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不能讓,躺著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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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來的終於還是來了。

  白蘇沉默了片刻,這才開口:

  「只是在出專輯的時候,給組合寫兩首歌?」

  潛意思,還有沒有其他要求,如果只是這個要求,倒是可以商量商量。

  陳希一下子就get到了他的意思,瞟了一眼前面開車的司機,估計對方也聽不懂中文。

  「公司的意思,你那些歌曲的版權能不能轉讓過來,我們查過總共36首歌,願意支付500萬現金給你。」

  「而且還承諾,以後你出專輯可以優先使用其中的歌曲。」

  還沒等她說完,白蘇就不斷搖頭。

  「姐姐,這件事情沒得商量,這些歌曲版權我是不會讓的,你也看到了,如果不是JJ這邊做出這麼大的犧牲。

  甚至還親自來寒國見我,給我做台階上位,我是不願意讓出自己好不容易創作出來的歌曲。」

  這些可是他上輩子重生回來混娛樂圈最重要的依仗之一,只要有這些歌曲的版權在,他最起碼也是一線,華流天王也可以輪到他來坐一坐。

  到時候,光是這些好音樂的版權,他以後就算失敗了每年混個千萬收入也是尋常事。

  甚至在2014年之後的文娛大時代,還能每年和周董一樣,至少年入過億的級別。

  【不能讓,絕對不能讓!】

  他也直接表明了自己的底線,給組合的專輯準備歌曲可以,但是版權一定要在自己的手上,這件事沒得商量。

  陳希皺緊了眉頭,左右為難。

  「小蘇,不是姐姐不幫你,其實類似這樣的歌手事情,都是經紀公司花一筆錢來購買旗下歌手的版權,這是行業規矩,你對抗的話很可能會導致公司不願意在你的身上投資。」

  大帥哥和她對視幾秒,眼中全是堅定。

  「希姐,我當你是姐姐也不怕和你直說,這段時間已經有2個公司看好我,勸說我離開天娛簽約他們的公司,只是我都拒絕了。」

  「如果天娛真的因為這件事情鬧翻,大不了我就換一家公司發展而已,我相信就算是JJ背後的海蝶音樂,知道我的創作才能之後也會願意支付這筆違約金的。」

  他堅定的眼神,讓陳希明白過來,對方是真的沒有說謊。

  經紀人看了看手上不菲的化妝品,這弟弟是挺會做人的,而且還有這樣的能力和顏值,紅起來可能性極大。

  而且是大紅大紫的那種可能。

  她皺眉很久。

  「我去和龍總溝通一下吧,你這弟弟老是氣我,一點都不乖。」

  「嘿嘿,那是因為姐姐你和我的關係好,願意寵我,否則我當初被挖的時候,也不可能堅定不移就拒絕了別人啊。」

  「臭小子,話說的好聽,是不是真的還不知道呢。」

  說是這麼說,可陳希的臉色也好了起來。

  有能力的人總是值得更多包容的,更何況對方各方面都是頂尖。

  龍總也就是龍丹呢,她最近高升了,變成魔都天娛的總經理,負責旗下藝人、綜藝製作、影視劇投資和製作等等事宜,權利非常大。

  最近正準備改革天娛內部混亂的各種制度,以及轉向重點的藝人經紀領域,所以對這件事情也是很看重。

  晚上回去之後,陳希已經拿著電話和她聊這方面的問題,白蘇也乖巧地自己跑開。

  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掛著兩個黑眼圈,臉色憔悴的經紀人才遞過來一份合同。

  「看看吧大天才,這都是按照你要求改的,如果再不滿意就算是我也幫不了你。」

  昨晚她一個晚上沒睡,不是裝孫子和公司在溝通,就是不斷地和公司扯皮,為了保持組合的完整苦苦維持。

  早上好不容易協調好雙方之間的矛盾點了,又要弄合同的事情,如果不是陳希想著養家餬口,現在就要撂擔子不幹了。

  白蘇識趣地趕緊倒了一杯溫水,送過來之後還在經紀人的肩上輕輕捏了一會,連合同都沒看。

  「姐姐,謝謝你一直以來這麼幫我。」

  哼,總算不是白眼狼,還知道誰為你付出了。

  經紀人喝了口水之後,示意他趕緊看合同,有什麼不合適的就直接說。


  大帥哥這才坐下拿過來合同看了起來。

  裡面內容不多,大概情況就是詞、曲都是他個人製作的歌曲,公司在徵得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使用,不需要支付一筆購買金。

  但版權歸他所有,如果公司歌手或者團體使用了他的歌曲作為專輯,按照一定的比例拿專輯的費用。

  例如接下來至上勵合組合要推出的第一張迷你專輯,總共6首歌,白蘇提供2首作為主打歌,能拿專輯銷售總額的5%。

  (不是利潤,直接就是總額,一張專輯裡面收歌費用、錄製費用、渠道費用、營銷費用等等,除去之後公司大概能拿50%左右,主角相當於只需要出歌就能拿十分之一。)

  這個比例不是固定的,如果是正規專輯12首歌以上,白蘇只拿出2首的情況下是需要降低一些,如果是自己的專輯,大部分甚至全部都是自己的歌,那就高很多。

  上面也寫明這些問題,只說明第一張迷你專輯的比例,其他的到時候再協調,畢竟公司也不知道以後組合能不能紅起來。

  然後以後這些歌曲用於商演的情況下,需要支付給顏值門面使用權的費用,一首歌曲一次收費5000元,授權有效期10年。

  (一般歌曲商業演出授權費在數百到數萬元不等,需要和歌曲版權所有人商量,越是知名的歌曲授權費越高,數千元已經是知名歌曲的範疇。)

  對於這一條,白蘇看到這裡已經忍不住露出笑容了。

  【我授權2首歌到至上勵合的第一張專輯裡面,也就是說等出道之後他們唱我的歌曲去走穴賺錢,唱一首給我5000,唱兩首要給我一萬,這是躺著賺錢啊!】

  至上勵合出道就走紅,這是毫無疑問的,上輩子08、09、10年,這個組合就很紅,只是沒有足夠的好歌和資源培養,導致12年之後慢慢被寒流和TFB給壓下去了而已。

  11年之前,在國內是具有不少知名度的組合,這也是他為什麼一直想組合出道的原因。

  能直接一炮而紅的機會,為什麼要放棄!

  到時候肯定接通告接到手軟,自己的歌質量肯定不錯的情況下,公司就算不願意也只能安排組合去演唱。

  錢,可不就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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