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詹姆蘭尼斯特
第九章詹姆蘭尼斯特
「攝政王殿下,讓那小子跑了。」佛列蒙的俊臉上此時全是菸灰,一場大戰下來,煙火和汗水全部凝結在臉上,但在詹姆看來,遠比在君臨時帥氣。
「媽的,讓那小子跑的不是我,而是他的手下。傳令,殺死全部俘虜,然後立刻追擊。」詹姆對佛列蒙下令,「安排騎兵,聯繫梅溫,讓他的步兵快點進發。告訴他,明日步兵必須抵達風息堡城下,如果失期,我就把他腦袋第一個扔到風息堡內。」
大火將風暴地秋冬留下的枯枝一次點燃,詹姆覺得,這可能是風暴地近幾十年以來最大的火。
佛列蒙終於聰明了一次。
他率領的騎兵擊破一支黃金團的小隊,抵達風息堡城下時,那男孩果然沒有忍耐住,率領著騎兵和戰象向他衝擊而來。詹姆覺得,如果那位瓊恩柯林頓還在,一定不會犯這樣的錯誤,而若是那男孩能夠小心謹慎一點,也不至於被他牽著鼻子走。
在與那男孩短暫接戰後,他丟下一些倒霉蛋,而後邊打邊退,直到將男孩的騎兵和戰象引入佛列蒙的角鹿場。
事實證明,即使詹姆對風暴地沒有勞勃熟悉,但也比這位冒牌貨了解得多。
角鹿場、小石攤、白鹿原、三角嶺,年輕時他隨著亞瑟戴恩爵士在此絞殺御林兄弟會,走遍了這裡的林場、石澗,幾十年過去,當初的一個地點依然歷歷在目,一個個名字依然能夠叫得清楚。
那是他的黃金歲月,是他的激情年代。
下完令,他沒有停留,從殘留的焚燒痕跡上走過,帶著自己的騎兵快速向前,將一切落單的黃金團勇士收割。
他們在角鹿場一共相較了三次。
第一次,他利用佛列蒙埋伏的騎兵,將男孩和他追擊的騎兵和戰象沖潰,進行了反衝擊。受驚的戰象反而成了他們的助力,他看到戰象瘋狂潰逃,踩踏著黃金團的戰士哞哞奔跑。
而冒牌貨在這場戰鬥中的表現看起來並沒有向少狼主和血狼女看齊,而是真的像個初上戰場的年輕人,遇到了意外情況後,便徹底失去對軍隊的管理。
詹姆和他的騎兵抓住機會,調轉方向與埋伏的佛列蒙輕騎兵一起將冒牌貨的追兵包圍。若不是戰象實在瘋狂,他確信,那個小男孩可能會被他生擒活捉。
那男孩顯然沒有從第一次失敗中吸取教訓,或許,被他包圍時,似乎徹底看清了他的軍隊數量,於是第二次他們在角鹿場相遇時,男孩帶了更多的軍隊,而且負責指揮軍隊的軍官也更加富有經驗。
黃金團開始穩紮穩打,詹姆幾乎沒了速勝的希望。
但他似乎突然發現年輕人的弱點。於是他命人將王家的雄鹿旗和他自己的金獅旗打了起來,徹底向對面的年輕人宣告自己的身份,然後用王后給自己的縫製的斗篷將第一場戰鬥中俘虜的軍官萊斯維爾培克的碎腦袋裹起來釘在了樹上。他沒有忘記用培克在黃金團服役換回的金圈掛在釘上。
他相信,男孩看得懂他這麼做的挑釁意味。
呵,他不是認為自己是被魔山砸碎了腦袋的小王子麼?現在有個被包裹在金色斗篷里的碎腦袋呢。
他沒有等待多久,便等到了勇士團的猛烈衝擊。他的騎兵在狹窄的御林道路上拼死抵抗,他們就在這裡野蠻血腥地鏖戰了一天。
到了傍晚,當他派出的小隊已經沿著微笑騎士擊垮史蒂芬拜拉席恩的小道越到黃金團身後的時候,主攻方變成了獅子。
他親自吹響號角,於是他的大軍從三面齊出,黃金團在這種意外下,頓時潰不成軍,就像當初的史蒂芬拜拉席恩一樣。
如果這位冒牌貨多學學歷史,或許他會知道如何挽回錯誤。不,他永遠也沒法學習這段歷史。失敗者的豐功偉績,隨著他們失敗,一切都將煙消雲散。
微笑騎士和西蒙托因在分別死於亞瑟戴恩和無畏的巴利斯坦爵士手中的時候,他們的一切都變得暗淡,也註定,被歷史慢慢遺忘——那位僅與微笑騎士交手便視為畢生榮譽的年輕人會永遠記得。
但那個年輕人也終將慢慢走出亞瑟戴恩等塑造的榮耀中。
天色轉暗,在第二次的戰鬥中,他沒有將戰果繼續擴大,或許,這是小伊耿還願意嘗試第三次的原因。
第三次,他讓騎兵撤得更遠了。他覺得諸神都在幫助他。
風向從那時起變成了自西向東。呼呼烈風,他覺得是自己西境的身份在加持著這特殊意義的大風。
第三次他沒有耗費太多心力,也沒有折損過多士兵或者戰馬。他命人將數座山頭全部點起了大火。秋冬的枯枝和散落的樹葉,跟隨著大風,將所到之處全部點燃。
他在戰場上幾乎能夠聽到黃金團的僱傭兵在倉皇撤退的恐懼聲。
他命令佛列蒙派出勇士冒著可能被大火吞噬的危險,尾隨截殺,這加速了黃金團的潰敗。
三戰三捷讓他身後的軍官、士兵和隨從們歡呼雀躍。
聽到命令後,一部分人留了下來,開始執行他的命令,而剩餘的,則開始冒著焚燒後森林的青煙穿越狹窄的通道,而後直逼風息堡。
「殿下,這些戰利品?」佛列蒙看著黃金團屍體上掛著的各種黃金、寶石的飾物,看起來十分心動。
「這些戰利品屬於最終的勝利者。」他拉著韁繩,冷漠地看著眼前的軍官,「告訴我,我們是否已經勝利了?我們是否已經將冒牌貨的人頭砍下,掛在了君臨的城牆上?告訴我,我們是否拿下了風息堡,徹底掌控了風暴地?」沒有殺死或者擒獲冒牌貨始終都是遺憾。
「殿下,我感覺答案都為『否』呢,」佛列蒙帶著不在意的笑意,「哎,真是掃興,您最好也告訴梅溫,這些戰利品都不屬於他,媽的,這小子沒有領地,肯定想要趁著戰爭發一筆,他小子還欠我一堆金龍呢。」
「風息堡里沒有黃金,但蘭尼斯特會把這種缺憾補齊。」詹姆把這當作允諾。
第二日接近傍晚時分,梅溫才率領後續的步兵陸續抵達,他們幾乎就在以前提利爾紮營的地方重新打下帳篷,就連木樁都省了。
當他在帳中見到梅溫的時候,他連連跳腳,十分遺憾自己沒能參加鹿角場的戰鬥。
「你太遲了。」詹姆看到他後立刻說道,「我讓你不要離得太遠,以便能夠隨時支援前方的戰鬥,可你慢到戰鬥打完,也沒能參加。」
「這能怪誰呢?我還有一個指令是不要離得太近,讓敵人發現。」梅溫苦惱,「哎,大人,幾千人的步兵,走在老林子裡,冒牌貨只要登高就能看到您源源不斷的援軍,要是看到,他非得嚇破膽子不可,哪能與您戰鬥?我覺得您的勝利也得分我一點。」
「你若是拿下風息堡,全給你也沒事。」詹姆懶得理會他的笑話,「媽的,要不是那座城堡姓拜拉席恩,拿下來送給你又能如何?但你行軍速度確實太慢!」
「您說慢,那就慢咯,我見到身穿獅子紋飾的屍體,怎麼也挪不動腳步,非得把他們埋好才忍心走嘞!」他像是在居功又像在指責。
「我們在打仗!」詹姆惱怒,突然加大了聲量,連自己也覺得有些莫名其妙,「我們來這裡的目的是拿下風息堡,不是為了給死人收屍。」
「無論如何,您讓我今天到風息堡城下,我已到了!」梅溫憤然。
帳內一片沉默。
「我很抱歉,爵士。」詹姆頹然坐下,感覺心驚肉跳,不知所謂。
「殿下,您沒什麼可道歉的,不過,我得提醒,除了城裡的那個冒牌貨,沒有人拿下過這座城堡。甭管如何,我沒有信心。」梅溫顯得有些喪氣,無奈地攤手,「要是我們有頭龍,也許城裡的士兵會把冒牌貨脫光光送到您的軍營吧!」
帳內的軍官開始偷偷發笑。
我老姐可能會感興趣。
「黃金團經過三場敗仗,殘兵敗將已經退守城池,但只要有幾百人還在防守,這座城市就穩如山嶽。」詹姆感覺心亂如麻,坐臥難安,竟開始對著手下的軍官分析眾所周知的乏味事實,「我們必須加緊攻擊,給這幫傭兵加大壓力。」希望他們不善守城戰。
「大人,如果方便,您最好讓學士再抄寫收買這些僱傭兵的條件,扔到城內。」梅溫裝作哀嘆和垂頭喪氣,「這些野蠻的傭兵大概率不識字,學士的文字雖然要給瞎子看,但他們自然會揣測您的條件。」
「您真是聰明,不過,溫達學士已經在抄寫啦,而且,我們今晚就可以讓弓箭手把羊皮紙射入城中。」佛列蒙打著哈欠將話說完,「希望他們晚上舉著火把看字的時候,把自己的鬍子燒掉。」
「既然你沒有信心拿下城堡,便為我建雲梯、攻城車、攻城錘、跨河梯和投石車,」詹姆立刻站起身,「等會我會告訴你分別需要多少,媽的,三日後我就要攻城!」
「三天?」梅溫驚呼,「三天我懷疑是否能夠為士兵建好軍營?」
「你大可以懷疑,但建不好,我就把你的人頭扔到城裡。」
「媽的,我可真慘。」梅溫大倒苦水,「我打小就姓薩斯菲爾德,從沒想過自己的人頭和風息堡這麼有緣。」
薩斯菲爾德頗善建造,在君臨時,梅溫就統御著薩斯菲爾德的一支弓兵部隊,幾乎是紅堡的核心守備力量,這事只有他最合適。
海上的勁風吹著戰旗獵獵作響,冰冷的海風,將他的臉凍得發麻。
三天後,詹姆如期望看到了準備妥當的各式攻城器械,但這幾天以來,風息堡沒有打開城門,讓他進入的半點意思。
箭在弦上,已不得不發。他不知道,又要有多少士兵將要死在這座城下。
「告訴他們,明日便是總攻之時。」這根本就是無意義的事,敵人如果願意接受他的條件,早就接受了。
而且,城裡的不是艾德慕徒利,也不是其他諸侯,他與現在的城主,沒有任何媾和的可能。
他說完,便返回自己的大營,與軍官們商定明日一早的進攻計劃。
會議結束後,他想躺下休息,但翻來覆去,始終無法入眠。
聽人說,能夠在大戰前酣睡的,才是真正的勇將和猛帥,但他覺得,能夠在大戰前酣睡的,多半是蠢貨和笨蛋。
「殿下!」在模模糊糊之際,他突然聽到了外邊的聲音。
「殿下!」
他確信是熟人,於是睡眼矇矓地經過侍從威廉普萊斯頓旁邊,打開了帳篷的門。
「如果黃金團有人過來投降,你最好快點說出來。」他看著泰陀斯道,然而泰陀斯卻保持著沉默。
「如今的消息越來越殘忍了,殿下。」泰陀斯說完之後遞上了書信,「我擔心雞毛蒜皮的小事打擾您休息,便先拆開看了,但我確信上面記載的與雞毛蒜皮沒有任何關係。」
他感覺心臟被壓了一下,於是茫然地舉起了斷肢接信,意識到問題後,再次頹然用左手接過。
「我不想燒掉自己的鬍子,」他看向泰陀斯,「告訴我是什麼消息。」
「殿下,請節哀,托曼國王遇刺身亡了。」
「攝政王殿下,讓那小子跑了。」佛列蒙的俊臉上此時全是菸灰,一場大戰下來,煙火和汗水全部凝結在臉上,但在詹姆看來,遠比在君臨時帥氣。
「媽的,讓那小子跑的不是我,而是他的手下。傳令,殺死全部俘虜,然後立刻追擊。」詹姆對佛列蒙下令,「安排騎兵,聯繫梅溫,讓他的步兵快點進發。告訴他,明日步兵必須抵達風息堡城下,如果失期,我就把他腦袋第一個扔到風息堡內。」
大火將風暴地秋冬留下的枯枝一次點燃,詹姆覺得,這可能是風暴地近幾十年以來最大的火。
佛列蒙終於聰明了一次。
他率領的騎兵擊破一支黃金團的小隊,抵達風息堡城下時,那男孩果然沒有忍耐住,率領著騎兵和戰象向他衝擊而來。詹姆覺得,如果那位瓊恩柯林頓還在,一定不會犯這樣的錯誤,而若是那男孩能夠小心謹慎一點,也不至於被他牽著鼻子走。
在與那男孩短暫接戰後,他丟下一些倒霉蛋,而後邊打邊退,直到將男孩的騎兵和戰象引入佛列蒙的角鹿場。
事實證明,即使詹姆對風暴地沒有勞勃熟悉,但也比這位冒牌貨了解得多。
角鹿場、小石攤、白鹿原、三角嶺,年輕時他隨著亞瑟戴恩爵士在此絞殺御林兄弟會,走遍了這裡的林場、石澗,幾十年過去,當初的一個地點依然歷歷在目,一個個名字依然能夠叫得清楚。
那是他的黃金歲月,是他的激情年代。
下完令,他沒有停留,從殘留的焚燒痕跡上走過,帶著自己的騎兵快速向前,將一切落單的黃金團勇士收割。
他們在角鹿場一共相較了三次。
第一次,他利用佛列蒙埋伏的騎兵,將男孩和他追擊的騎兵和戰象沖潰,進行了反衝擊。受驚的戰象反而成了他們的助力,他看到戰象瘋狂潰逃,踩踏著黃金團的戰士哞哞奔跑。
而冒牌貨在這場戰鬥中的表現看起來並沒有向少狼主和血狼女看齊,而是真的像個初上戰場的年輕人,遇到了意外情況後,便徹底失去對軍隊的管理。
詹姆和他的騎兵抓住機會,調轉方向與埋伏的佛列蒙輕騎兵一起將冒牌貨的追兵包圍。若不是戰象實在瘋狂,他確信,那個小男孩可能會被他生擒活捉。
那男孩顯然沒有從第一次失敗中吸取教訓,或許,被他包圍時,似乎徹底看清了他的軍隊數量,於是第二次他們在角鹿場相遇時,男孩帶了更多的軍隊,而且負責指揮軍隊的軍官也更加富有經驗。
黃金團開始穩紮穩打,詹姆幾乎沒了速勝的希望。
但他似乎突然發現年輕人的弱點。於是他命人將王家的雄鹿旗和他自己的金獅旗打了起來,徹底向對面的年輕人宣告自己的身份,然後用王后給自己的縫製的斗篷將第一場戰鬥中俘虜的軍官萊斯維爾培克的碎腦袋裹起來釘在了樹上。他沒有忘記用培克在黃金團服役換回的金圈掛在釘上。
他相信,男孩看得懂他這麼做的挑釁意味。
呵,他不是認為自己是被魔山砸碎了腦袋的小王子麼?現在有個被包裹在金色斗篷里的碎腦袋呢。
他沒有等待多久,便等到了勇士團的猛烈衝擊。他的騎兵在狹窄的御林道路上拼死抵抗,他們就在這裡野蠻血腥地鏖戰了一天。
到了傍晚,當他派出的小隊已經沿著微笑騎士擊垮史蒂芬拜拉席恩的小道越到黃金團身後的時候,主攻方變成了獅子。
他親自吹響號角,於是他的大軍從三面齊出,黃金團在這種意外下,頓時潰不成軍,就像當初的史蒂芬拜拉席恩一樣。
如果這位冒牌貨多學學歷史,或許他會知道如何挽回錯誤。不,他永遠也沒法學習這段歷史。失敗者的豐功偉績,隨著他們失敗,一切都將煙消雲散。
微笑騎士和西蒙托因在分別死於亞瑟戴恩和無畏的巴利斯坦爵士手中的時候,他們的一切都變得暗淡,也註定,被歷史慢慢遺忘——那位僅與微笑騎士交手便視為畢生榮譽的年輕人會永遠記得。
但那個年輕人也終將慢慢走出亞瑟戴恩等塑造的榮耀中。
天色轉暗,在第二次的戰鬥中,他沒有將戰果繼續擴大,或許,這是小伊耿還願意嘗試第三次的原因。
第三次,他讓騎兵撤得更遠了。他覺得諸神都在幫助他。
風向從那時起變成了自西向東。呼呼烈風,他覺得是自己西境的身份在加持著這特殊意義的大風。
第三次他沒有耗費太多心力,也沒有折損過多士兵或者戰馬。他命人將數座山頭全部點起了大火。秋冬的枯枝和散落的樹葉,跟隨著大風,將所到之處全部點燃。
他在戰場上幾乎能夠聽到黃金團的僱傭兵在倉皇撤退的恐懼聲。
他命令佛列蒙派出勇士冒著可能被大火吞噬的危險,尾隨截殺,這加速了黃金團的潰敗。
三戰三捷讓他身後的軍官、士兵和隨從們歡呼雀躍。
聽到命令後,一部分人留了下來,開始執行他的命令,而剩餘的,則開始冒著焚燒後森林的青煙穿越狹窄的通道,而後直逼風息堡。
「殿下,這些戰利品?」佛列蒙看著黃金團屍體上掛著的各種黃金、寶石的飾物,看起來十分心動。
「這些戰利品屬於最終的勝利者。」他拉著韁繩,冷漠地看著眼前的軍官,「告訴我,我們是否已經勝利了?我們是否已經將冒牌貨的人頭砍下,掛在了君臨的城牆上?告訴我,我們是否拿下了風息堡,徹底掌控了風暴地?」沒有殺死或者擒獲冒牌貨始終都是遺憾。
「殿下,我感覺答案都為『否』呢,」佛列蒙帶著不在意的笑意,「哎,真是掃興,您最好也告訴梅溫,這些戰利品都不屬於他,媽的,這小子沒有領地,肯定想要趁著戰爭發一筆,他小子還欠我一堆金龍呢。」
「風息堡里沒有黃金,但蘭尼斯特會把這種缺憾補齊。」詹姆把這當作允諾。
第二日接近傍晚時分,梅溫才率領後續的步兵陸續抵達,他們幾乎就在以前提利爾紮營的地方重新打下帳篷,就連木樁都省了。
當他在帳中見到梅溫的時候,他連連跳腳,十分遺憾自己沒能參加鹿角場的戰鬥。
「你太遲了。」詹姆看到他後立刻說道,「我讓你不要離得太遠,以便能夠隨時支援前方的戰鬥,可你慢到戰鬥打完,也沒能參加。」
「這能怪誰呢?我還有一個指令是不要離得太近,讓敵人發現。」梅溫苦惱,「哎,大人,幾千人的步兵,走在老林子裡,冒牌貨只要登高就能看到您源源不斷的援軍,要是看到,他非得嚇破膽子不可,哪能與您戰鬥?我覺得您的勝利也得分我一點。」
「你若是拿下風息堡,全給你也沒事。」詹姆懶得理會他的笑話,「媽的,要不是那座城堡姓拜拉席恩,拿下來送給你又能如何?但你行軍速度確實太慢!」
「您說慢,那就慢咯,我見到身穿獅子紋飾的屍體,怎麼也挪不動腳步,非得把他們埋好才忍心走嘞!」他像是在居功又像在指責。
「我們在打仗!」詹姆惱怒,突然加大了聲量,連自己也覺得有些莫名其妙,「我們來這裡的目的是拿下風息堡,不是為了給死人收屍。」
「無論如何,您讓我今天到風息堡城下,我已到了!」梅溫憤然。
帳內一片沉默。
「我很抱歉,爵士。」詹姆頹然坐下,感覺心驚肉跳,不知所謂。
「殿下,您沒什麼可道歉的,不過,我得提醒,除了城裡的那個冒牌貨,沒有人拿下過這座城堡。甭管如何,我沒有信心。」梅溫顯得有些喪氣,無奈地攤手,「要是我們有頭龍,也許城裡的士兵會把冒牌貨脫光光送到您的軍營吧!」
帳內的軍官開始偷偷發笑。
我老姐可能會感興趣。
「黃金團經過三場敗仗,殘兵敗將已經退守城池,但只要有幾百人還在防守,這座城市就穩如山嶽。」詹姆感覺心亂如麻,坐臥難安,竟開始對著手下的軍官分析眾所周知的乏味事實,「我們必須加緊攻擊,給這幫傭兵加大壓力。」希望他們不善守城戰。
「大人,如果方便,您最好讓學士再抄寫收買這些僱傭兵的條件,扔到城內。」梅溫裝作哀嘆和垂頭喪氣,「這些野蠻的傭兵大概率不識字,學士的文字雖然要給瞎子看,但他們自然會揣測您的條件。」
「您真是聰明,不過,溫達學士已經在抄寫啦,而且,我們今晚就可以讓弓箭手把羊皮紙射入城中。」佛列蒙打著哈欠將話說完,「希望他們晚上舉著火把看字的時候,把自己的鬍子燒掉。」
「既然你沒有信心拿下城堡,便為我建雲梯、攻城車、攻城錘、跨河梯和投石車,」詹姆立刻站起身,「等會我會告訴你分別需要多少,媽的,三日後我就要攻城!」
「三天?」梅溫驚呼,「三天我懷疑是否能夠為士兵建好軍營?」
「你大可以懷疑,但建不好,我就把你的人頭扔到城裡。」
「媽的,我可真慘。」梅溫大倒苦水,「我打小就姓薩斯菲爾德,從沒想過自己的人頭和風息堡這麼有緣。」
薩斯菲爾德頗善建造,在君臨時,梅溫就統御著薩斯菲爾德的一支弓兵部隊,幾乎是紅堡的核心守備力量,這事只有他最合適。
海上的勁風吹著戰旗獵獵作響,冰冷的海風,將他的臉凍得發麻。
三天後,詹姆如期望看到了準備妥當的各式攻城器械,但這幾天以來,風息堡沒有打開城門,讓他進入的半點意思。
箭在弦上,已不得不發。他不知道,又要有多少士兵將要死在這座城下。
「告訴他們,明日便是總攻之時。」這根本就是無意義的事,敵人如果願意接受他的條件,早就接受了。
而且,城裡的不是艾德慕徒利,也不是其他諸侯,他與現在的城主,沒有任何媾和的可能。
他說完,便返回自己的大營,與軍官們商定明日一早的進攻計劃。
會議結束後,他想躺下休息,但翻來覆去,始終無法入眠。
聽人說,能夠在大戰前酣睡的,才是真正的勇將和猛帥,但他覺得,能夠在大戰前酣睡的,多半是蠢貨和笨蛋。
「殿下!」在模模糊糊之際,他突然聽到了外邊的聲音。
「殿下!」
他確信是熟人,於是睡眼矇矓地經過侍從威廉普萊斯頓旁邊,打開了帳篷的門。
「如果黃金團有人過來投降,你最好快點說出來。」他看著泰陀斯道,然而泰陀斯卻保持著沉默。
「如今的消息越來越殘忍了,殿下。」泰陀斯說完之後遞上了書信,「我擔心雞毛蒜皮的小事打擾您休息,便先拆開看了,但我確信上面記載的與雞毛蒜皮沒有任何關係。」
他感覺心臟被壓了一下,於是茫然地舉起了斷肢接信,意識到問題後,再次頹然用左手接過。
「我不想燒掉自己的鬍子,」他看向泰陀斯,「告訴我是什麼消息。」
「殿下,請節哀,托曼國王遇刺身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