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無辜之人(新書求追讀)
面對金磊的問題,周奕不慌不忙地回答道:「您剛才告訴我的當年的案件情況里,有一件事,讓我選擇相信杜清明是無辜的。」
「哪件事?」金磊好奇地問。
周奕說:「案發當天,杜清明和鄭香蘭發生過爭吵,隨後就以為妻子回娘家了,自己則在家照顧年幼的兒子。」
金磊點點頭,但這並沒有成功為杜清明提供不在場證明。
「就是這件事,我選擇相信他。」
「為什麼?」金磊有些不解地問
「不管爭吵的原因是什麼,但杜清明的反應說明了鄭香蘭爭吵之後回娘家這件事,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否則杜清明也不會這麼淡定,畢竟一個女人徹夜未歸,任誰都會很著急。」
「可事實上就是,鄭香蘭沒有回什么娘家,而是去偷情了。」
「那是不是之前的爭吵,所謂的回娘家,其實根本就是鄭香蘭為了去偷情找的藉口呢?」
周奕看著金磊說:「金所長,您也有老婆孩子,您自己琢磨琢磨,要是您老婆和您吵了架要回娘家,會丟下年幼的孩子不管嗎?」
金磊頓時重重地點了點頭,由衷地表示同意。
八成已婚男人大概都經歷過,和老婆吵架後,老婆如果回娘家,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會帶上孩子一起回去,因為這是作為一個母親的本能。
「有道理!」金磊忍不住說道,顯然也是生活實踐出真知。
「一個通過吵架找理由出去偷情的女人,和一個在家照顧孩子的男人,我沒有理由不相信後者。」
「而且身為一個負責任的父親,我不相信他會丟下年幼的孩子一個人去殺了孩子的母親。」
周奕眼神鑑定地說:「所以,我相信他是無辜的。」
其實這裡面的邏輯並不複雜,雖然小孩無法提供有效的不在場證明,但完全可以通過模擬犯罪的過程來排除杜清明的嫌疑的。
可結果卻是杜清明被快速定罪,槍斃。
這背後究竟有什麼問題,讓周奕細思極恐。
「周奕,你可真是人不可貌相。進我們所這半年,我怎麼就沒看出來你有這本事呢。」金磊感慨道。
「怪不得你能偵破那麼大的案子呢,不錯不錯。」
「所長,您別這麼誇我,那個案子,我真沒想到後面會變得這麼大。我真的就是瞎貓碰上死耗子而已。」這是實話,周奕本來只是想把這樁重生前的懸案破了,沒想到從這個朱學軍身上,竟然牽扯出了這麼大一宗案子來。
金磊拍拍他的肩膀道:「不管怎麼樣,以你的本事,我相信你的判斷。杜清明的事,聽你的。你要是覺得時機成熟了,你一聲令下,我這條老命交給你都在所不辭。」
最後這句話,讓周奕非常感動,沒想到平日裡愛打官腔的金所長,居然如此重情重義。
「金所長,最後這句話就算了,flag立太兇,不吉利?」周奕笑道。
「佛什麼?」金磊一愣。
「沒什麼,我開玩笑呢。」
隨後兩人又交談了幾句,金磊看看時間差不多了,笑著對周奕說:「有空就回來看看,尤其是你師傅。然後需要幫忙的儘管開口,咱們所就是你的娘家人。」
「謝謝所長。」
周奕從金磊辦公室離開後,又去和所里的各個部門都打了招呼,最後才簽了字。
當他站在南湖街道派出所的大門口回首時,感慨萬千。
這裡是他警察生涯的起點,如今他要奔赴更廣闊的征程了。
當初正式入職時,自己的宣誓誓詞,似乎正在頭頂迴蕩。
「我宣誓,我志願成為一名人民警察……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秉公執法,清正廉潔;恪盡職守,不怕犧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我願獻身於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為實現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奮鬥!」
周奕轉身,站在派出所大門的國徽之下,立正,敬禮!
……
晚上,泛黃的檯燈下,周奕坐在墊著白色蕾絲桌布、上面又蓋了一層玻璃的寫字桌前。
裡屋,周建軍和周建業鼾聲如雷,此起彼伏。
周奕父親得知兒子馬上要調任市公安局後,激動得團團轉,再加上老爹死裡逃生,弟弟又從南方回來,三喜臨門。
便去打了幾斤酒,花巨資買了幾個硬菜,晚上老哥倆一杯接一杯的喝,直到周建軍先鑽桌子底下才結束。
周奕只是陪了兩杯,沒有多喝。
他向來不喜歡喝酒,因為那會讓腦子轉得慢,所以絕不貪杯。
周奕把兩個大男人丟到床上後,母親忙前忙後的給兩人洗臉洗腳。
周建業對她來說,就像半個兒子一樣,他小的時候,上完茅坑屁股都是喊大嫂擦的。
忙忙碌碌地收拾完後,張秋霞端著一盤切好的梨走到了周奕身邊。
「吃點梨,潤潤肺。」張秋霞憐愛地摸了摸兒子的腦袋。
為人父母的,最大的心愿就是孩子能夠出人頭地,那這輩子就值了。
「謝謝媽。」周奕拿起插著牙籤的梨,吃了一塊,好甜。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感覺自己好像好久沒有吃到過這麼甜的梨了。
「別整太晚了,早點睡。」
「嗯。」周奕點點頭,卻看見母親抱著被子就往沙發走去。
「媽,你睡我那屋,我睡沙發。」周奕立刻說道。
說是自己那屋,其實就是客廳里用夾板牆隔出來的一小間房,裡面擺了張單人床。
周奕家的宿舍,也就四五十平,是個一室一廳,周奕從小就住客廳里。
後來周建軍說孩子大了,老睡客廳不好,才隔了一間房出來。
「沒事沒事,我睡沙發挺好的,你早點睡。」張秋霞說著,就裹著被子蜷縮著躺在了沙發上,很快呼吸就變得均勻起來。
周奕伸手,把檯燈往下壓了壓,儘量讓光照遠離母親的方向。
然後翻開了筆記本,拿起一支英雄牌鋼筆,在空白的紙上,寫下了幾行字。
——一九九七年五月六號,南明區,南沙河東段。
——發現大量屍塊。
——碎屍,未破。
——懸案!
——特大案件!
「哪件事?」金磊好奇地問。
周奕說:「案發當天,杜清明和鄭香蘭發生過爭吵,隨後就以為妻子回娘家了,自己則在家照顧年幼的兒子。」
金磊點點頭,但這並沒有成功為杜清明提供不在場證明。
「就是這件事,我選擇相信他。」
「為什麼?」金磊有些不解地問
「不管爭吵的原因是什麼,但杜清明的反應說明了鄭香蘭爭吵之後回娘家這件事,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否則杜清明也不會這麼淡定,畢竟一個女人徹夜未歸,任誰都會很著急。」
「可事實上就是,鄭香蘭沒有回什么娘家,而是去偷情了。」
「那是不是之前的爭吵,所謂的回娘家,其實根本就是鄭香蘭為了去偷情找的藉口呢?」
周奕看著金磊說:「金所長,您也有老婆孩子,您自己琢磨琢磨,要是您老婆和您吵了架要回娘家,會丟下年幼的孩子不管嗎?」
金磊頓時重重地點了點頭,由衷地表示同意。
八成已婚男人大概都經歷過,和老婆吵架後,老婆如果回娘家,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會帶上孩子一起回去,因為這是作為一個母親的本能。
「有道理!」金磊忍不住說道,顯然也是生活實踐出真知。
「一個通過吵架找理由出去偷情的女人,和一個在家照顧孩子的男人,我沒有理由不相信後者。」
「而且身為一個負責任的父親,我不相信他會丟下年幼的孩子一個人去殺了孩子的母親。」
周奕眼神鑑定地說:「所以,我相信他是無辜的。」
其實這裡面的邏輯並不複雜,雖然小孩無法提供有效的不在場證明,但完全可以通過模擬犯罪的過程來排除杜清明的嫌疑的。
可結果卻是杜清明被快速定罪,槍斃。
這背後究竟有什麼問題,讓周奕細思極恐。
「周奕,你可真是人不可貌相。進我們所這半年,我怎麼就沒看出來你有這本事呢。」金磊感慨道。
「怪不得你能偵破那麼大的案子呢,不錯不錯。」
「所長,您別這麼誇我,那個案子,我真沒想到後面會變得這麼大。我真的就是瞎貓碰上死耗子而已。」這是實話,周奕本來只是想把這樁重生前的懸案破了,沒想到從這個朱學軍身上,竟然牽扯出了這麼大一宗案子來。
金磊拍拍他的肩膀道:「不管怎麼樣,以你的本事,我相信你的判斷。杜清明的事,聽你的。你要是覺得時機成熟了,你一聲令下,我這條老命交給你都在所不辭。」
最後這句話,讓周奕非常感動,沒想到平日裡愛打官腔的金所長,居然如此重情重義。
「金所長,最後這句話就算了,flag立太兇,不吉利?」周奕笑道。
「佛什麼?」金磊一愣。
「沒什麼,我開玩笑呢。」
隨後兩人又交談了幾句,金磊看看時間差不多了,笑著對周奕說:「有空就回來看看,尤其是你師傅。然後需要幫忙的儘管開口,咱們所就是你的娘家人。」
「謝謝所長。」
周奕從金磊辦公室離開後,又去和所里的各個部門都打了招呼,最後才簽了字。
當他站在南湖街道派出所的大門口回首時,感慨萬千。
這裡是他警察生涯的起點,如今他要奔赴更廣闊的征程了。
當初正式入職時,自己的宣誓誓詞,似乎正在頭頂迴蕩。
「我宣誓,我志願成為一名人民警察……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秉公執法,清正廉潔;恪盡職守,不怕犧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我願獻身於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為實現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奮鬥!」
周奕轉身,站在派出所大門的國徽之下,立正,敬禮!
……
晚上,泛黃的檯燈下,周奕坐在墊著白色蕾絲桌布、上面又蓋了一層玻璃的寫字桌前。
裡屋,周建軍和周建業鼾聲如雷,此起彼伏。
周奕父親得知兒子馬上要調任市公安局後,激動得團團轉,再加上老爹死裡逃生,弟弟又從南方回來,三喜臨門。
便去打了幾斤酒,花巨資買了幾個硬菜,晚上老哥倆一杯接一杯的喝,直到周建軍先鑽桌子底下才結束。
周奕只是陪了兩杯,沒有多喝。
他向來不喜歡喝酒,因為那會讓腦子轉得慢,所以絕不貪杯。
周奕把兩個大男人丟到床上後,母親忙前忙後的給兩人洗臉洗腳。
周建業對她來說,就像半個兒子一樣,他小的時候,上完茅坑屁股都是喊大嫂擦的。
忙忙碌碌地收拾完後,張秋霞端著一盤切好的梨走到了周奕身邊。
「吃點梨,潤潤肺。」張秋霞憐愛地摸了摸兒子的腦袋。
為人父母的,最大的心愿就是孩子能夠出人頭地,那這輩子就值了。
「謝謝媽。」周奕拿起插著牙籤的梨,吃了一塊,好甜。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感覺自己好像好久沒有吃到過這麼甜的梨了。
「別整太晚了,早點睡。」
「嗯。」周奕點點頭,卻看見母親抱著被子就往沙發走去。
「媽,你睡我那屋,我睡沙發。」周奕立刻說道。
說是自己那屋,其實就是客廳里用夾板牆隔出來的一小間房,裡面擺了張單人床。
周奕家的宿舍,也就四五十平,是個一室一廳,周奕從小就住客廳里。
後來周建軍說孩子大了,老睡客廳不好,才隔了一間房出來。
「沒事沒事,我睡沙發挺好的,你早點睡。」張秋霞說著,就裹著被子蜷縮著躺在了沙發上,很快呼吸就變得均勻起來。
周奕伸手,把檯燈往下壓了壓,儘量讓光照遠離母親的方向。
然後翻開了筆記本,拿起一支英雄牌鋼筆,在空白的紙上,寫下了幾行字。
——一九九七年五月六號,南明區,南沙河東段。
——發現大量屍塊。
——碎屍,未破。
——懸案!
——特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