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堪比搬家,暮鼓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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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九歌對於洪武四大案,有過很認真的研究。

  胡惟庸案,是朱元璋為了收回權力,另一方面是為胡惟庸的確作死,嫌擅權專政、收受賄賂,架空皇帝還不夠,竟然還想造反,也算死的不冤了。

  空印案,是因空白蓋印公務文書而引發的案件,官員們為了應對帳目不符的問題,備有事先蓋過印信的空白書冊,朱元璋認為這是欺君重罪舉起了屠刀。

  這兩個案子,一個發生在洪武九年,一個發生在洪武十三年,已經是過去的事情。

  陳九歌只是粗略的看了一下,並沒有仔細研究。

  畢竟兩次案子殺了好幾萬人,但凡有點牽連的都被殺乾淨了。

  既然都接觸不到了,自然沒必要再過多去探查。

  至於後面的藍玉案,是藉口涼國公藍玉謀反,株連殺戮功臣宿將1.5萬人,剷除對未來君主的潛在威脅。

  發生在洪武二十六年,是十一年後的事情了。

  況且藍玉的死,是因為朱標早逝,朱元璋為了替孫子繼位掃清障礙。

  但是現在自己來到大明,已經用藥物把朱雄英從死神手裡也搶了回來。

  現在已經退熱,身體正在慢慢恢復。

  既然能把朱雄英救回來,自然能把朱標也救回來。

  只要朱標不死,就能鎮住朝中那些勛貴老臣。

  自然也就不需要再舉起屠刀,更不會有藍玉案。

  而且算起來,藍玉是朱標的妻舅,是一大幫手。

  又怎麼會殺了他自斷一臂呢?

  哪怕是朱標將來還是早逝了,只要朱雄英繼位,也不會殺他。

  藍玉是常氏的舅舅,也就是朱雄英的舅老爺,自然是堅定的支持者。

  也只有朱允炆繼位,藍玉才會成為不穩定的因素,甚至可能支持朱允熥。

  這才被老朱找藉口給殺了。

  不過現在,未來已經開始發生改變。

  藍玉案,自然也可能不會再發生。

  況且陳九歌覺得,老朱在看了山河明月的靖難之役後,就更不會殺了這個猛將,導致孫子無人可用的窘境。

  所以更專注於研究即將發生的郭恆案,把案子裡涉及的人名都記了下來。

  對於被提及誅殺的人名,絕對不會有半點私教,免得老朱多心產生隔閡。

  根據記載,郭恆案發生在1385年,也就是在三年後的洪武十八年。

  案件主犯就是郭恆!

  此人在洪武五年任地方上負責監察的官員。

  到了洪武十七年,郭桓被調至中央,任戶部侍郎,屬於正三品、位置特別重要的官職。

  洪武十八年,被舉報私吞稅賦,侵吞浙江秋糧,巧立名目徵收錢財中飽私囊,私造寶鈔,盜取大量財寶!

  數額極其巨大,讓人嘆為觀止!

  貪墨的總額,高達2400萬石!

  要知道,在郭恆案發的當年,大明全年的官糧收入才2089萬石。

  還勾結內承運庫的宦官,盜取皇家大量金銀財寶。

  這些瘋狂的操作哪是在貪污啊,簡直就是在替朱元璋搬家!

  以老朱的暴脾氣,又怎麼會不憤怒呢。

  關鍵是郭恆只是戶部侍郎,雖然也是正三品的大官。

  但是想要貪墨如此巨額的數目,絕不是他一個人能辦到的。

  所以就把更多的人拉下水,大家利益均沾成了一條船上的人。

  貪污起來更容易,也不會被舉報。

  這也是貪污了好幾年之後,才被舉報查出來的原因。

  結果是參與的人越多,死的越多。

  一口氣又殺了三萬多人!

  此案牽連甚廣,每一個部門都被牽扯進去。

  大臣們也從每天問候的『吃了嗎』,改成『你們部今天又抓了幾個』?

  搞的是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而且因為郭恆案,朱元璋也重新制定了規矩。

  比如為了防止塗改帳冊,把原本使用的一二三四五……九,改成了大寫的壹貳叄……玖。


  而刑部尚書王惠迪,就因為官職最高,和禮部尚書趙瑁一起被記錄了下來。

  成為幾萬人中,被殺時留下了姓名者之一。

  只不過是一筆帶過,所以才印象不深而已。

  陳九歌看著癱坐在地上,一張臉腫得像豬頭的男子。

  眼神古怪,心裡不由升起一個古怪的念頭。

  「刑部尚書王惠迪一家不會因為今天的事情被滿門抄斬吧?」

  不用再捲入未來的郭恆案,被殺的也少一些。

  不知道是幸運呢,還是倒霉呢?

  陳九歌瞥了一眼坐在地上的王顯平,決定不再和他糾纏。

  腦子裡快速權衡,轉頭問道:「我們沒有自報家門吧?」

  安慶眨巴著迷惑的大眼睛,搖頭道:「沒有。」

  「那就好!」陳九歌點了點頭,也鬆了口氣。

  只要回了宮,以後就不會有交集,王顯平也不知道自己是誰。

  要不然鬧大了,王惠迪知道兒子闖禍,會不來送你道歉?

  陳九歌可不想小心眼的老朱誤會,彼此生出隔閡。

  一切以超市賺錢為重,一個快要被殺的刑部尚書,結不結交都無所謂。

  取出十五兩黃金放在桌上:「髮簪我買了,多的算賠償!」

  剛剛那一腳,後面的櫃檯上不少玉飾都掉下來摔碎了。

  陳九歌現在可以很有逼格的說一句不喜歡錢,所以大方的給予了賠償。

  拉住安慶的小手,就準備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正準備離開時,耳中傳來鼓聲。

  掌柜急忙說道:「公子,暮鼓響,要夜禁了……!」

  根據大明律,一更天就要開始實施宵禁,明朝稱為夜禁。

  七點十二分敲鼓,八點十二就要淨街。

  如果還有人在街上行走,就要被罰杖責了。

  也難怪掌柜開口提醒,準備關店回家。

  「夜禁了,都趕緊回家!」

  「回去,都趕緊回去!」

  「違禁者,罰杖三十!」

  此時,一隊兵馬司的人開始巡街。

  為首的校尉高聲提醒,讓路人加快速度趕緊回家。

  忽然

  癱坐在地上的王顯平連滾帶爬,快速的沖了出去。

  嘴裡還不住的大喊:「傷人了,救命,救命啊!」

  速度之快,簡直就是一溜煙就竄了出去,連愣在原地的小妾都看呆了!

  等衝到巡街校尉面前,就像看到親人一樣激動的熱淚盈眶。

  張牙舞爪的大喊道:「我爹是刑部尚書,抓住他們,快給本公子抓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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