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七個精神病
第177章 七個精神病
看到沒,案子照樣能當八卦聊。
系統內這樣的事多了,只要有什麼大案要案,很快就會傳出來。
當然,那種需要保密的除外。
「什麼案子?」李鈞忍不住問道。
就連他也被勾起了好奇心。
「具體的我也不清楚,只知道個大概。」
那名警員似乎很享受這種被大家注視的感覺,故意吊著胃口。
「你真能裝大尾巴狼,快說吧。」
「是啊,賣什麼關子啊。」
「行行行,都別急,讓我想想從哪說起。」那名警員在腦中快速措辭後,才緩緩說道:
「最開始是一起綁架案,被害人失蹤當天,家屬就報警了。」
「結果等了好幾天也沒等來勒索電話,就在所有人都覺得不對勁兒的時候,被害人被找到了。」
「找到是找到了,可讓人想不到的是……」
說到這裡,他又來了個大喘氣。
「你小子是不是皮子癢了。」李鈞咬著牙說道。
就連於大章都握了握拳頭。
見眾人看自己的眼神有些滲人,那名警員縮了縮脖子,繼續說道:
「被害人瘋了。」
「他走在大街上,嘴裡念叨著各種污言穢語,甚至對來往的車輛都沒有反應。」
眾人聽到後,互相看了看。
於大章也一臉懵地看向周圍的同事,發現他們和自己的反應差不多。
這案子也沒什麼特別的啊。
人既然自己出現了,很有可能根本就不是綁架案。
很快就有一名警員提出質疑:
「被害人本身就有精神病吧,案發那天突然犯病,就自己跑了,這樣的事太多了。」
他說出了大家心裡的想法。
這樣的案子也值得省廳的專家親自偵辦?
什麼時候省廳專家這麼閒了,這種案子也管。
「你們聽我說完啊。」
那名警員笑了笑,似乎很滿意大家的反應,他又喝了一口飲料潤了潤嗓子才繼續說道:
「被害人少了兩根手指,而且傷口被處理過,還進行了包紮。」
眾人聽到這話,神色各異。
有兩個人甚至摸了摸自己的手指。
手指少了最少也是構成輕傷,如果少的是拇指,會被視為重傷。
這就是妥妥的刑事案件了。
「那也不至於省廳專家親自來吧?」這次說話的是於大章。
他覺得就算這是人為的,也達不到大案要案的標準,更別提驚動省廳了。
「如果連續七個人都是這樣呢?」那名警員反問道。
這下,包間內的所有人都沉默了。
過了一會兒,於大章繼續問道:
「七個人都是先失蹤,然後瘋了之後自己回來的?」
「是滴。」警員點頭,又補充了一句:
「而且全都少了手指,最少的一根,最多的六根。」
這案子確實有點邪乎了……於大章本能地認為這是某個變態的傑作。
同樣的手法,同樣的配方,連續七個人失蹤後,全都瘋了。
切手指切瘋的?
眾人不約而同地冒出了同樣的想法。
八卦嘛,大家也沒當真,聊了一會兒,自動跳到了另一話題。
「我跟你們說,還有一個案子……」
這頓飯吃了三個多小時,大概是很久沒有這麼輕鬆過了,眾人興致盎然,越聊越興奮。
中途於大章借上廁所的機會去吧檯把帳結了。
他哪能真讓李隊請客,玩笑歸玩笑,實際行動還是要有的。
個人一等功的獎金是兩萬,兩個就是四萬,請一頓飯還是應該的。
雖然集體功勞也有獎金,但大家都默契地沒有提。
集體的獎金不能私用,只可以用作集體活動的經費。
尤其是系統內的人員聚餐,現在很敏感,有時候查得嚴了,個人付費也不行,更不要說用集體經費了。
次日。
刑偵支隊。
今天的於大章顯得有些魂不守舍。
連續看了好幾天案宗也沒找到案子的突破口,現在他不得不做出選擇了。
是將這個案子繼續掛著,還是接手?
如果此刻接手這個案子,說實話,他心裡著實沒有十足的把握能夠將其拿下。
儘管知道那個管家有問題,但他總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
一直到了中午他才終於做出決定。
查!
既然領導有意讓自己成立積案小組,總不能知難而退吧。
下午他將接手案子的決定告訴了李隊。
「有線索了?」李鈞有些激動地問道。
如果局裡的積案真能被偵破,對他來說甚至比立功還高興。
身為支隊長,頭上頂著四個積案,就像是欠了一筆外債一樣。
每次領導詢問有沒有新進展,他就感覺自己肩膀上沉甸甸的。
「沒有。」
於大章笑著搖了搖頭:
「李隊你還真看得起我,如果看案宗就能破案,那這起案子也輪不到我來查了。」
他話里的意思很明顯。
案宗是之前負責調查的警員整理的,如果有線索,他們早就調查了。
「我相信你。」李鈞盯著他說道:
「有任何需要都可以提,不管最後結果如何,支隊都會支持你。」
雖然只是短短一句話,卻透露出足夠多的信息。
李鈞對他充分信任!
而且是毫無保留那種。
「我一定盡力。」這是於大章唯一能給出的承諾。
隨即馬健和另一名叫劉淼的警員找他報導。
積案調查小組正式成立。
他們三個本就是一個支隊的,平時也比較熟悉。
客氣那一套自然就省略掉了。
「跟我去一趟劉家。」沒有多餘的廢話,於大章直接下了命令。
三個人開著一輛警車來到劉正陽生前所住的別墅。
雖然劉正陽不在了,但他的兒子劉思遠依然住在這裡,管家和傭人也都還是之前那些人。
這些在案宗里都有記錄。
連這樣的細節都沒有放過,可見當時整理案宗的警員多麼的細心。
亮明身份後,於大章三人來到別墅內。
來之前他就跟劉思遠聯繫了,案宗里記錄著劉家人的聯繫方式。
「於警官是吧。」
劉思遠見到他們三人後,招呼道:
「請坐,別客氣。」
隨後他又吩咐人拿來飲料。
在沙發坐下,於大章問道:
「你姐沒在家嗎?」
「她不在這住。」一提起自己的親姐姐,劉思遠不自覺地露出一種嫌惡表情:
「我和她說過多少次了,爸爸是生病死的,她非得要報警。」
「不但給家裡弄得雞飛狗跳的,連爸爸的遺體都是一個月後才火化的。」
(本章完)
看到沒,案子照樣能當八卦聊。
系統內這樣的事多了,只要有什麼大案要案,很快就會傳出來。
當然,那種需要保密的除外。
「什麼案子?」李鈞忍不住問道。
就連他也被勾起了好奇心。
「具體的我也不清楚,只知道個大概。」
那名警員似乎很享受這種被大家注視的感覺,故意吊著胃口。
「你真能裝大尾巴狼,快說吧。」
「是啊,賣什麼關子啊。」
「行行行,都別急,讓我想想從哪說起。」那名警員在腦中快速措辭後,才緩緩說道:
「最開始是一起綁架案,被害人失蹤當天,家屬就報警了。」
「結果等了好幾天也沒等來勒索電話,就在所有人都覺得不對勁兒的時候,被害人被找到了。」
「找到是找到了,可讓人想不到的是……」
說到這裡,他又來了個大喘氣。
「你小子是不是皮子癢了。」李鈞咬著牙說道。
就連於大章都握了握拳頭。
見眾人看自己的眼神有些滲人,那名警員縮了縮脖子,繼續說道:
「被害人瘋了。」
「他走在大街上,嘴裡念叨著各種污言穢語,甚至對來往的車輛都沒有反應。」
眾人聽到後,互相看了看。
於大章也一臉懵地看向周圍的同事,發現他們和自己的反應差不多。
這案子也沒什麼特別的啊。
人既然自己出現了,很有可能根本就不是綁架案。
很快就有一名警員提出質疑:
「被害人本身就有精神病吧,案發那天突然犯病,就自己跑了,這樣的事太多了。」
他說出了大家心裡的想法。
這樣的案子也值得省廳的專家親自偵辦?
什麼時候省廳專家這麼閒了,這種案子也管。
「你們聽我說完啊。」
那名警員笑了笑,似乎很滿意大家的反應,他又喝了一口飲料潤了潤嗓子才繼續說道:
「被害人少了兩根手指,而且傷口被處理過,還進行了包紮。」
眾人聽到這話,神色各異。
有兩個人甚至摸了摸自己的手指。
手指少了最少也是構成輕傷,如果少的是拇指,會被視為重傷。
這就是妥妥的刑事案件了。
「那也不至於省廳專家親自來吧?」這次說話的是於大章。
他覺得就算這是人為的,也達不到大案要案的標準,更別提驚動省廳了。
「如果連續七個人都是這樣呢?」那名警員反問道。
這下,包間內的所有人都沉默了。
過了一會兒,於大章繼續問道:
「七個人都是先失蹤,然後瘋了之後自己回來的?」
「是滴。」警員點頭,又補充了一句:
「而且全都少了手指,最少的一根,最多的六根。」
這案子確實有點邪乎了……於大章本能地認為這是某個變態的傑作。
同樣的手法,同樣的配方,連續七個人失蹤後,全都瘋了。
切手指切瘋的?
眾人不約而同地冒出了同樣的想法。
八卦嘛,大家也沒當真,聊了一會兒,自動跳到了另一話題。
「我跟你們說,還有一個案子……」
這頓飯吃了三個多小時,大概是很久沒有這麼輕鬆過了,眾人興致盎然,越聊越興奮。
中途於大章借上廁所的機會去吧檯把帳結了。
他哪能真讓李隊請客,玩笑歸玩笑,實際行動還是要有的。
個人一等功的獎金是兩萬,兩個就是四萬,請一頓飯還是應該的。
雖然集體功勞也有獎金,但大家都默契地沒有提。
集體的獎金不能私用,只可以用作集體活動的經費。
尤其是系統內的人員聚餐,現在很敏感,有時候查得嚴了,個人付費也不行,更不要說用集體經費了。
次日。
刑偵支隊。
今天的於大章顯得有些魂不守舍。
連續看了好幾天案宗也沒找到案子的突破口,現在他不得不做出選擇了。
是將這個案子繼續掛著,還是接手?
如果此刻接手這個案子,說實話,他心裡著實沒有十足的把握能夠將其拿下。
儘管知道那個管家有問題,但他總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
一直到了中午他才終於做出決定。
查!
既然領導有意讓自己成立積案小組,總不能知難而退吧。
下午他將接手案子的決定告訴了李隊。
「有線索了?」李鈞有些激動地問道。
如果局裡的積案真能被偵破,對他來說甚至比立功還高興。
身為支隊長,頭上頂著四個積案,就像是欠了一筆外債一樣。
每次領導詢問有沒有新進展,他就感覺自己肩膀上沉甸甸的。
「沒有。」
於大章笑著搖了搖頭:
「李隊你還真看得起我,如果看案宗就能破案,那這起案子也輪不到我來查了。」
他話里的意思很明顯。
案宗是之前負責調查的警員整理的,如果有線索,他們早就調查了。
「我相信你。」李鈞盯著他說道:
「有任何需要都可以提,不管最後結果如何,支隊都會支持你。」
雖然只是短短一句話,卻透露出足夠多的信息。
李鈞對他充分信任!
而且是毫無保留那種。
「我一定盡力。」這是於大章唯一能給出的承諾。
隨即馬健和另一名叫劉淼的警員找他報導。
積案調查小組正式成立。
他們三個本就是一個支隊的,平時也比較熟悉。
客氣那一套自然就省略掉了。
「跟我去一趟劉家。」沒有多餘的廢話,於大章直接下了命令。
三個人開著一輛警車來到劉正陽生前所住的別墅。
雖然劉正陽不在了,但他的兒子劉思遠依然住在這裡,管家和傭人也都還是之前那些人。
這些在案宗里都有記錄。
連這樣的細節都沒有放過,可見當時整理案宗的警員多麼的細心。
亮明身份後,於大章三人來到別墅內。
來之前他就跟劉思遠聯繫了,案宗里記錄著劉家人的聯繫方式。
「於警官是吧。」
劉思遠見到他們三人後,招呼道:
「請坐,別客氣。」
隨後他又吩咐人拿來飲料。
在沙發坐下,於大章問道:
「你姐沒在家嗎?」
「她不在這住。」一提起自己的親姐姐,劉思遠不自覺地露出一種嫌惡表情:
「我和她說過多少次了,爸爸是生病死的,她非得要報警。」
「不但給家裡弄得雞飛狗跳的,連爸爸的遺體都是一個月後才火化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