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簽售會
2月10號。
銅鑼灣某個購物廣場,二樓一個休息室。
凌俊凡站在窗口邊,他透過一邊的玻璃看向外面人來人往的街景。
想當年浩南哥之所以稱霸銅鑼灣,是因為這裡是香江最繁華的地方之一。
附近有好幾個購物廣場,有好幾條購物街,有各種各樣的美食店,走兩三百米就是海邊,在這裡單純開酒吧就能賺爆了。
「老闆,時間到了!」凡夢出版社一個員工敲門進來。
凌俊凡的小說簽售會要在這裡的一樓進行。
「好!謝謝。」凌俊凡走出了休息室。
一會,凌俊凡來到了一樓廣場的簽售會現場這邊。
「凌俊凡!」
瞬間這邊爆發了響亮的呼喊聲。
凌俊凡出的小說積累了不少書迷,加上這次還是他第一次開始簽售會,來了有好幾百書迷。
很多書迷都是通過報紙看到凌俊凡的圖片,今天還是第一次看到他本人,怎麼說呢?本人有點帥的,妥妥一個明星。
一些狗仔也在一邊拍著照片,他們比書迷還期待這次的簽售會,如果在簽售會上發生什麼事,那是最好的,到時候他們就有得報導了。
「各位朋友你們好!很高興今天能有你們的到來,在這裡感謝所有到來的人。」
「我也不廢話了,開始吧!」凌俊凡說完坐在一邊的位置上,準備開始簽名。
一些書迷有點愣,別的明星都是長篇大論,你倒好有些簡潔了。
簽售會的過程很簡單,書迷給書凌俊凡寫上名字。
凌俊凡早幾天前找人設計了藝術字,因為好看,同時防盜防別人用簽名做什麼事。
簽著簽著,凌俊凡也算知道了,為什麼一些明星要將自己的名搞成藝術字了,因為比劃簡單,簽名的時候可以一氣呵成,省時。
像他現在要給幾百人簽名,如果全部寫上原名,有些費時間,用藝術字寫可以將三個字當成一個字那樣寫,很快就寫完。
....就是嘛,寫著寫著,總感覺在畫鬼畫符那樣。
哪怕是省了兩個字的功夫,到最後簽完所有人的時候,他的手還是抖的,搞得他在想,姓一叫一的人簽名是不是會很輕鬆?
因為在簽名的時候說過等會有小活動,有不少書迷留了下來。
小活動的遊戲很簡單,有關四本小說的問答、四本小說的插圖拼圖、二人三足。
在二人三足的環節上,抽籤決定搭檔,有好幾組搭檔是《鬼吹燈》和《盜墓筆記》的書迷組成。
兩本小說的書迷在簽名兩個環節上口上的爭鬥,結果到了這個環節竟然組成一隊,相互都看不上對方。
「可以換人嗎?我不想和這個噁心的傢伙一起。」
「呵呵,我還不想被你這個礙眼的傢伙拖累。」
大眼瞪小眼,有好幾人有種像易燃物一點就著那樣要打起來。
一邊的狗仔端好的相機,準備來個武售會的標題。
「咳咳!」凌俊凡在一邊拿著麥咳了幾聲制止,「幾位你們有仇嗎?」
「沒有!」有人回道:「只不過這個蛋散竟然說《盜墓筆記》比《鬼吹燈》好看,《盜墓筆記》哪裡好看,明明.....」
他的話還沒有說完,和他組隊的人罵道:「你條粉腸,《盜墓筆記》才好看,《鬼吹燈》有什麼好看。」
旁邊爭吵的人還想反駁,凌俊凡又出聲:「就這點小事?」
「你們也真是的。」
「你們有問過我的想法嗎?」
一邊有狗仔率先問道:「你什麼想法?」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問你們個問題。」凌俊凡反問:「你們喜歡吃甜的番茄炒蛋,還是鹹的番茄炒蛋?」
有《鬼吹燈》書迷回答喜歡甜的,有《盜墓筆記》的書迷回喜歡鹹的,也有兩方的書迷同時回喜歡甜的或者鹹的。
聽到這樣的回答,凌俊凡再次問道:「粽子甜的鹹的,你們喜歡哪個?」
這次回答的人的情況同上。
凌俊凡這次笑了笑:「那你們能說服別人喜歡甜番茄炒蛋和粽子,或者喜歡咸番茄炒蛋和粽子嗎?」
剛才爭吵的人面面相覷,這什麼說服啊?
「不能,各人口味都不一樣,還有一些人味覺的感知都不一樣,很難說服。」有個喜歡《雜亂奇談》的書迷搖頭。
凌俊凡點頭:「說得沒錯!每個人口味都不一樣,很難說服對方。」
「覺得哪部小說好看跟口味一樣,你們都說服不了對方。」
「所以為什麼要去爭吵哪部小說好看這無聊的事呢?既浪費時間,又影響自己的心情。」
「為什麼不和同口味的人,去談論這樣東西有什麼不好的地方怎麼去改進,或者有什麼好的地方讓你們喜歡上。」
「還有一點,你們無論喜歡哪一部小說,都是我的書迷,都像一家人那樣。」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喜歡吃《鬼吹燈》的,有喜歡吃《盜墓筆記》的,有喜歡吃.....存在不同的人才叫一家人。」
「如果一家人全是男的,打飛機也只能打出炮彈,而不能打出新生兒。」
「這就變成了如果我的書迷,全都是只喜歡我一部小說,那我就不能寫其他小說了?」
一些人聽著這話笑了,這比如有些粗糙,但確實很有理。
只有不同書迷存在,凌俊凡才能寫出其他小說,不然真的要他只寫一部小說嗎?
而被凌俊凡這番道理說下去,起初爭吵的書迷也感覺說服對方好像確實沒有什麼意義。
與其浪費時間說服,真不如找志同道合的人聊著。
至於現在一起玩遊戲的不同書的書迷,就當做是同為凌俊凡的書迷。
眼看雙方打不下去,狗仔有些急了,這樣下去都沒有新聞報導了。
有狗仔大聲問道:「凌俊凡你覺得哪部盜墓小說好看。」
凌俊凡送給這個狗仔一個冷眼,哥好不容易說服這些書迷,你這個狗東西又來搗亂,不搞你我不姓凌。
「那你喜歡哪部盜墓小說?」
「我喜歡《鬼吹燈》,我覺得《鬼吹燈》最好看,像《盜墓筆記》....」這狗仔還沒有說完,凌俊凡打斷他的話,「哪位記者喜歡《盜墓筆記》?」
「我!」一邊有狗仔舉著手。
凌俊凡朝兩人相互擺手:「來,你們兩人相互辯論辯論,輪流說兩部小說好看的地方在哪裡,不好看的地方在哪裡。」
凌俊凡又看向書迷:「我希望在場的人不根據自己的喜好,而根據兩個記者的理由來給他們投票,誰贏了我就喜歡那部盜墓小說。」
兩個狗仔相互看著對方,想不到凌俊凡搞這齣。
「凌俊凡,現在是問你喜歡哪部盜墓小說,你這岔開話題了。」另外的記者試圖拉回到凌俊凡這邊。
凌俊凡看向這個記者露出壞笑:「我不知道喜歡那部盜墓小說,或者兩部盜墓小說我都喜歡,不知道更喜歡哪一部。」
「所以想讓兩位不同喜好的記者爭辯一下,通過他們讓我知道更喜歡哪一部。」
「要不你也加入。」
這個記者閉嘴,他加入?找死嗎?不對,讓別人看戲嗎?
「兩位請!」凌俊凡朝兩個狗仔向著前面擺手。
「各位,給兩位記者鼓掌。」
書迷瞬間鼓掌,有些書迷笑得很開心,都想看看兩個狗仔的好戲。
兩個狗仔被嚇得沒臉留下來,隨便找了個藉口溜走。
倒是有些狗仔爽了,剛才雖然沒有書迷打起來,但凌俊凡智鬥狗仔的場面也很有報導性。
沒有狗仔搞事後,凌俊凡和現場不同小說的書迷很友好的玩著小遊戲,哪怕是小小的碰撞,他都會上前關心。
銅鑼灣某個購物廣場,二樓一個休息室。
凌俊凡站在窗口邊,他透過一邊的玻璃看向外面人來人往的街景。
想當年浩南哥之所以稱霸銅鑼灣,是因為這裡是香江最繁華的地方之一。
附近有好幾個購物廣場,有好幾條購物街,有各種各樣的美食店,走兩三百米就是海邊,在這裡單純開酒吧就能賺爆了。
「老闆,時間到了!」凡夢出版社一個員工敲門進來。
凌俊凡的小說簽售會要在這裡的一樓進行。
「好!謝謝。」凌俊凡走出了休息室。
一會,凌俊凡來到了一樓廣場的簽售會現場這邊。
「凌俊凡!」
瞬間這邊爆發了響亮的呼喊聲。
凌俊凡出的小說積累了不少書迷,加上這次還是他第一次開始簽售會,來了有好幾百書迷。
很多書迷都是通過報紙看到凌俊凡的圖片,今天還是第一次看到他本人,怎麼說呢?本人有點帥的,妥妥一個明星。
一些狗仔也在一邊拍著照片,他們比書迷還期待這次的簽售會,如果在簽售會上發生什麼事,那是最好的,到時候他們就有得報導了。
「各位朋友你們好!很高興今天能有你們的到來,在這裡感謝所有到來的人。」
「我也不廢話了,開始吧!」凌俊凡說完坐在一邊的位置上,準備開始簽名。
一些書迷有點愣,別的明星都是長篇大論,你倒好有些簡潔了。
簽售會的過程很簡單,書迷給書凌俊凡寫上名字。
凌俊凡早幾天前找人設計了藝術字,因為好看,同時防盜防別人用簽名做什麼事。
簽著簽著,凌俊凡也算知道了,為什麼一些明星要將自己的名搞成藝術字了,因為比劃簡單,簽名的時候可以一氣呵成,省時。
像他現在要給幾百人簽名,如果全部寫上原名,有些費時間,用藝術字寫可以將三個字當成一個字那樣寫,很快就寫完。
....就是嘛,寫著寫著,總感覺在畫鬼畫符那樣。
哪怕是省了兩個字的功夫,到最後簽完所有人的時候,他的手還是抖的,搞得他在想,姓一叫一的人簽名是不是會很輕鬆?
因為在簽名的時候說過等會有小活動,有不少書迷留了下來。
小活動的遊戲很簡單,有關四本小說的問答、四本小說的插圖拼圖、二人三足。
在二人三足的環節上,抽籤決定搭檔,有好幾組搭檔是《鬼吹燈》和《盜墓筆記》的書迷組成。
兩本小說的書迷在簽名兩個環節上口上的爭鬥,結果到了這個環節竟然組成一隊,相互都看不上對方。
「可以換人嗎?我不想和這個噁心的傢伙一起。」
「呵呵,我還不想被你這個礙眼的傢伙拖累。」
大眼瞪小眼,有好幾人有種像易燃物一點就著那樣要打起來。
一邊的狗仔端好的相機,準備來個武售會的標題。
「咳咳!」凌俊凡在一邊拿著麥咳了幾聲制止,「幾位你們有仇嗎?」
「沒有!」有人回道:「只不過這個蛋散竟然說《盜墓筆記》比《鬼吹燈》好看,《盜墓筆記》哪裡好看,明明.....」
他的話還沒有說完,和他組隊的人罵道:「你條粉腸,《盜墓筆記》才好看,《鬼吹燈》有什麼好看。」
旁邊爭吵的人還想反駁,凌俊凡又出聲:「就這點小事?」
「你們也真是的。」
「你們有問過我的想法嗎?」
一邊有狗仔率先問道:「你什麼想法?」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問你們個問題。」凌俊凡反問:「你們喜歡吃甜的番茄炒蛋,還是鹹的番茄炒蛋?」
有《鬼吹燈》書迷回答喜歡甜的,有《盜墓筆記》的書迷回喜歡鹹的,也有兩方的書迷同時回喜歡甜的或者鹹的。
聽到這樣的回答,凌俊凡再次問道:「粽子甜的鹹的,你們喜歡哪個?」
這次回答的人的情況同上。
凌俊凡這次笑了笑:「那你們能說服別人喜歡甜番茄炒蛋和粽子,或者喜歡咸番茄炒蛋和粽子嗎?」
剛才爭吵的人面面相覷,這什麼說服啊?
「不能,各人口味都不一樣,還有一些人味覺的感知都不一樣,很難說服。」有個喜歡《雜亂奇談》的書迷搖頭。
凌俊凡點頭:「說得沒錯!每個人口味都不一樣,很難說服對方。」
「覺得哪部小說好看跟口味一樣,你們都說服不了對方。」
「所以為什麼要去爭吵哪部小說好看這無聊的事呢?既浪費時間,又影響自己的心情。」
「為什麼不和同口味的人,去談論這樣東西有什麼不好的地方怎麼去改進,或者有什麼好的地方讓你們喜歡上。」
「還有一點,你們無論喜歡哪一部小說,都是我的書迷,都像一家人那樣。」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喜歡吃《鬼吹燈》的,有喜歡吃《盜墓筆記》的,有喜歡吃.....存在不同的人才叫一家人。」
「如果一家人全是男的,打飛機也只能打出炮彈,而不能打出新生兒。」
「這就變成了如果我的書迷,全都是只喜歡我一部小說,那我就不能寫其他小說了?」
一些人聽著這話笑了,這比如有些粗糙,但確實很有理。
只有不同書迷存在,凌俊凡才能寫出其他小說,不然真的要他只寫一部小說嗎?
而被凌俊凡這番道理說下去,起初爭吵的書迷也感覺說服對方好像確實沒有什麼意義。
與其浪費時間說服,真不如找志同道合的人聊著。
至於現在一起玩遊戲的不同書的書迷,就當做是同為凌俊凡的書迷。
眼看雙方打不下去,狗仔有些急了,這樣下去都沒有新聞報導了。
有狗仔大聲問道:「凌俊凡你覺得哪部盜墓小說好看。」
凌俊凡送給這個狗仔一個冷眼,哥好不容易說服這些書迷,你這個狗東西又來搗亂,不搞你我不姓凌。
「那你喜歡哪部盜墓小說?」
「我喜歡《鬼吹燈》,我覺得《鬼吹燈》最好看,像《盜墓筆記》....」這狗仔還沒有說完,凌俊凡打斷他的話,「哪位記者喜歡《盜墓筆記》?」
「我!」一邊有狗仔舉著手。
凌俊凡朝兩人相互擺手:「來,你們兩人相互辯論辯論,輪流說兩部小說好看的地方在哪裡,不好看的地方在哪裡。」
凌俊凡又看向書迷:「我希望在場的人不根據自己的喜好,而根據兩個記者的理由來給他們投票,誰贏了我就喜歡那部盜墓小說。」
兩個狗仔相互看著對方,想不到凌俊凡搞這齣。
「凌俊凡,現在是問你喜歡哪部盜墓小說,你這岔開話題了。」另外的記者試圖拉回到凌俊凡這邊。
凌俊凡看向這個記者露出壞笑:「我不知道喜歡那部盜墓小說,或者兩部盜墓小說我都喜歡,不知道更喜歡哪一部。」
「所以想讓兩位不同喜好的記者爭辯一下,通過他們讓我知道更喜歡哪一部。」
「要不你也加入。」
這個記者閉嘴,他加入?找死嗎?不對,讓別人看戲嗎?
「兩位請!」凌俊凡朝兩個狗仔向著前面擺手。
「各位,給兩位記者鼓掌。」
書迷瞬間鼓掌,有些書迷笑得很開心,都想看看兩個狗仔的好戲。
兩個狗仔被嚇得沒臉留下來,隨便找了個藉口溜走。
倒是有些狗仔爽了,剛才雖然沒有書迷打起來,但凌俊凡智鬥狗仔的場面也很有報導性。
沒有狗仔搞事後,凌俊凡和現場不同小說的書迷很友好的玩著小遊戲,哪怕是小小的碰撞,他都會上前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