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隨風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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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富二代嫌疑人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消費娛樂設施越來越多,我們轄區靠近市區的那側,開了多家的酒吧夜總會,有一家叫杜尚,真的是堵上,自從開業後,就沒安生過,不斷有各種警情發生。最多的是打架鬥毆,刑偵不管,只要不出人命都是派出所在處理。不過各種財物被盜,就是我們的事了,最常見的就是手機被扒,各種被偷。

  酒吧、夜場每天上演各種故事,嬉笑怒罵,人間冷暖、歲月滄桑,觀眾來去匆匆,人聚人散,喧譁過後,你再望去,只有我們還在堅守,一直都在,從未離開。

  13年春,有一天晚上我帶隊值班,出警的兄弟押送來一個胖子,涉嫌在一家夜場內,盜竊手機。被害人是該夜場跳舞的女郎,前日,她上台跳舞時,將自己一部新款蘋果手機放在舞台邊上,然後跳舞去了,跳完舞發現手機不見了,當時只有這個胖子在舞台邊走動,跳完舞,胖子和手機都不見了。才過了一天,今天這胖子又出現在夜場喝酒,就被保安當場抓住了,然後報警扭送到這裡來,被害人說這款蘋果手機去年剛發布,價值五千多元,足夠刑事案件追訴標準了。

  對每個人身份進行核查,是我的個人工作習慣,先問清查清當事人的身份情況,不管是報案人還是嫌疑人,因為這種習慣,讓我在值班受理報警的時候,抓了一個網上逃犯,那個時候,我剛剛到刑警中隊,在學習情報數據研判分析,利用空餘時間,我就把很多涉嫌人員的身份資料分析了一遍,後來覺得不過癮,又把被害人證人等資料分析了一遍,找出與案件關聯性,分析人員之間的關係。這天我照例是值班接警,有一個哥們來報摩托車被盜,這是最常見的案件,當時轄區每天被盜摩托車,高峰期超過十台,為了節省時間,提高效率,我們備有專門的筆錄模板,只要填詞進去就能完成,一般五分鐘做完筆錄,配上摩托車的證件資料,就可以完成立案的基礎取證工作,那天晚上,我事情較少,本來五分鐘能做完的筆錄,很有閒情逸緻,問清當事人身份情況一下,就到內網進行查詢,想著順便分析一下當事人的關係網,奇怪的是,當事人自報姓名資料在內網找不到,於是,我再次要求其報父母姓名進行核查,不查不要緊,一查嚇一跳,都沒有資料,我有些不耐煩了,言語中感覺被害人有些不安或者不耐煩,我無意中抬頭看了一眼報案人,卻發現他的眼神在逃避,多年工作積累的經驗和前輩們的口授心傳告訴我,有情況!我將報案人的姓名到在逃人員那過了一下,發現其中一個在逃人員跟眼前的人很像,但是是晚上,整個二樓辦公室空蕩蕩,就剩我一個人在,值班人員各忙各的或者回宿舍了,靈機一動,我問報案人,摩托車行駛證複印了沒有,他說沒有,我說給我,我去樓下複印一下,稍等我一下,複印好就可以了,然後我拿著摩托車行駛證一路小跑趕到一樓,叫來一樓幾個值班的輔警上樓,直接將報案人控制,原來他在老家因為與人發生矛盾,將人砍傷後,外出務工,一直用自己名字,但是謊報年齡和戶籍地址,以為可以逃脫處罰,等事情過了,再回去,想不到因為摩托車的事情被發現,就這樣自投羅網,其實做人不要衝動,打架傷人就更不應該,最不應該的抱有僥倖心理,試圖躲避責任。

  我在核查涉嫌偷手機的胖子的時候,胖子是青陽本地人,我們叫他嫌疑人小Z吧,其父親是鞋都轄區一家企業的老闆,在外省還有一個鐵礦和冶煉廠,小Z屬於富二代,但是看他的樣子,完全不像我印象中的富二代,看上去很猥瑣,只是說自己很有錢,給我看了隨身攜帶的包里的存摺,上面還有十幾萬,說不可能偷手機。我起來很大疑問,就把夜場的負責人叫過來仔細詢問,說這個胖子經常來夜場喝酒,很多人都認識他,不過經常是一個人來,在夜場找朋友喝酒,有時一個在那裡玩,出手比較小氣,我問有沒有其他證據或者其他人看見嫌疑人偷手機,夜場負責人說沒有,不過他們那裝了監控,我就安排小S過去拷貝監控錄像,同時把這起案件交給小S主辦,很快監控錄像拷回來,錄像里,胖子緩慢移步到舞台邊角,悄悄伸手拿了地上的手機,然後離開。有段這段錄像,我們就放心了,直接把胖子拉過來看錄像,他馬上承認是自己拿了手機,手機已經賣給青陽一家手機店,我們就押著他去手機店,那部手機還沒賣出去,就被扣押回來。

  這是一起很簡單的盜竊案。後來嫌疑人父親從外省飛回來,原來是我也相識,就是Z總,給嫌疑人辦理了取保候審,因為嫌疑人沒有前科,還是退伍軍人,僅有一次案件,還是本地人,情節輕微,交了兩萬元取保金後,嫌疑人被取保候審。

  後來,我調出鞋都,沒再過問這起案件,不過一年後卻意外被告知,嫌疑人小Z已經死亡,我驚訝之餘,找到嫌疑人父親Z總,他講述這樣的事情經過:

  小Z,是他第一個兒子,閩南人傳統觀念重,生兒子是很洋氣的事情,Z總早年經商,略有繼續,加上家底也不過,家庭殷實,小Z是家族長孫,被家裡長輩寄予厚望,但是卻是寵得不行,從小嬌生慣養,讀書時也不認真,一直貪玩,頑劣不堪,高中未能畢業,後托人送去當兵,希望部隊能夠摔打一下小Z,到部隊後,剛開始還還可以,新兵連結束後,總是打電話回家,Z總不放心,經常探望,小Z提各種需求,先是留在團部機關里,Z總使出閩南人特有的公關手段,花了很大代價,把部隊主官這條關係線路做通,小Z順利留在團部,之後又找到機會安排小Z就讀軍校,只要軍校一畢業就是見習軍官,這樣就可以留在部隊長期發展,誰知小Z軍校就讀期間,野性難改,或者說惰性難改,經常不守紀律,屢教不改,學習成績差,還經常喝酒鬧事,妥妥的被勸退,最後無奈復員回家。回家好,Z總托人說媒,安排了一門親事,對方門當戶對,在廈門買了新房,還在廈門開了家外貿公司,結婚後兩人搬去廈門居住,沒多久,因為小Z野性難改,導致夫妻感情不和,一年後離婚,離婚後女方去了國外。小Z從此就成了脫韁的野馬,再無牽絆,脫離的父親的管束,開始放飛自我,手上又有離婚後分得的數百萬現金。長期混跡於夜場,據說開始吸食冰毒,然後腦袋變得不清醒,身體也快速發胖,成了我見到的胖子,由於長期吸食冰毒,大腦神經出現問題,內臟器官損壞,那次偷手機事件,其實他腦袋已經不清醒,家裡人覺得是神經病了。取保候審以後,被帶回家管教了一段時間受不了孤管教,偷偷溜出門,再未回來。後沒多久,就接到警方通知,小Z因過量吸食毒品,導致死亡,最後Z總忍痛過去收屍,白髮人送黑髮人。


  整個故事讓我唏噓不已,寄予厚望的長孫卻缺失了良好的家庭教育,Z總一直在為兒子創造各種條件,希望能走捷徑,不用努力就可以通過拼爹獲取成功,甚至違法犯罪後,還想著為他開脫,逃避法律懲罰,並期望他悔改,其實他的做法無異於親手給兒子挖坑,小Z當兵,如果接受錘鍊,鍛鍊意志,培養能力,而不是處處有人照顧,犯錯不用受罰,就不會被送回家;最後性格問題導致生活一團糟的時候,選擇放縱,家人卻沒有及時去挽救;以至於違法犯罪,如果跟其他人一樣,犯罪接受懲罰,送去監獄,或許還有最後的轉機。但是Z總不捨得自己兒子吃苦,花費精力給兒子辦取保候審,還理由充分的跟我們講,法律歸法律,誰都不想自家兒子進去受苦,他的觀念里,毫無原則,沒有規則概念,不尊重社會規則,法律原則,正是由於他的這種觀念,註定就是一個悲劇結尾,

  因為工作的原因,我見得最多的人,大部分最缺乏的就是規則意識或者法治意識,覺得自己可以不遵守,可以有特權,關係可以決定一切,舊有的觀念支配著他們的行為準則,往往獲益頗多,如果當違反規則和法律,就開始利用各種所謂關係能力為自己開脫,然後不改正,下回繼續,如果自己權益被侵犯,則是另一番嘴臉。而他們的觀念和行為方式深深影響著下一代,我們常說原生家庭問題,其實也是整個社會面對的問題,不是個例,存在普遍現象,這個問題無解,我沒有辦法解決,如果你把自己的不如意都歸咎於這個問題,或者甩鍋給這個,那麼其實是你自己不努力,你在找藉口,然後繼續那個循環,變成你不想成為的人,和上一代沒有兩樣。其實你可以做的有很多,靠自己努力,重新建立自己的價值觀念體系,而不是活在那個原生家庭問題中不願意出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1、你自己不努力,誰都幫不了你;2.任何人都不能輕易相信,時刻提醒自己,保管好財物,視頻是個好東西;3.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當你開始吸食毒品,死亡離你就很近了。

  五、奇葩強姦案

  鞋都刑偵中隊值班,最難忘的莫過於各類強姦案,在刑警口口相傳中,大概是運氣差的人遭遇強姦案比較多,過了一段時間,我驚訝的發現,我值班接到強姦案概率很高,不僅強姦案多,接到各種奇葩的案件也很多。強姦屬於嚴重暴力犯罪,侵犯人身權利,一旦定罪刑罰是很重的。當代社會,很多時候,兩性關係比較混亂,生活習性,價值觀念在物流橫流的社會現實面前都扭曲了,產生了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在刑警生涯中,就遇到很多讓人記憶深刻的案件,但是回想起來,也很有趣。以下列舉幾起典型代表的:

  第一起:2013年某天,我帶隊值班,出警的兄弟送來一對男女,女看上去很瘦弱,年紀20出頭。女子稱這名男子在一快捷酒店房間內強姦她。說在頭天晚上,在某夜場喝多了酒,被這名男子扛到酒店房間強姦了,之後男子離開,女子凌晨醒來,發現在酒店被強姦,就打電話報警,出現的民警在附近夜宵攤上找到男子將其抓住,並押回單位移交給我們。

  我第一次聽說強姦犯,在犯罪現場附近吃宵夜的。好奇之餘,我訊問了一下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一直喊冤,稱沒有強姦,雙方是自願發生性關係。這就有意思了。女的說被強姦,男子的說兩人自願發生關係,那麼可以確定的第一件事情:當晚兩人確實發生了性關係,那是否構成強姦罪這個要件,還需要更多的證據。

  老刑警總是說,犯罪現場是個寶庫,為了儘快查明這起強姦案,我迅速趕往現場,一家快捷連鎖酒店,調取了兩人到酒店的監控錄像,發現兩人一起到的酒店,視頻畫面中,女子自己走路過來,行為活動正常,並不是她所說的喝醉了被人扛到酒店,但是兩人在視頻里顯得很陌生,我心中產生了很大的問號。

  視頻中兩人沒有攜帶行李物品,視頻中,嫌疑人到酒店前台開房,女子就站在一旁幾米遠的地方等待,快捷酒店的案發現場所在房間因為晚上沒有服務員及時清掃,所以還沒有清理,我來到房間,房間很正常,沒有打鬥或者其他破壞的痕跡,兩套浴巾及洗漱用品都用過,在垃圾桶內找到兩個用過的保險套,我拿著證物袋,拍照裝好。

  接著看視頻,大約兩個多小時過後,男子先離開,酒店樓下有人在等他,他們是約好一起去吃宵夜,不久女子下樓出現在收銀台,到收銀台跟服務員說了什麼,接著就開始爭執,爭執一段時間後,女子拿起手機打電話,沒多久,派出所出警民警抵達現場,聽女子講述後不久,就向收銀台服務員了解情況,了解完情況,民警跟女子出門,後來應該帶著嫌疑男子一起回到所里,然後移交給我們。

  看到視頻,我內心已經基本有了脈絡,首先,女子在說謊,其次,還有隱情,為了證實我的想法,我向收銀台當班服務員詢問情況,開房時男子過來登記的,用的現金,房費149,押金400,當時沒有登記女子的身份證,然後他們就上樓了,到了凌晨,女子過來,拿著押金單要退房,因為不是女子登記的房間,所以酒店前台拒絕退,要求男子過來退,女子就開始發脾氣,但是收銀員堅持要男子過來才能退,後來女子問能退多少,收銀員告訴他,能退251,女子就走開了,然後在那邊打110報警。


  被人強姦,還有心思過來退房索要押金,完全不符合邏輯,強姦基本上可以排除,剩下的事情就是查明真相了。看完監控,我們回到所里,嫌疑男子的朋友過來詢問情況,我就問他,嫌疑男子跟那名女子什麼關係,對方回答我,沒有關係,今天第一次見到,晚上他們在夜場玩,之後,嫌疑男子帶這名女子來開房,之後還打電話來約吃宵夜,我就去酒店樓下等他一起,我們在吃宵夜的地方正喝酒,警察過來把人帶走,所以趕緊過來詢問情況。

  聽完敘述,我到訊問室,訊問嫌疑男子,我直接就一句話,說實話吧,是否認識那名女子,她叫什麼名字,男子根本答出來,我很嚴肅跟他說,已經發生性關係,現場提取的保險套物證在,現在女子指證,涉嫌強姦罪,送看守所沒有任何問題。嫌疑男子慌了手腳,馬上說了實話,原來當晚,男子跟朋友在夜場喝酒,遇到這名女子,原來女子是失足婦女,兩人談好價錢,嫖宿一晚500元,兩人就從夜場來到快捷酒店,兩人發生性關係,兩次,之後男子覺得肚子很餓,就約朋友吃宵夜,走的時候給了女子兩百元現金,跟女子說,房間押金還有三百元,女子走的時候自己去退押金,然後就離開去吃宵夜了,原來改酒店會員第一次入住是99,但是酒店方面表示,男子不是第一次入住,當晚沒有問清楚房價就直接登記了,後來酒店按照規定,沒有退給她押金,女子可能以為男子想少付嫖資,直接選擇報警。

  有了男子的口供,我們再次詢問報案女子,通過視頻告訴她在說謊,報強姦假警是要受刑事處罰,女子最後見事情敗露,承認賣淫的事實,當晚確實太激動,以為遭遇了騙子,聽同行姐妹說過,遇到類似的事情,就跟當事人說不給錢就告強姦,所以她選擇了報警。

  至此,本案事情已經查清,主要證據已經獲取,案件移交社區民警處理,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兩人處行政拘留15天並處罰金。

  第二起:上一起案件後不久,某天值班,快天亮時,轄區李村送來一對男女,女子長得頗有姿色,身材高挑,前凸後翹的,一身很濃的香水,以來就哭訴,女子系李村一夜場公主,晚上在包廂喝酒從事陪侍服務,喝了很多,去衛生間時,有一名同包廂男子闖進去,將其強姦。當晚在夜場哭鬧了很久,夜場負責人、那名嫌疑人男子的朋友等人沒能給個交代處理好此事,所以報警。

  因為一夜基本沒睡,頭昏腦脹,初一聽,按照經驗判斷,以為又是嫖資糾紛引起的強姦警情,這類警情非常常見,每個月總有那麼一兩起,已經見多不怪了,通過只要當事人報警稱被強姦,慎重起見,都會將案件移交給刑偵值班組審查處理,如果不是再退迴轉移交給社區民警處理。

  強姦案是極具爭議和陷進的案件,之前有出現女子勾引男子發生性關係後,索要財物或者其他利益,否則告強姦的案件,有當事人不同意,結果真被告強姦,性關係已經發生,報警人還有傷情,甚至還有其他證據,然後就被送進看守所,之後就出現男子家屬與女子和解,女子諒解,要求撤案,男子得以取保候審。事後得知女子收了男子家屬大額的補償金,這不是特例。還有就是男女發生性關係後,家人是反對二人繼續交往的,為了面子或者其他原因,會帶著女子報警強姦,若果是未成年少女,基本上男子得接受刑罰,監獄風雲演幾年,就算是成年人,當時特殊的背景環境下,只要性關係已經發生,女子一方報案,為了查清案情,涉嫌肯定是跑不掉的,很多時候平息事態,或者為了爭取事件查清案件,往往先把男子刑拘,如果檢察院不爬批准逮捕,再放人,強姦犯在看守所等監所是最不受人待見的,待遇很差,可想而知,日子很難熬。所以說,色字頭上一把刀,不要為了一時之歡,惹下大麻煩。

  經驗是,每次遇到類似報警,都要慎重,仔細認真,即不能放過一個壞人,也不要冤枉好人,但是我內心深處來講,只要是被報強姦的,既然選擇耍流氓就不是好人。

  不過因為職責所在,法律是很嚴肅的,為了保證公平正義,我們必須認真調查處理,給當事人一個交代。這次我在仔細詢問報警人的時候,發現報警人有很多細節含糊其辭,說不清楚,比如,一開始說被嫌疑人男子強行帶進衛生間實施強姦,後來又改開說男子闖進衛生間,還有就是,關於強姦的細節,不願意回答和描述,這些必須說清楚,先是說男子強姦她,但是如何強姦,體位,現場位置,後來又說男子用手摸其私處,說著說這就不肯說了,理由是喝多了不記得。在我看來,還是有隱情不想說,那個時候,雙方都已經很清醒,語言表達正常。

  男子則很淡定,一直堅定的說自己冤枉,沒有強姦她,甚至都麼有碰過她,那女子神經病,一直說他強姦她。這就是為什麼在夜場沒有解決問題的原因。因為現場沒有攝像頭,沒有辦法還原,只能找在場的人員進行詢問和判斷,但是當晚包廂里喝酒的人,大部分都已經回家睡覺了,只能白天下午一個一個詢問。因為這時已經是上午上班時間,為了查清事實,根據報案女子所說,男子有摸其私處,我們將男女帶到刑偵大隊法醫室,做活體檢查,同時檢測男子手指甲殘留物,最後通過檢測,男子的手上和生殖器官上沒有留下任何女子身上的物質,而女子體內也未檢測到任何來自男子身上的物質。


  首先從科學上證實了男子沒有說謊,那麼問題就出在女子身上,後來到了下午,我們陸續找到當場在的證人,經過詢問,還原當晚情況,當晚在那個夜場包廂里喝酒,有叫幾個陪侍的,也有「公主」,那名公主很拼命,也來喝酒,喝著就有點多,去衛生間了,但是先是去吐,所以沒有鎖門,吐完就在衛生間方便,嫌疑男子也喝多了去衛生間方便,直接就推門進去了,女子以為男子要過來幹什麼,就蹲縮在衛生間角落裡不敢動,男子看到女子蹲在地上,本能的去扶她,結果女子收到驚嚇,就喊男子強姦,男子趕緊離開,現場的人證人證實男子在衛生間呆了不到五分鐘,就出來了,然後幾聽到女子呼喊聲和哭聲,女子哭哭啼啼的從衛生間出來。

  我們最後再去詢問女子,女子又改口稱,當時在衛生間,有個男人進來,她害怕,就認為那名男子要過來強行發生性關係,因為喝多了,擔心無力反抗,她就蹲在角落裡,大哭大喊,說男子強姦她,這下好,驚動了所有人,她覺得被人欺負了,要求男子給個說話,最後就報警了。

  這完全是一起無中生有的案件,最後這起案件就移交給社區民警處理了,我也沒管後續。

  第三起,還是在晚上值班,有人報警強姦,我們詢問情況,結果報警人告訴我,她不是當事人,當事人是她妹妹,在轄區一個小學裡當老師,平時也是住在學校里,她妹妹被人強姦,嫌疑人還在學校她妹妹住的地方,這是怎麼回事?

  我們繼續詢問報警人,報強姦現在改口了,她稱她妹妹被性侵,聽到性侵這個名詞的時候,我有點發懵,腦袋裡第一個反應是,刑法里有沒有性侵這個罪名,第二是治安管理處罰法里有沒有性侵,好像都沒有,長期的辦理刑事案件形成的慣性思維方式,讓我瞬間無所適從,而報警人一直要求民警出警抓人,當時110的警情,都是由派出所負責接處警的民警出警的,但是當天,警情多,出警的忙不過來,涉及刑事警情,指揮中心催趕快出警,所以警情就轉到我這裡,沒有辦法,向值班領導報告,因為報警人一直強調嫌疑人在現場,要求我們到現場抓人,這種警情無法判斷真偽,一般處理的方式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只能當是真實案件處理,迅速組織人手,帶上裝備,一行六人,開車出發。

  因無法預料現場的情況,當事人描述是否真實,嫌疑人的情況一無所知,對象年輕,身份,身體條件、實際人數,持械情況,暴力程度,武力等級,所處位置信息情況都沒有,那個時候我已經是老刑警了,經歷過數百次的抓捕行動,遭遇過各種危險,但是這種遭遇戰還是第一次遇到,內心有點發虛,神經不由得繃的很緊,只知道對象是一名男性,報警的是一名女性,會不會是個警情陷阱,恐怖分子想要搶奪我們的警械武器,又或者是不是某個無聊的人報警玩,再或者是個警情測試,不管怎麼樣,安全意識掌握在自己手裡,就算刀山火海,九死一生甚至一去不回,也要去,職責所在,毫無退路,只能靠自身多年經驗和訓練養成的素質來應付了。

  很快我們車到了小學教師宿舍樓樓下,詢問學校保安,保安稱沒有異常情況發生,接著與報警人聯繫,告訴我在四樓,我們樓下留兩個人留守和支援,四個人就上樓了,到了四樓房間,敲門,開門的是一位年輕女性,神情看上去有些膽怯,我出示證件,結果她看了很久,還再次打110確認,才讓我進房間,這時學校分配給教師居住的宿舍,兩室一廳,客廳里,兩個女子自稱是親姐妹,姐姐告訴我,妹妹被一個男子性侵了,現在那個男子在裡面房間,我們迅速撞開房門,一名男子坐在電腦前正在聚精會神的玩遊戲,一臉驚愕的看著我們,我們根本沒有跟他多說話,直接說警察,配合我們工作,然後就上前,一個標準上手銬的動作,雙手背銬,然後押到車上。當時學校還是有老師在,有老師就問我們發生了什麼事,這個小伙子犯了什麼事,我也沒有回答。讓所里再派台車把那對姐妹接回去。

  到了所里,詳細詢問那對姐妹,姐姐跟我說,她妹妹被那名男子毆打並發生過性關係,是不是性侵,我則問她,那名男子跟她妹妹什麼關係,但是閉口不回答,看樣子是打算讓我猜。

  再問妹妹,是否跟這名男子發生過性關係,妹妹回答說跟這名男子在半年內發生過多次性關係,包括這名男子的家裡還有自己的家裡,但是都不是自願的。我問她,跟這名男子什麼關係,回答是就是認識而已。

  問一臉懵逼的嫌疑男子,有沒有強行發生性關係,他說沒有,兩人是男女朋友,已經一年多了,都到對方家裡見過家長了,逢年過節都到對方家裡去。絕對是誤會。

  為了查明事情真相,一方面跟當事人,詳細溝通,詢問細節,另一方面,派人到現場去了解情況。在現場,我們找到了嫌疑男子的行李,還有個人物品,周邊的人也沒有異常情況報告,只是反映這名男子經常來,有時候在這裡過夜,好像是被害人的男朋友,不過兩人關係並不好,經常吵架。


  我們只好坐下來跟這對報警的姐妹好好溝通了,事情大概是這樣的:妹妹為小學老師,學校分了一套小宿舍給妹妹居住,妹妹在網上認識了這名男子,後來發展為男女朋友,雙方父母都見了,就差談婚論嫁了,但是時間久了,就發現男子性格不好,有暴力傾向,易怒暴躁,有打砸東西,還動手打過妹妹,妹妹想跟他分手,但是男子不同意,平時男子經常來學校看妹妹,有時會留住在妹妹宿舍,還留有妹妹宿舍的鑰匙,當晚妹妹不想見那名男子,但是妹妹性格柔弱,不知道怎麼應對,男子用鑰匙開門進到小套房,妹妹躲在房間,男子用力砸門,導致房門部分破損,之後兩人掙扎,男子又動手打了妹妹,之後男子進房間玩遊戲,妹妹打電話叫來姐姐幫忙處理,結果姐姐直接打電話報警,稱被強姦,原因是,當晚被男子毆打,此前兩人曾發生過性關係,當晚被打也屬於「性侵」,原來姐姐喜歡看電影電視劇,不能怪她,每個人的認知能力和範疇不同,對同一事物的理解也不同,只能是我腦袋比較笨拙,轉得比較慢。

  此事查清後,因男子涉嫌損壞公私財物(教師宿舍產權是學校)、毆打他人被移送片警,辦理治安拘留,最後執行拘留20天。最後我開車送這對姐妹回到學校,此事了結。我已經無力吐槽。

  六,特殊的未成年人

  我們的刑法規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一般案件是16周歲,特殊案件是14周歲;治安案件則是16周歲;國家對未成年的保護可以說是無微不至,在我看來,就是縱容,培養一下代犯罪分子。在實際工作中,遭遇很多讓你大跌眼鏡的涉及未成年的案件。

  (一)慣偷

  為了遵守未成年人保護法,慣偷的名字略去,用Y代理。Y是重慶人,從小隨父母來晉務工,後父母離異,無人看管,流落社會,12歲左右就自己逃學,被父親打後離家出走,學習了很多江湖上的東西和技能,平時居無定所,經常棲身在網吧。因為沒有經濟來源,他去偷東西,結果沒有多久,就被查出來了,但是公安機關很快將他放了,那次以後,他專門學習了相關法條,他如同發現了新大陸,人生開啟了另一扇門,地獄之門。

  我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剛滿15周歲,他是一起盜竊案件的嫌疑人,通過指紋比對發現的,很快,在一家黑網吧,我們抓獲了用Y,他當時正在玩遊戲。那年Y身高1米7左右,很瘦,頭髮較長,衣服很久沒換了,身上散發出一種酸味,臉上髒髒的,電腦桌前是他吃完還沒有來得及扔的泡麵紙碗,抓到他時,他玩遊戲玩得正嗨,對於我們完全不耐煩,似乎對我們流程很熟悉。

  回到審訊室,我們得知,這不是他第一次被抓了,他很爽快的承認了案件,還交代了十多起我們麼有掌握的盜竊案件,所獲財物全部用於日常開銷,吃喝玩,他當時沒有經濟來源,也沒有讀書,沒錢就去偷,然後去網吧玩,幾天幾夜,因為審訊未成年人要父母在場或者見證人,當時受我們邀請來的見證人,也被他的交代震驚了,還是個半大孩子。而Y卻滿不在乎,總是跟我們提要求,似乎在做生意,討價還價,所有的案件,似乎是他的豐功偉績。

  最後辨認完現場,因為未滿16周歲,不構成盜竊罪,我們放人,臨走時我問他還會不會去偷,他回答我,他還可以偷幾個月。法律比我還熟。我們只好每隔一段時間就去把他抓來破案,他也不躲避,抓回來就主動交代,只要食堂的飯菜按時給他,他配合得很好。

  後來,我最後一次見他,是在審訊室,當時我在審訊其他案件嫌疑人,他被其他組抓了,因為案發時間剛好過了他16歲生日,長期盜竊為生,他已經停不下來了,涉案30餘起,那次檢察院法院最後認定其構成盜竊罪,順利被關進監獄,要是沒有大幅度減刑,他應該還在生活在監獄裡。

  (二)被變賣的傳家寶

  2012年,有一晚我帶隊值班,一位家長帶著一位九歲的小朋友來報案,稱其兒子被人欺騙,把奶奶傳下來傳家寶一對金元寶,價值至少數萬元,以極低的價格賣給了收破爛的。他把兒子帶來報案,請求公安機關幫忙處理追回被騙財物。

  這個小朋友,當時九歲,身高較矮,似乎營養不良,穿著校服,在當地一所外來工子弟學校上學,我看著他,他的眼神飄忽不定,這種眼神似曾相識,他父親說他很害怕,因為要挨打,但是我看得出來,那小朋友完全不是害怕的表情,我當著他父親問他話,他是很鎮定自若的回答我,我當時沒有多想,小朋友講起了事情經過。

  這位九歲的小朋友,我們叫他小六吧,小六告訴我,下午時候,他放學回家,家人都在工廠沒有回來,他在就家裡做作業,這是外來來了一個收廢品的男人,他跟小小六說,家裡有沒有什麼東西都拿出來賣的,可以高價收購,小六自稱沒有,男人就進到房間裡,跟男孩攀談起來,得知家裡沒有大人,就走了。男孩知道爸爸放了兩個金元寶,就翻出來看,那個男子不知道什麼時候又返回,還看到了金元寶,之後男人走了,給了小六20元錢。小六繼續做作業。爸爸回來後,發現家裡被人翻動過,家裡祖傳的金元寶不見了,總共有兩個,於是就問小六,小六說有個男子來過,可能是他拿走的,爸爸問小六,認識這個男子嗎,小六說是家裡巷子口路邊的收廢品的,爸爸知道小六講的事情後,就帶著小六來報警了。


  據小六爸爸反映,金元寶跟電視裡的很類似,金子做的,一個大約一兩重,是小六奶奶給的,說是祖上傳下來的傳家寶,前段時間回老家才拿過來的,時間不長,想不到被人拿走了,價值至少幾萬元。

  我就很好奇了,就問小六爸爸老家哪裡的,祖上做什麼的,小六爸爸不高興了,報個案還問七問八的,是不是不相信家裡有這麼多錢,我說就是問問,他反倒嗆我,警察有案子不查,有壞人不去抓,在這問東問西,調查報案的人,他要去投訴我。經常遇到這種不理解的人,也是頭疼,我解釋半天,說案件問清楚,才好偵查,特別是物品要清楚年代,外觀,還有實際價值,小六爸爸回答不上來,才作罷,不然也扯不清楚。

  根絕小六提供的信息,那名收廢品的男子是比較熟的人,住的離得不遠,是那種路邊自己搭建的棚戶,一般有個很大的院子,堆滿了各種廢品,晉江製造業發達,這類收各種廢品的也多,大多來自河南和安徽兩個省份,而且經常聚集而居,找一塊空地,自己搭建的,老鄉們很快就聚集成一片,他們騎著三輪車或者摩托車到處收廢品,收回來的各種廢品就分類打包,用蛇皮袋撞著,堆在空地里,堆成小山,這些廢品回收站,都是違章建築,安全性差,收購回來的廢品,污染大,各種味道,衛生條件差;經常住著十幾戶甚至幾十戶,聚在一起,人數甚至上百人,說是去收廢品,大部分都是撿,被人看到就收,沒人看到就順走,偷雞摸狗的,經常惹糾紛,矛盾;因為消防隱患大,經常出各種火災事故,鞋服廢料屬於易燃品,燃燒後釋放大量的有毒煙氣,一旦著火,根本沒有消防措施,成片的肥料,燒起來場面不堪設想,曾經多起事故導致人員死亡,為了肅清安全隱患,當地政府經常組織清理,但是總沒有辦法完全清理乾淨。對於公安機關來說,那種扎堆的看上去像電影裡非洲的難民營或者經常看見的貧民窟,也是藏污納垢之地,各種案件高發,人員流動性大,成分複雜,幾乎都是失控脫管狀態。清網行動那年,我根據線索,在上百家的「廢品堆站」中排查,抓到一個跑了23年的系列搶劫殺人案的逃犯。這種貧民窟式的聚集性廢品站,幾乎每個村都有,是社區民警的心頭大患。

  我一開始就對廢品收購站的人就沒有好感,社區民警的時候,管村廢品站發生過多次火災,每次我都是膽戰心驚,好在沒有人員傷亡。到刑警後,經常去抓人,對他們印象就更差。

  很快我們就找到了廢品收購站的老闆,小六辨認後說就是騙走金元寶的嫌疑人,為了儘快獲取我們想要的相關證據材料,和嫌疑人口供,因為有了被害人辨認指認,我們加強了對嫌疑人的審訊,希望早點突破,畢竟從案值這是一個比較大的案件。但是嫌疑人的表現也是讓我們大驚失色,各種狡辯,堅稱自己麼有做違法的事情,並自稱整個下午都沒有出去過,經過兩個多小時的突擊審訊,嫌疑人始終沒有改口,但是說的很有道理,我開始回憶小六和小六爸爸的敘述,感覺漏洞很多,作為一個務工家庭,如此貴重物品,來源和保管手段本身就是存在疑問的,我在他家現場看,其實翻動的東西很少,明顯就是直接拿的。還有廢品收購站,有視頻監控,我們就將視頻拷回來看,視頻錄像證明當天下午,嫌疑人並沒有出門,相反,視頻中我驚奇的發現,小六自己到的廢品收購站,我問嫌疑人,這個小孩去幹嘛,嫌疑人說,小孩拿了兩個黃銅製物品來賣,稱重後,給了小孩20塊。我忙問物品在哪裡,嫌疑人回答,在房間裡的桌子上,他覺得好玩,就放那了,我們趕緊過去取,拿到物品後,問小六爸爸傳家寶是不是這個,小六爸爸連忙點頭,說是小六奶奶拿給他的傳家寶,古董金元寶,所謂的金元寶見下圖:

  嫌疑人拿出這個所謂的「傳家寶」時,我和其他民警都笑出聲來,這是常見的「金佛、金元寶」詐騙案(一種老掉牙的詐騙手段,想了解具體手段可以百度,案例超多)的道具,一般是黃銅做的,有的就是銅鐵合金,騙子用這個冒充古董,專騙不懂的又貪心的老實人、老人、婦女,每次也不多幾千元幾百元都有,我媽就被騙過兩次。這個道具我看到擺攤的在賣,10元兩個,廢品店老闆20塊收的屬於賠了,我們一群人忙活了四五個小時,源自一個被騙了不知道有沒有發覺的老太太,還有一個九歲就敢跟警察撒謊的小屁孩。

  我們跟廢品店老闆道歉,他把兩個傳家寶還給了小六父子,而且也沒有要回二十塊,說是送給他了,然後就走了。我們沒給小六爸爸過多的解釋,直接給他看了視頻,讓他回去好好管一下小六,找個速度發展,很快就可能要成為我們打擊對象了。後來得知,小六知道奶奶給爸爸值錢的東西,然後天天上學路口廢品收購站,就從家裡拿了父親的「傳家寶」去賣錢,然後去買吃的玩的,事實上,小六爸爸回來的時候,小六已經把二十塊錢花光了,小六爸爸發現「傳家寶」失蹤,小六害怕挨揍,小六就編了一個故事嫁禍於人。這一家三代人,真實驗證了那句俗語: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此事件我感悟頗多:

  1、什麼人都已經不能相信了,不能再相信小孩了,社會變化,小朋友也融進了成年人的世界,充滿了爾虞我詐,變得不再單純;

  2、家庭是人生重要的教堂,家庭教育非常重要,一個熊孩子往往背後是多個熊家長;

  3、防詐騙,每個人都要去了解一下詐騙,多學習防詐騙知識。家中的老少婦孺要多關注,要經常的提醒,不能貪便宜,不要貪心,只要不起貪念,騙子也無計可施。特別是老人家,愛虛榮、貪便宜、死要面子,是被詐騙高危人群,有些老人家就算被騙了,還死不承認,這種最可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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