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你喜歡我嗎?
肖鋒過完生日沒高興幾天,就受到了林庚新正式解約唐人的消息。
雙方最終還是對簿公堂,互摔證據,再加上各大媒體連續報導,一時間好不熱鬧,
林庚新方面說:「唐人未能依合同約定完全履行有關義務,實現曾經的保證承諾,無法盡職輔助其推進演藝事業等等。」
而唐人方面則說:「在履約過程中無任何過錯及違約行為,其為安排參演影視劇、參加商業代言活動、進行全面的商業推廣,並按約支付演藝報酬,已完全履行合同義務。」
同時,唐人也對外聲明,「林庚新仍處在合約有效期內,無權同意任何單位、個人代理上述演藝業務,也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署任何關於演藝業務之合約或參加有關演藝業務。」
昔日的合作夥伴,今日卻對簿公堂,弄到這個地步,的確令人唏噓不已。
肖鋒見此,都不禁感嘆:「如果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能打官司,這是個『雙輸』的結局,能私下協商解決還是得協商解約。」
而最後林庚新和唐人解約官司,前後鬧了兩個多月,最終被法院二審判決。
當然,官司表面上肯定是唐人贏了,林庚新需要向唐人賠償195萬元,畢竟經紀公司對合約內容擁有解釋權。
而實質上則是林庚新贏麻了,他通過這場官司順利解除了他與唐人的10年經紀合約。
「雙方合約本應建立在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基礎上,才有利於藝人與經紀公司的共同發展,
但實際上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已產生諸多矛盾,缺乏繼續合作的信賴基礎,因此合約應予解除。」
一般藝人與經濟公司如果提出解約,解約賠償是肯定的,最後關鍵無非是賠償金額多少,
而這裡面一般有兩種解約金算法:
1、雙方規定,第一年解約需要賠償100萬,第2年至第5年賠償200至500萬,五年之後則賠償1000萬,
這個一般是針對糊咖或許小演員,甚至很多很壞的經紀公司就靠藝人解約來賺錢。
2、這種就很簡單,以藝人之前平均年流水收益金額,乘以剩餘合約年限再乘以50%折中係數,則是最後的解約金額,
這個主要是針對當紅藝人的,畢竟這些當紅藝人所創造的價值可是非常大的,
比如,假設肖鋒現在經紀合約是10年,之前履行合約期間2年的平均年流水收益1億(全部為假設),
如果這時候肖鋒提出解約,計算公式就是年流水1億元*剩餘合約年限8年(10-2)再乘以50%折中係數,最後就是4億,
也就是說這時候如果肖鋒解約,就需要支付4億的解約金,所以藝人是很少主動解約的,一般都是期滿不續。
當然具體合同還得具體分析,反正差不多這個意思,最後則以價格最高者來定違約金。
對於林庚新這195萬賠償金額,對其他人小演員小明星來說,或許是個大數目、是個大問題,
但對已經找到靠山的林庚新來說,這都是小事了,甚至他自己就能墊付。
而且成功解約之後的林庚新,還特意給肖鋒打來電話,炫耀一番,
「那個肖鋒啊,我真有點捨不得你啊,為了離開唐人,我還要賠償195萬,你哥哥我現在沒錢了,你要不要先借給我點啊!」
「你給滾!我沒罵你就好了,你還好意思張口借錢,我看你純粹找罵,你真的狗啊!」
說實話,林庚新和唐人這場解約官司,誰錯誰對,不好說,誰贏誰輸,也不好說,最後最大的受害者反而是肖鋒。
解約過程中,肖鋒就受到了很多林庚新粉絲的網暴,因為這些林庚新粉絲認為,
林庚新之所以被迫解約唐人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肖鋒搶了林庚新的角色,阻礙了他的發展。
而解約之後,肖鋒還要替林庚新「擦屁股」,接替林庚新出演他最不喜歡的《步步驚情》角色,
「林庚新,你真的狗啊!老子不但因為你挨罵,還得替你擦屁股,而你還不要臉的敢在我面前顯擺,
你是真狗啊!下次見面我保證一定虐死你!還要打爛你的菊花啊!」
罵歸罵,肖鋒還是進組了《步步驚情》,很是無奈,卻又沒有辦法,
而肖鋒進組的唯一要求就是儘可能減少自己的戲份,他實在不想接這部劇,
特別這部戲,他還要跟曾軼可談情說愛,就是那個唱綿羊音的「曾哥」,
甚至,劇中他還要被塗著黑色口紅「曾哥」強吻,這他媽的誰受得了!
即便是能借位,但也受不得!肖鋒直接讓導演把這段戲刪了,他來演就不錯了,還能再被侮辱了嗎!
其實肖鋒也沒別的意思,純粹就是看「曾哥」太醜了,他不喜歡,或許換成其他美女就可以了。
反正以後不管什麼影視劇,只要不是劇情需要,只要不是美女,肖鋒絕對不拍吻戲什麼的。
而肖鋒這個要求就連《步步驚情》劇組都有點費解,「從來都是演員亂加戲,現在怎麼還有演員減戲呢!」
說實話,如果不是因為林庚新的確有自己一部分原因離開的,肖鋒絕對不會接這部劇的,
媽的,一想到未來這部《步步驚情》如此爛片,會成為自己的從藝履歷中一部影視劇,肖鋒演起戲來都特別難受。
更讓肖鋒不爽的,還是他還在片場看著劉施施和吳琦隆搭戲,真的很不爽!
雖然肖鋒也知道這是演戲,也是演員的職業道德,但看到劉施施跟別的男人搭戲,肖鋒還是很不舒服。
特別今天的拍攝現場,《步步驚情》還來個《步步驚心》中「雨中遮雨」再現,
只不過劇情從古代變成現代,看到吳琦隆給劉施施「遮風擋雨」,肖鋒心裡莫名有些窩火。
拍攝任務結束後,劉施施像往常那樣找肖鋒聊天的時候,他都沒有搭理劉施施,
「肖鋒,你怎麼了,這兩天一直悶悶不樂的,是不是因為林庚新解約事件啊?」劉施施關切道。
「沒事,我挺好的,我們關係也挺好的,你怎麼不找你的吳琦隆哥哥呢?」肖鋒下意識說道,他的確有些吃醋了。
這下劉施施明白了,她變得高興的問道:「你是不是不喜歡看見我和吳琦隆演戲呢?是不是吃醋了啊?」
「沒有!我是你什麼人啊,我吃那什麼醋啊!」肖鋒強裝道。
「你就放心了,你就沒發現我這次拍戲,根本都沒有什麼親密戲份嗎,即便是有吻戲,也都是錯位哦!」劉施施還是給肖鋒解釋了一遍。
「哦,你們正常拍戲,不用給我解釋什麼。」肖鋒嘴上說著沒什麼,不過心裡還是很受用的。
劉施施能如此主動解釋這些,那還能怎麼著,當然是選擇原諒她了!
而這次劉施施沒有在迴避什麼,直愣愣的看著肖鋒,開門見山的問道:
「肖鋒,我給你解釋了這麼多,那你懂我的意思了嗎?肖鋒,我喜歡你!那你喜歡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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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唐人方面則說:「在履約過程中無任何過錯及違約行為,其為安排參演影視劇、參加商業代言活動、進行全面的商業推廣,並按約支付演藝報酬,已完全履行合同義務。」
同時,唐人也對外聲明,「林庚新仍處在合約有效期內,無權同意任何單位、個人代理上述演藝業務,也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署任何關於演藝業務之合約或參加有關演藝業務。」
昔日的合作夥伴,今日卻對簿公堂,弄到這個地步,的確令人唏噓不已。
肖鋒見此,都不禁感嘆:「如果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能打官司,這是個『雙輸』的結局,能私下協商解決還是得協商解約。」
而最後林庚新和唐人解約官司,前後鬧了兩個多月,最終被法院二審判決。
當然,官司表面上肯定是唐人贏了,林庚新需要向唐人賠償195萬元,畢竟經紀公司對合約內容擁有解釋權。
而實質上則是林庚新贏麻了,他通過這場官司順利解除了他與唐人的10年經紀合約。
「雙方合約本應建立在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基礎上,才有利於藝人與經紀公司的共同發展,
但實際上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已產生諸多矛盾,缺乏繼續合作的信賴基礎,因此合約應予解除。」
一般藝人與經濟公司如果提出解約,解約賠償是肯定的,最後關鍵無非是賠償金額多少,
而這裡面一般有兩種解約金算法:
1、雙方規定,第一年解約需要賠償100萬,第2年至第5年賠償200至500萬,五年之後則賠償1000萬,
這個一般是針對糊咖或許小演員,甚至很多很壞的經紀公司就靠藝人解約來賺錢。
2、這種就很簡單,以藝人之前平均年流水收益金額,乘以剩餘合約年限再乘以50%折中係數,則是最後的解約金額,
這個主要是針對當紅藝人的,畢竟這些當紅藝人所創造的價值可是非常大的,
比如,假設肖鋒現在經紀合約是10年,之前履行合約期間2年的平均年流水收益1億(全部為假設),
如果這時候肖鋒提出解約,計算公式就是年流水1億元*剩餘合約年限8年(10-2)再乘以50%折中係數,最後就是4億,
也就是說這時候如果肖鋒解約,就需要支付4億的解約金,所以藝人是很少主動解約的,一般都是期滿不續。
當然具體合同還得具體分析,反正差不多這個意思,最後則以價格最高者來定違約金。
對於林庚新這195萬賠償金額,對其他人小演員小明星來說,或許是個大數目、是個大問題,
但對已經找到靠山的林庚新來說,這都是小事了,甚至他自己就能墊付。
而且成功解約之後的林庚新,還特意給肖鋒打來電話,炫耀一番,
「那個肖鋒啊,我真有點捨不得你啊,為了離開唐人,我還要賠償195萬,你哥哥我現在沒錢了,你要不要先借給我點啊!」
「你給滾!我沒罵你就好了,你還好意思張口借錢,我看你純粹找罵,你真的狗啊!」
說實話,林庚新和唐人這場解約官司,誰錯誰對,不好說,誰贏誰輸,也不好說,最後最大的受害者反而是肖鋒。
解約過程中,肖鋒就受到了很多林庚新粉絲的網暴,因為這些林庚新粉絲認為,
林庚新之所以被迫解約唐人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肖鋒搶了林庚新的角色,阻礙了他的發展。
而解約之後,肖鋒還要替林庚新「擦屁股」,接替林庚新出演他最不喜歡的《步步驚情》角色,
「林庚新,你真的狗啊!老子不但因為你挨罵,還得替你擦屁股,而你還不要臉的敢在我面前顯擺,
你是真狗啊!下次見面我保證一定虐死你!還要打爛你的菊花啊!」
罵歸罵,肖鋒還是進組了《步步驚情》,很是無奈,卻又沒有辦法,
而肖鋒進組的唯一要求就是儘可能減少自己的戲份,他實在不想接這部劇,
特別這部戲,他還要跟曾軼可談情說愛,就是那個唱綿羊音的「曾哥」,
甚至,劇中他還要被塗著黑色口紅「曾哥」強吻,這他媽的誰受得了!
即便是能借位,但也受不得!肖鋒直接讓導演把這段戲刪了,他來演就不錯了,還能再被侮辱了嗎!
其實肖鋒也沒別的意思,純粹就是看「曾哥」太醜了,他不喜歡,或許換成其他美女就可以了。
反正以後不管什麼影視劇,只要不是劇情需要,只要不是美女,肖鋒絕對不拍吻戲什麼的。
而肖鋒這個要求就連《步步驚情》劇組都有點費解,「從來都是演員亂加戲,現在怎麼還有演員減戲呢!」
說實話,如果不是因為林庚新的確有自己一部分原因離開的,肖鋒絕對不會接這部劇的,
媽的,一想到未來這部《步步驚情》如此爛片,會成為自己的從藝履歷中一部影視劇,肖鋒演起戲來都特別難受。
更讓肖鋒不爽的,還是他還在片場看著劉施施和吳琦隆搭戲,真的很不爽!
雖然肖鋒也知道這是演戲,也是演員的職業道德,但看到劉施施跟別的男人搭戲,肖鋒還是很不舒服。
特別今天的拍攝現場,《步步驚情》還來個《步步驚心》中「雨中遮雨」再現,
只不過劇情從古代變成現代,看到吳琦隆給劉施施「遮風擋雨」,肖鋒心裡莫名有些窩火。
拍攝任務結束後,劉施施像往常那樣找肖鋒聊天的時候,他都沒有搭理劉施施,
「肖鋒,你怎麼了,這兩天一直悶悶不樂的,是不是因為林庚新解約事件啊?」劉施施關切道。
「沒事,我挺好的,我們關係也挺好的,你怎麼不找你的吳琦隆哥哥呢?」肖鋒下意識說道,他的確有些吃醋了。
這下劉施施明白了,她變得高興的問道:「你是不是不喜歡看見我和吳琦隆演戲呢?是不是吃醋了啊?」
「沒有!我是你什麼人啊,我吃那什麼醋啊!」肖鋒強裝道。
「你就放心了,你就沒發現我這次拍戲,根本都沒有什麼親密戲份嗎,即便是有吻戲,也都是錯位哦!」劉施施還是給肖鋒解釋了一遍。
「哦,你們正常拍戲,不用給我解釋什麼。」肖鋒嘴上說著沒什麼,不過心裡還是很受用的。
劉施施能如此主動解釋這些,那還能怎麼著,當然是選擇原諒她了!
而這次劉施施沒有在迴避什麼,直愣愣的看著肖鋒,開門見山的問道:
「肖鋒,我給你解釋了這麼多,那你懂我的意思了嗎?肖鋒,我喜歡你!那你喜歡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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