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小奶狗變成霸道總裁了!
「果然被我猜中了,還真的跟她有關啊!」陸遠似早就猜到了一般,笑著道。
聞言,柳婉晴卻是露出了意外之色:「怎麼,你神算子啊!連跟誰有關都猜到了!」
「什麼鬼的神算子,我又不是傻子,我之前跟白瀟瀟一點都不熟,現在她卻突然在我的直播間給我打賞了30萬的嘉年華,這明顯就是有求於我啊!
加上劉飛雲,王濤和張菲菲跟她又都是天宇傳媒公司旗下的藝人,他們這一次集體給我打賞,明擺了就是天宇傳媒公司的意思。
我要是猜的沒錯的話,白瀟瀟應該跟你提了想要讓我加入他們公司的想法吧?」陸遠一臉自信的說道。
「我去,真的假的,你這都猜到了!」聽著陸遠一頓頭頭是道的分析,柳婉晴都驚呆了,她都懷疑陸遠監聽她的手機了。
「是的,你就說她跟你說沒說吧?」
「說了,跟你猜的一模一樣,她確實跟我說想要讓你加入他們公司,並且表示任何條件都可以商量,只要你願意給一個機會。」柳婉晴略帶一絲自豪的說道。
「任何條件都可以商量嗎?看樣子他們還挺有誠意的啊!那你怎麼說?」
「我還能怎麼說,你不是都決定自己單幹了嗎?我當然是婉拒了,不過對方似乎早就知道了這一點,因此在我婉拒之後,她立即就提出了另外一個想法。
說是想要邀請你參加他們的一檔叫做《原創之聲》的音樂競技類節目,這檔節目不需要你到現場,只需要你偶爾遠程出鏡就行。
然後你主要的作用就是給自己的搭檔根據節目要求的主題寫一首歌出來,每一期一首,目前這檔節目預計是開10期,所以是10首歌,然後對方報價1000萬的出場費,問你有沒有興趣?」
「1000萬!他們還真是捨得下本錢啊!也就是說一首歌100萬。」
聽到柳婉晴說對方竟然願意開價一千萬邀請他去參加一檔節目,他也是有點意外的。
不過轉念一想,這一切卻又都在他的意料之中,樂壇之中還是有識貨的人的。
他目前發表的五首歌足以體現他的商業價值了。
雖然他現在在樂壇當中的地位還遠遠達不到出價1000萬的地步。
但是架不住他未來可期啊!
對方之所以願意直接開價1000萬,明擺著就是在押注他的未來。
壓對了,那以後就是一本萬利。
哪怕是壓錯了,也有10首歌的收穫,這怎麼算都是不虧的。
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來這天宇傳媒的老闆王國良是真的精啊!
不過精明的老闆不少,但是膽敢為此付出行動的卻並不多。
難怪人家能把企業干到行業龍頭位置呢!
這就是區別!
見陸遠沒有說話,柳婉晴還以為陸遠是激動到失語了。
畢竟在此之前,陸遠的出場費不過堪堪3萬塊而已。
可即便是如此,他一年下來也難以接到一個活動。
而現在一開價就是1000萬,這足足提升了300多倍。
如此大財,不管是落到誰的頭上,怕是都得激動的要命吧!
因此陸遠激動到失語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讓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陸遠笑了一聲,竟直接拒絕了。
「算了吧!1000萬讓我又參加節目又寫歌,這是把我當牛馬使喚呢?你跟他們說1000萬頂多買我10首歌60%的版權費,剩下的40%歸我,至於參加節目,那得額外加錢!」
「什麼!1000萬隻賣十首歌,然後你還要每一首歌40%的版權費?!你沒發燒吧!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柳婉晴睜著眼睛,一臉不可思議,只感覺陸遠是在夢遊了。
要知道按照目前樂壇的慣例,音樂創作者一般情況之下只享有作品的15%版權分成。
而且這15%還是在渠道方分走百分之五十的情況下,跟發行方計算的。
渠道方指的是各種系統平台和音樂APP,像是蘋果和安卓作業系統,企鵝音樂,夠酷音樂等等。
而發行方一般就是唱片公司,唱片公司會跟創作者簽訂分成協議。
根據現在的市場慣例,唱片公司占比85%,創作者15%,而歌手是沒有版權分成的。
不過歌手有該歌曲的演唱權,他們可以靠唱歌去參加各種商演和走穴賺錢。
言歸正傳,按照正常的分成模式,假設一首歌能夠賣100萬的版權費。
其中渠道方和發行方各分50%,也就是各分走50萬。
而作為創作者只能跟發行方一起分那50萬。
按照15%的比列,也就是7.5萬塊而已。
當然,這是有發行方參與的情況。
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目前陸遠的這種情況。
他的歌都是直接發表在各大音樂平台上,所以他既是創作者,也是發行方。
如果音樂平台願意買斷他的版權,那他自己就可以跟音樂平台談具體的版權分成,
至於是五五分成,還是四六分,亦或是三七分,這個要看個人本事。
不過在有發行方的情況之下,創作者基本都是按照8.5:1.5的比例進行分成的。
除非你的實力非常強,發行方或許願意松個口,提升5%-10%的比例不等。
但就算是把比例提升10%,那也才25%而已,可陸遠現在一開口就要40%的版權分成。
這簡直聞所未聞,如此自然讓她感到不可思議了。
「我當然知道我在說什麼,老實講1000萬確實不錯了,起碼說明天宇傳媒還算公道,要不然我也不會答應這個價,但是如果只是分我15%的版權費,那就有點不划算了。
你知道的,咱們的公司也正在籌備當中,到時候他們就是我們的直接競爭對手,我們也需要推出自己的藝人,我如果將這10首歌給我們自家公司的歌手來唱。
那我們作為發行方可是能夠跟渠道方直接談分成的,到時候說不定可以談到四六分,甚至是三七分,如此,根本就不需要經他一手。
我現在幫我的競爭對手寫歌,只是要他40%的版權分成,並沒有在演唱權上做限制,已經非常客氣了,畢竟歌曲是用來捧紅藝人的。
而藝人一旦紅了,到時候就可以接商演和GG代言,這才是大頭,版權費值幾個錢啊!」陸遠笑了笑,一臉淡然的說道。
既然決定自己單幹開公司了,那在生意場上就絕對不能心慈手軟,該爭取的利益是一定要爭取的,要不然被人當韭菜割了,可就悲催了。
關鍵現在的主動權在他的手上,所以完全可以放心大膽的提出自己的要求,畢竟機會難得!
聽陸遠這麼一分析,柳婉晴頓時有種茅塞頓開的感覺。
她是萬萬沒有想到比她小好幾歲的陸遠會這麼的老成,談起生意來竟然頭頭是道。
這還是她熟悉的陸遠嗎?
現在的陸遠都有點讓她感到陌生了,但此刻的陸遠卻令她更加的上頭了。
以前是小奶狗,現在搖身一變成為霸道總裁了,這誰受得了啊!
聞言,柳婉晴卻是露出了意外之色:「怎麼,你神算子啊!連跟誰有關都猜到了!」
「什麼鬼的神算子,我又不是傻子,我之前跟白瀟瀟一點都不熟,現在她卻突然在我的直播間給我打賞了30萬的嘉年華,這明顯就是有求於我啊!
加上劉飛雲,王濤和張菲菲跟她又都是天宇傳媒公司旗下的藝人,他們這一次集體給我打賞,明擺了就是天宇傳媒公司的意思。
我要是猜的沒錯的話,白瀟瀟應該跟你提了想要讓我加入他們公司的想法吧?」陸遠一臉自信的說道。
「我去,真的假的,你這都猜到了!」聽著陸遠一頓頭頭是道的分析,柳婉晴都驚呆了,她都懷疑陸遠監聽她的手機了。
「是的,你就說她跟你說沒說吧?」
「說了,跟你猜的一模一樣,她確實跟我說想要讓你加入他們公司,並且表示任何條件都可以商量,只要你願意給一個機會。」柳婉晴略帶一絲自豪的說道。
「任何條件都可以商量嗎?看樣子他們還挺有誠意的啊!那你怎麼說?」
「我還能怎麼說,你不是都決定自己單幹了嗎?我當然是婉拒了,不過對方似乎早就知道了這一點,因此在我婉拒之後,她立即就提出了另外一個想法。
說是想要邀請你參加他們的一檔叫做《原創之聲》的音樂競技類節目,這檔節目不需要你到現場,只需要你偶爾遠程出鏡就行。
然後你主要的作用就是給自己的搭檔根據節目要求的主題寫一首歌出來,每一期一首,目前這檔節目預計是開10期,所以是10首歌,然後對方報價1000萬的出場費,問你有沒有興趣?」
「1000萬!他們還真是捨得下本錢啊!也就是說一首歌100萬。」
聽到柳婉晴說對方竟然願意開價一千萬邀請他去參加一檔節目,他也是有點意外的。
不過轉念一想,這一切卻又都在他的意料之中,樂壇之中還是有識貨的人的。
他目前發表的五首歌足以體現他的商業價值了。
雖然他現在在樂壇當中的地位還遠遠達不到出價1000萬的地步。
但是架不住他未來可期啊!
對方之所以願意直接開價1000萬,明擺著就是在押注他的未來。
壓對了,那以後就是一本萬利。
哪怕是壓錯了,也有10首歌的收穫,這怎麼算都是不虧的。
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來這天宇傳媒的老闆王國良是真的精啊!
不過精明的老闆不少,但是膽敢為此付出行動的卻並不多。
難怪人家能把企業干到行業龍頭位置呢!
這就是區別!
見陸遠沒有說話,柳婉晴還以為陸遠是激動到失語了。
畢竟在此之前,陸遠的出場費不過堪堪3萬塊而已。
可即便是如此,他一年下來也難以接到一個活動。
而現在一開價就是1000萬,這足足提升了300多倍。
如此大財,不管是落到誰的頭上,怕是都得激動的要命吧!
因此陸遠激動到失語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讓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陸遠笑了一聲,竟直接拒絕了。
「算了吧!1000萬讓我又參加節目又寫歌,這是把我當牛馬使喚呢?你跟他們說1000萬頂多買我10首歌60%的版權費,剩下的40%歸我,至於參加節目,那得額外加錢!」
「什麼!1000萬隻賣十首歌,然後你還要每一首歌40%的版權費?!你沒發燒吧!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柳婉晴睜著眼睛,一臉不可思議,只感覺陸遠是在夢遊了。
要知道按照目前樂壇的慣例,音樂創作者一般情況之下只享有作品的15%版權分成。
而且這15%還是在渠道方分走百分之五十的情況下,跟發行方計算的。
渠道方指的是各種系統平台和音樂APP,像是蘋果和安卓作業系統,企鵝音樂,夠酷音樂等等。
而發行方一般就是唱片公司,唱片公司會跟創作者簽訂分成協議。
根據現在的市場慣例,唱片公司占比85%,創作者15%,而歌手是沒有版權分成的。
不過歌手有該歌曲的演唱權,他們可以靠唱歌去參加各種商演和走穴賺錢。
言歸正傳,按照正常的分成模式,假設一首歌能夠賣100萬的版權費。
其中渠道方和發行方各分50%,也就是各分走50萬。
而作為創作者只能跟發行方一起分那50萬。
按照15%的比列,也就是7.5萬塊而已。
當然,這是有發行方參與的情況。
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目前陸遠的這種情況。
他的歌都是直接發表在各大音樂平台上,所以他既是創作者,也是發行方。
如果音樂平台願意買斷他的版權,那他自己就可以跟音樂平台談具體的版權分成,
至於是五五分成,還是四六分,亦或是三七分,這個要看個人本事。
不過在有發行方的情況之下,創作者基本都是按照8.5:1.5的比例進行分成的。
除非你的實力非常強,發行方或許願意松個口,提升5%-10%的比例不等。
但就算是把比例提升10%,那也才25%而已,可陸遠現在一開口就要40%的版權分成。
這簡直聞所未聞,如此自然讓她感到不可思議了。
「我當然知道我在說什麼,老實講1000萬確實不錯了,起碼說明天宇傳媒還算公道,要不然我也不會答應這個價,但是如果只是分我15%的版權費,那就有點不划算了。
你知道的,咱們的公司也正在籌備當中,到時候他們就是我們的直接競爭對手,我們也需要推出自己的藝人,我如果將這10首歌給我們自家公司的歌手來唱。
那我們作為發行方可是能夠跟渠道方直接談分成的,到時候說不定可以談到四六分,甚至是三七分,如此,根本就不需要經他一手。
我現在幫我的競爭對手寫歌,只是要他40%的版權分成,並沒有在演唱權上做限制,已經非常客氣了,畢竟歌曲是用來捧紅藝人的。
而藝人一旦紅了,到時候就可以接商演和GG代言,這才是大頭,版權費值幾個錢啊!」陸遠笑了笑,一臉淡然的說道。
既然決定自己單幹開公司了,那在生意場上就絕對不能心慈手軟,該爭取的利益是一定要爭取的,要不然被人當韭菜割了,可就悲催了。
關鍵現在的主動權在他的手上,所以完全可以放心大膽的提出自己的要求,畢竟機會難得!
聽陸遠這麼一分析,柳婉晴頓時有種茅塞頓開的感覺。
她是萬萬沒有想到比她小好幾歲的陸遠會這麼的老成,談起生意來竟然頭頭是道。
這還是她熟悉的陸遠嗎?
現在的陸遠都有點讓她感到陌生了,但此刻的陸遠卻令她更加的上頭了。
以前是小奶狗,現在搖身一變成為霸道總裁了,這誰受得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