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妖!
港島,青山精神病院。
現場好像被炮彈轟過一樣,這裡一個坑,那裡一個坑。
細看之下坑裡都碳化,一道道裂紋向四面遊走。
樂慧貞蹦蹦跳跳地拿起攝像機對準扶桑鬼的腦袋,期間扶桑鬼想要動,被林笑硬生生掰掉一根牙,疼的他眼淚差點出來。
風叔關掉日光燈,走過來看地上半死不活的扶桑鬼,低聲問道:「這個扶桑鬼怎麼處理,在港島這種環境下,如果放任不管,沒有幾年他就能恢復元氣。」
林笑冷笑,回頭看了看地上被劈完只有一米二的扶桑鬼,說道:「一會兒你把他封在骨灰罈子裡,然後找個名義把他送回島國。」
風叔聞言一愣,旋即會意地露出笑容。
高啊,哪裡的鬼就送回哪裡,反正只要不是我華夏遭殃就行。
青山精神病院裡面,里昂戴著墨鏡用手提著一個人走出來,看著滿地的大坑,大叫道:「不是吧,大哥,你們把這裡打成這個樣子,我以後要怎麼住嗎。」
林笑看見里昂手裡那個人,大喊道:「林俊、苗偉,你們兩個怎麼幹的活,這哥們怎麼從監獄裡面出來的?」
兩人看到阿ben,辯解道:「不是啊,前輩,這個人因為受不了那些人每天找他,精神崩潰了,我們以為這樣沒事,所以就把他送到精神病院了。」
哎,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我說鬼王被封印的好好的,怎麼從十字架裡面跑出來了呢。
「你們兩個,回去每人寫一萬字的檢討,如果讓我發現裡面有一個重複的字,你們兩個就將那個重複的字抄一萬遍。」
里昂走過來嘿嘿笑道:「哎呀,抄一萬遍太少了,上次我隔壁床的大叔非說自己是愛因斯坦,結果連愛因斯坦的論文都沒背下來,我讓他抄了十萬遍。」
林笑轉過頭,「所以呢,那哥們抄完了?」
里昂自豪地抬起頭,說道:「當然抄不完,那哥們剛抄了三天就死了。」
你也是個坑逼!
不過坑逼也有坑逼的妙處,如果鬼王有一個實體,林笑不會贏的那麼輕鬆。
說是鬼王,實際上從十字架裡面出來以後連二流築基都比不上,也不知道是哪兒來的自信。
林笑回頭看到風叔,心裡頓時明白,應該是風叔他們給鬼王的自信,小日子嗎,給點陽光就燦爛。
「收隊,收隊,明天我請大傢伙大富豪夜總會降妖伏魔,有時間的記得來!」
「是,前輩!」
Gigi這時候從車子裡面出來抱住林笑,滿臉的崇拜。臉頰泛紅,宛如蜜桃。
不過林笑面露苦色,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老腰,心想今天晚上不能太過操勞。
第二天一早,林笑在Gigi的房間裡面醒過來,出去藉助天邊紫氣修煉了一下,然後帶了早餐給Gigi。
青山精神病院正在修繕,沒有十天半個月Gigi根本不用去上班,所以昨天晚上她很努力,多堅持了半個小時。
不然每天早上都是她叫醒林笑。
消除了心裡的壓力,Gigi整個人都呈現出一種昂揚的態度,非要帶著林笑去購物,出海玩,逛酒吧。
三天以後,林笑回到房間,開始新一輪的閉關。
而這一次閉關的時間是,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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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四,中元節,百事忌,諸事不宜!
夜,旺角,
街頭巷尾飄蕩著紙錢焚燒後的味道,小巷中,一個帥氣的男人手持黑色雨傘緩緩向前,嘴裡還不斷嘟囔著,
「算過了,應該就在這附近,怎麼找不到呢。」
忽然,林笑看到街邊一處閃爍著紅色燈光的足療店,他歪了歪頭走了進去,
裡面的人不多,寥寥三人,模樣還算不錯,一邊為自己補妝,一邊聊天說道,
「今天是鬼節,哪裡會有人來這種地方。」
「是啊,鬼節哎,大姐,哪裡會有......好帥啊!」
其中一個妹子轉頭看到林笑,驚呼一聲,臉上露出喜色,慌忙站起來到林笑身邊摟住他的胳膊,
「這位帥哥,足療啊,進來說。」
林笑站在原地沒動,對身旁小妹笑了笑,說道:「今天就不了,出門沒帶錢。我有個事情想向你們打聽一下,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說過一個叫珍妮的人?」
聽到林笑說沒錢,屋子裡面的三人臉上笑容收斂,抱著林笑肩膀的美女也是鬆開靠在門框上。
「帥哥,出來靠臉是沒用的,你得有錢。還有,你說什麼珍妮啊,我不認識。」
林笑愕然了一下,對這樣直接的話略微不太適應。
也許是沒去過小地方的緣故,以前遇到的都是服務好的,不管怎麼樣都會笑臉相迎,如此直接還是太少見。
不過,林笑依然保持微笑,將手揣兜從儲物手鐲裡面拿出了自己的警官證,
「雖然出門匆忙沒有帶錢,但是我帶了另一個東西,不知道你們認不認。」
證件一出,靠在門框上的小妹馬上笑臉相迎,上前要扶著林笑進去,還順勢讓林笑的胳膊在自己身前蹭啊蹭。
林笑依然沒動,說道:「如果你們沒人告訴我珍妮在哪兒,那你們就等著中秋節再出來接客吧。」
三人一聽慌了,林笑身旁抱著他胳膊的小妹連忙說道:「珍妮最近不在這裡,她說要回老家,所以最近她都在自己房間接客。」
「她房間在哪兒?」
「前邊第三個巷口,上了三樓左手第一間就是。」
「多謝,如果你們有人願意干一份正經營生,可以到東區警署特別行動處,多的賺不到,吃飽我還是能保證的。」
林笑道謝後,轉身離開。
房間內兩人『切』了一聲,面露不屑。唯有一開始站起來抱著林笑胳膊的小妹若有所思。
幹這行的有的是想多賺點錢,有的是逼不得已,有人深惡痛絕,有人甘之如飴。
林笑戴著墨鏡,宛如一個普通人一樣,按照小妹說的地方走過去。
走到一半,看到兩個人。
一人紅色網格絲襪,超短的旗袍既襯託身材又展露誘惑,她穿著高跟鞋靠在一個紳士帽駝背低矮老人身上。
這個老人,手裡拿著一柄看起來就有年頭的傘,傘柄上密密麻麻刻畫著痕跡。
林笑快走幾步上前,問道:「美女,老伯,你們認不認識一個叫珍妮的女孩兒,我找她有事。」
珍妮抬頭,看到林笑臉上的笑容,忽然又低下頭,
「對不起,我們不認識。」
林笑點點頭,目光轉向老伯,
「老伯,您認識嗎?」
林伯同樣抬起頭,說道:「不好意思啊,小伙子,我也不認識。」
林笑伸手搭在傘柄上,摘下墨鏡,兩對瞳孔對上林伯雙眼,渾身氣血宛若狼煙沖天百丈,神明一般壓著他,說道,
「妖物得道極難,莫要自誤才好!」
現場好像被炮彈轟過一樣,這裡一個坑,那裡一個坑。
細看之下坑裡都碳化,一道道裂紋向四面遊走。
樂慧貞蹦蹦跳跳地拿起攝像機對準扶桑鬼的腦袋,期間扶桑鬼想要動,被林笑硬生生掰掉一根牙,疼的他眼淚差點出來。
風叔關掉日光燈,走過來看地上半死不活的扶桑鬼,低聲問道:「這個扶桑鬼怎麼處理,在港島這種環境下,如果放任不管,沒有幾年他就能恢復元氣。」
林笑冷笑,回頭看了看地上被劈完只有一米二的扶桑鬼,說道:「一會兒你把他封在骨灰罈子裡,然後找個名義把他送回島國。」
風叔聞言一愣,旋即會意地露出笑容。
高啊,哪裡的鬼就送回哪裡,反正只要不是我華夏遭殃就行。
青山精神病院裡面,里昂戴著墨鏡用手提著一個人走出來,看著滿地的大坑,大叫道:「不是吧,大哥,你們把這裡打成這個樣子,我以後要怎麼住嗎。」
林笑看見里昂手裡那個人,大喊道:「林俊、苗偉,你們兩個怎麼幹的活,這哥們怎麼從監獄裡面出來的?」
兩人看到阿ben,辯解道:「不是啊,前輩,這個人因為受不了那些人每天找他,精神崩潰了,我們以為這樣沒事,所以就把他送到精神病院了。」
哎,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我說鬼王被封印的好好的,怎麼從十字架裡面跑出來了呢。
「你們兩個,回去每人寫一萬字的檢討,如果讓我發現裡面有一個重複的字,你們兩個就將那個重複的字抄一萬遍。」
里昂走過來嘿嘿笑道:「哎呀,抄一萬遍太少了,上次我隔壁床的大叔非說自己是愛因斯坦,結果連愛因斯坦的論文都沒背下來,我讓他抄了十萬遍。」
林笑轉過頭,「所以呢,那哥們抄完了?」
里昂自豪地抬起頭,說道:「當然抄不完,那哥們剛抄了三天就死了。」
你也是個坑逼!
不過坑逼也有坑逼的妙處,如果鬼王有一個實體,林笑不會贏的那麼輕鬆。
說是鬼王,實際上從十字架裡面出來以後連二流築基都比不上,也不知道是哪兒來的自信。
林笑回頭看到風叔,心裡頓時明白,應該是風叔他們給鬼王的自信,小日子嗎,給點陽光就燦爛。
「收隊,收隊,明天我請大傢伙大富豪夜總會降妖伏魔,有時間的記得來!」
「是,前輩!」
Gigi這時候從車子裡面出來抱住林笑,滿臉的崇拜。臉頰泛紅,宛如蜜桃。
不過林笑面露苦色,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老腰,心想今天晚上不能太過操勞。
第二天一早,林笑在Gigi的房間裡面醒過來,出去藉助天邊紫氣修煉了一下,然後帶了早餐給Gigi。
青山精神病院正在修繕,沒有十天半個月Gigi根本不用去上班,所以昨天晚上她很努力,多堅持了半個小時。
不然每天早上都是她叫醒林笑。
消除了心裡的壓力,Gigi整個人都呈現出一種昂揚的態度,非要帶著林笑去購物,出海玩,逛酒吧。
三天以後,林笑回到房間,開始新一輪的閉關。
而這一次閉關的時間是,七年!
-----------------
七月十四,中元節,百事忌,諸事不宜!
夜,旺角,
街頭巷尾飄蕩著紙錢焚燒後的味道,小巷中,一個帥氣的男人手持黑色雨傘緩緩向前,嘴裡還不斷嘟囔著,
「算過了,應該就在這附近,怎麼找不到呢。」
忽然,林笑看到街邊一處閃爍著紅色燈光的足療店,他歪了歪頭走了進去,
裡面的人不多,寥寥三人,模樣還算不錯,一邊為自己補妝,一邊聊天說道,
「今天是鬼節,哪裡會有人來這種地方。」
「是啊,鬼節哎,大姐,哪裡會有......好帥啊!」
其中一個妹子轉頭看到林笑,驚呼一聲,臉上露出喜色,慌忙站起來到林笑身邊摟住他的胳膊,
「這位帥哥,足療啊,進來說。」
林笑站在原地沒動,對身旁小妹笑了笑,說道:「今天就不了,出門沒帶錢。我有個事情想向你們打聽一下,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說過一個叫珍妮的人?」
聽到林笑說沒錢,屋子裡面的三人臉上笑容收斂,抱著林笑肩膀的美女也是鬆開靠在門框上。
「帥哥,出來靠臉是沒用的,你得有錢。還有,你說什麼珍妮啊,我不認識。」
林笑愕然了一下,對這樣直接的話略微不太適應。
也許是沒去過小地方的緣故,以前遇到的都是服務好的,不管怎麼樣都會笑臉相迎,如此直接還是太少見。
不過,林笑依然保持微笑,將手揣兜從儲物手鐲裡面拿出了自己的警官證,
「雖然出門匆忙沒有帶錢,但是我帶了另一個東西,不知道你們認不認。」
證件一出,靠在門框上的小妹馬上笑臉相迎,上前要扶著林笑進去,還順勢讓林笑的胳膊在自己身前蹭啊蹭。
林笑依然沒動,說道:「如果你們沒人告訴我珍妮在哪兒,那你們就等著中秋節再出來接客吧。」
三人一聽慌了,林笑身旁抱著他胳膊的小妹連忙說道:「珍妮最近不在這裡,她說要回老家,所以最近她都在自己房間接客。」
「她房間在哪兒?」
「前邊第三個巷口,上了三樓左手第一間就是。」
「多謝,如果你們有人願意干一份正經營生,可以到東區警署特別行動處,多的賺不到,吃飽我還是能保證的。」
林笑道謝後,轉身離開。
房間內兩人『切』了一聲,面露不屑。唯有一開始站起來抱著林笑胳膊的小妹若有所思。
幹這行的有的是想多賺點錢,有的是逼不得已,有人深惡痛絕,有人甘之如飴。
林笑戴著墨鏡,宛如一個普通人一樣,按照小妹說的地方走過去。
走到一半,看到兩個人。
一人紅色網格絲襪,超短的旗袍既襯託身材又展露誘惑,她穿著高跟鞋靠在一個紳士帽駝背低矮老人身上。
這個老人,手裡拿著一柄看起來就有年頭的傘,傘柄上密密麻麻刻畫著痕跡。
林笑快走幾步上前,問道:「美女,老伯,你們認不認識一個叫珍妮的女孩兒,我找她有事。」
珍妮抬頭,看到林笑臉上的笑容,忽然又低下頭,
「對不起,我們不認識。」
林笑點點頭,目光轉向老伯,
「老伯,您認識嗎?」
林伯同樣抬起頭,說道:「不好意思啊,小伙子,我也不認識。」
林笑伸手搭在傘柄上,摘下墨鏡,兩對瞳孔對上林伯雙眼,渾身氣血宛若狼煙沖天百丈,神明一般壓著他,說道,
「妖物得道極難,莫要自誤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