿出我們三年前在一起親吻的照片,要我給他們二十萬元。他們威脅我,說如果我不給他們二十萬元,就把我們在一起的照片發到網絡上去。」
林一沒有回覆信息。我撥打他的手機號碼,沒打通。我的手機號碼沒變,應該還在他的黑名單里。我添加他為微信好友,他的微信顯示我的微信號也在他的黑名單里。
我只好去移動大廳重新申請了一個手機號,註冊一個新的微信號。我用新的微信號邀請他為微信好友。他沒有通過我的微信好友驗證信息,卻在驗證信息下方回復「那兩個人也給我打電話了,錢已給。」
看見他的信息,我放聲大哭。
我以為他永遠不會和有任何聯繫了。沒想到他竟然回復我的信息了。不僅如此,他答應了那兩個人的無理要求。如果他一直不出面解決這件事,我絕對拿不出這麼多錢給那兩個無賴。我只能以死謝罪了。
三年前,正是林一愛我愛得發狂的時候。那沒想到,我們在一起親吻的場景被人偷拍了。那兩個人躲在什麼地方?我怎麼沒有發現?我發信息問他。他沒有回覆信息。
我繼續發信息問他:「你有沒有跟他們要底片?有沒有讓他們刪除所有和我們有關的照片?」
他沒有回覆。
三年前,他見了我之後就把我的手機號、微信號拉黑後,刪除了我的聯繫方式。他從我的世界裡徹底消失了。
在他消失之前,他給我發的最後一則信息是:「任何一個男人受不了這樣的凌辱。既然你有男人了,祝你幸福!」在此之前,他告訴我:「你有病。」他輕描淡寫地說我有別的男人。是的,我確實移情別戀了。我背叛他了,我對不起他。我以為他不會回來了。
他離開我的那一年,有很多人生病了。我也生病了,有四個月沒有上班,沒有經濟來源,花光了所有的積蓄。我找不到他,正在山窮水盡的時候,有個男人乘虛而入。
那個男人就是餘味。他是我所在的小區的超市老闆。他總是給我留存最新鮮的蔬菜、水果。每次我去他的超市買東西,他都會送我一袋子蔬菜或者水果。我不好意思總是拿他的東西。他說進貨進多了,當天賣不掉,不新鮮了,也會打折處理的。與其把那些新鮮的蔬菜、水果打折處理,不如作為福利,送給老顧客。我知道在非常時期,新鮮的蔬菜、水果很搶手,不會賣不掉的。可是,我總是忍不住收下他送給我東西。有誰能拒絕別人的好意呢?尤其是一個高大英俊總是含情脈脈地看著你,誰能抵抗住他的深情?我怕我不收他的禮物,他會生氣。
不僅如此,還因為我確實到了山窮水盡的時候,迫切需要來自外界的援助。
十年前,我因為投奔林一,到了新市。那個時候,我三十六歲。他五十歲。
我和林一在三十年前的一個夏天相識。那一年,他三十五歲,我二十一歲。我見證了他高光時刻,他也見證了我最美好的年華。初識他時,他在街上擺地攤,賣衣服。我對他一見鍾情,經常去他的地攤看衣服。那個時候的他皮膚很白,睫毛很長,眼睛很大,圓臉,聲音很好聽,風流倜儻,讓人過目不忘。
看了一個星期,我們在一起了。他說他沒結婚,我信他。等到我情根深種,他才告訴我:「我結婚了。我和她感情不好,準備離婚。你等我,我會對你負責的。」
這一等,就是二十七年。他總是對我若即若離。每一次我以為我可以把他緊緊抓在手裡的時候,他就會消失好幾年。他消失的時候,我總會以為他永遠不會出現了。這些年,他去了很多地方,積累了很多財富和人脈。關於他的傳說,被很多文人墨客寫成了小說,在各大網絡平台上發表。他也成了網絡紅人。
林一長相俊美、皮膚白皙、劍眉星目,舉手投足之間盡展絕代風華、風流倜儻,成為很多女人的夢中情人。有劇組邀請他拍戲,他遇到喜歡的角色,就去試戲。沒想到一試誤終生。他迷戀上拍戲了,丟下千億家產,跟著劇組走南闖北拍戲。不到兩年時間,他拍的電影大火,拿獎拿到手軟。
成名之後的林一特別注重自己的形象,潔身自好,沒有任何緋聞。
如果2020年底他沒生病,或許,我就沒有機會見到他。
林一擔心家人,從外地趕回新市。他回家途中,感染病毒,被送醫院。
我作為志願者,去了他所在的地方。我到地方的時候,正是人們吃飯的時間。他吃不慣隔離點的粗茶淡飯,已經餓了兩天。我和一個大姐給各個房間裡的人送飯。我們穿著白色工作服,戴著口罩,把飯菜、礦泉水放到每一個房間的門口,敲門告訴房間裡的人,開飯啦。大姐說有個大明星吃不慣這裡的飯,快餓死了。
哪個大明星?是那個姓林的。虎落平陽被犬欺,鳳凰落毛不如雞。不管他曾經多麼風光,到這裡就要聽話,就要吃得了苦。
他住在什麼地方?就在我們剛才敲門的房間。
這也太巧了吧。林一啊,林一,你到最後還是落到了我手裡。我在心裡放聲大笑。
送飯的大姐見我使勁憋住笑的怪摸樣,有些好奇,問我笑什麼。
我說不為什麼,就是想笑。以後給那個大明星送飯,你讓我送到他的房間裡。我穿著防護服,不用害怕。我有辦法勸他吃飯。如果他一直不吃飯,餓死了,有人追查到這裡,我們不好交代。
我見到林一的時候,他餓得頭昏腦脹,正在發燒,並沒有認出我是誰。我先給他兩個耳光,告訴他:「林一,你這個負心漢,你必須好好活著!否則,我饒不了你!睜大你的狗眼,你看看我是誰。」
林一被我兩巴掌打清醒了,認出了我,對我說對不起。
我說:「你要是真覺得對不起我,就老老實實把飯吃了。你吃飽了飯,才有抵抗力。等你好了,看我怎麼折磨你。」
他支撐著坐起來,吃光了我送給他的飯,倒頭就睡。我一模他的頭。他的頭很燙。我找來一盆涼水,把毛巾打濕,不停地給他降溫。他退燒之後,我病倒了。就這樣,我也感染病毒了。他堅持要守在我的身邊,照顧我。就這樣,我們住在了同一個房間裡。
因為他的身份特殊,他分到的房間是一個套間,門口有沙發,還配有洗手間。他讓我睡床,他睡沙發。在我病倒的那幾天,他無微不至地照顧我,幾乎沒有合眼。他趴在我的耳邊對我說:「小花,只要你好起來,我一定會娶你。這一次,我一定不會辜負你。」
他的這幾句話像是一劑起死回生的良藥,讓我的病奇蹟般好轉了。
我們重新在一起了。這一次,他愛我發狂、入骨。他說我歷經風霜之後,更有女人味了。
我們都是死過一次的人,能夠重新在一起,無比歡喜。我已經不在乎他會不會娶我了。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其餘的都不重要了。為了他,我可以放棄一切,甚至是我的生命。
我們時常旁若無人地手拉手,走在一起,甚至抱在一起親吻。只要和他在一起,我什麼都不管了。我們在一起親吻的照片應該在那一段時間被人拍攝的。那兩個拍照片的人在網絡平台上見到我,找到我,生了貪念,跟蹤我,到我家,威脅我。
2021年4月8日,布滿陰霾的天空重新艷陽高照,天晴了。他依舊是他,我依舊是我。他的電話總是打不通。
之後的幾個月,餘味對我好,我知道他喜歡我。他比我大八歲,一年前妻子去世,小區裡的人都知道。和他在一起,我有未來。至少他可以給我一個家。不論在任何時候,我都能找得到他。就這樣,我們在一起了。
愛情固然6美好,不能當飯吃。我要活下去,必須捨棄愛情。我不愛餘味,我只愛他給我的安穩生活。
就這樣我成了餘味的超市的收銀員。如果不是因為我長相甜美,聲音清脆悅耳,不給餘味的超市直播帶貨,說不定那兩個偷拍我和林一拍照片的人不知道我是誰,也不會跟蹤倒我家裡,不會對我敲詐勒索。
我到現在為止,都弄不清楚林一到底是喜歡我,還是可憐我,總是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出現,拉我一把。即便是五十多天前,他知道有人威脅我,立即出手解決了問題。他解決問題,不僅僅為了替我解決麻煩,也為了他自己好。
他現在是新市極有影響力的民營企業家,極為注重自己的形象,絕對不會讓自己有負面消息出現在任何媒體上。三年前,他徹底和我斷絕關係後,去了外地發展新的事業。一年前,他攜巨資在新市最繁華的地段建了一棟大樓。那棟大樓就是現在新市最繁華的「樂林城」。樂林城是一棟大型商場,集購物、娛樂為一體,極大程度地滿足了新市人民對高品質消費要求。商場地面以上總共有八層樓房,地面以下有負一樓和兩層地下停車庫。
商場的負一樓是大型超市,超市裡的各種商品琳琅滿目,有各種日用品、很多食品,有新鮮的瓜果蔬菜、雞鴨魚肉、牛奶。除此之外,負一樓還有各種內衣店、小吃攤位。小吃品種多樣,從麻辣燙、燒烤、乾鍋菜,到涼皮、餛飩、牛肉拉麵、甜品,應有盡有。商場的第一、二兩層樓經營各種品牌的金銀首飾、電器、服裝、箱包。有很多大品牌美食連鎖店入駐第三、四、五、七層樓。第六層樓是遊樂場,是孩子的遊戲天堂。八樓有電影城。電影城的牆壁用灰石灰做成城堡的造型,初看簡陋,看久了,才能看出這種裝修風格的低調奢華。電影城的天花板上的各種顏色的小燈如天上的星辰璀璨奪目。
我想不出林一愛我的任何理由。
他應該不愛我。
可是為什麼當他知道我有危險的時候,毫不猶豫地出手相助?不對。那不是出手相助。畢竟那件事對他來說影響更大。他是名人,丟不起這人。
一定是這樣的。
可是為什麼他給我發那則信息:「希望你三個月內別打擾我,三個月後加,否則,永遠不加!」
他想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