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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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半小時後,羅樂兒懷裡抱著一疊文件夾,腳步匆匆進入羅記糖水鋪。

  陳彥祖和嚴少筠坐在一邊喝著綠豆沙,店裡沒有其他客人。

  看到女兒進來,羅洪升連忙端了一碗綠豆沙放到陳彥祖面前桌上,招呼女兒坐下。

  羅樂兒把文件夾朝桌上一丟,氣呼呼說道:「裡面的東西不用看,喝了糖水我就回去,告訴賤人王,讓他找別人合作。」

  陳彥祖看著羅樂兒臉色:「我說這麼清楚了,難道賤人王還是聽不懂?」

  「他那麼奸詐,怎麼會不懂!他答應了,佣金自己負責。至於這次的官司,他會出三十萬。首筆款付五萬塊,後續的款分三期支付。即便兩三堂就把官司搞定,也是這個數。如果律師費超出三十萬,他負責補齊差價。同時在合同里承諾,不管發生任何情況,嚴小姐律師費不會受影響。」

  「如果我答應這個條件,他是不是要自掏腰包補上差價。」

  羅樂兒點點頭:「如果你答應,他肯定要虧老本,更會得罪莊天就。」

  「他的確夠精明,知道我是什麼意思。」

  「可就是因為這樣才不能簽!」『

  羅樂兒按住那些文件夾:「這次連我都說不可以!賤人王出名的假仁假義,什麼時候這麼大方?他這次寧可自己補差價也要把官司讓出去,不用說也知道,一定有問題!而且問題非常大!」

  陳彥祖看著她微笑:「有問題你還送來?」

  「他手下又不是只有我一個律師,我不來也會有其他人來。只有我來,才能保證你們不會上當。」

  「你就不怕他炒你?」

  「隨他便!我師父錢彼得,在圈子裡很有名的。東家不打打西家,炒了我是他的損失。」

  看著她的樣子,陳彥祖確信,她來的確是為了不讓自己吃虧。

  雖然看上去凶,心裡還是認定大家是自己人。

  「看著我幹什麼?你不用感動,我不是幫你,是幫……幫嚴小姐!嚴小姐人好心好,我願意幫她。如果是你,我才懶得管!你千萬不要把我當朋友,也不要想其他的,總之這件事之後,大家最好不要再聯絡,就這樣。」

  說完話伸手就要去拿文件,陳彥祖一把按住。

  「你這麼回去,怎麼怎麼解釋?」

  「解釋什麼?就說我來了,你還是不答應,讓賤人王檢討一下,是不是條件給的不夠。」

  「事情真這麼簡單?賤人王如果這麼容易敷衍,還怎麼做老闆?我敢打賭,他一定對你提了要求,如果談不成生意,你肯定會有麻煩。」

  羅樂兒心虛地轉過頭,不和陳彥祖對視。

  「你少自作聰明,我能有什麼麻煩?賤人王開律師行的,不是社團,能把我怎麼樣?了不起炒我,很稀罕麼?」

  看著面前故作無事的羅樂兒,陳彥祖眼前浮現出從小到大,兩人相處的一幕幕。

  這段記憶是屬於陳彥祖的。

  兩家是鄰居,羅洪升又是陳劍輝徒弟,來往自然更密切。

  陳彥祖有記憶開始,家裡就有個姐姐。

  佘美蘭那時候還是城寨大名鼎鼎的黑玫瑰、東泰大小姐,手下幾千門生,每天有數不清的社團事務需要處理,照顧兒子的時間不多。

  除了免費傭人以外,就是樂兒陪著陳彥祖。

  在相當長的時間裡,陳彥祖都把羅樂兒當家庭成員。

  那時候的小男孩,經常追在羅樂兒後面叫姐姐,讓她陪自己玩遊戲。

  等到陳彥祖六歲、羅樂兒十一歲的時候,兩人走出房間,開始了兩個小孩子的城寨探險之旅。

  堆疊的樓宇、纏繞一處的天線、骯髒濕熱不見天日的房間,體大如貓且不畏人的老鼠,加上大批不知來歷不知身分不知用心的人形凶獸,構成了城寨的全部。

  但是對那時的陳彥祖、羅樂兒來說,城寨就是一座巨大的遊樂園。

  羅樂兒拉著陳彥祖,在蜿蜒曲折如同迷宮的小巷中穿梭。追逐、奔跑、嬉鬧。

  雖然得不到什麼,但是探險行為本身,就充滿了樂趣。

  兩人的個子越來越高,探索的速度越來越快。

  小女生拉著小男孩的手鑽入一條堆滿垃圾的小巷,從巷子另一端出現時,就變成了少年郎牽著亭亭玉立的少女,握的特別緊,特別用力。


  少年眼中充滿不舍,少女則側開頭,不讓少年看清自己的眼神。

  「今後我不會再來這裡,你想我就來學校看我,讀書用功一點,你那麼聰明,一定可以考上大學。大家都不是小孩子,要為以後打算。你一定要努力,讓我早點住半山開跑車。還有,不許和其他女生來往,就算普通朋友也不行!否則對你不客氣!」

  少年郎雖有滿腹不舍,但終究不忍壞她前途,只好點點頭。

  看著少年的樣子,女孩又有些不忍心,強作歡笑:「用不著這樣!港島總共才多大,想見面很容易的……不要這樣子。你以後可以和外面的人說,有個大學生女朋友,要多威風有多威風……你聽,飛機的聲音,我們去看飛機。」

  巨大的飛機掠過層層疊疊的招牌、天線、霓虹燈……遮住了城寨的天。

  少年男女氣喘吁吁跑到天台,高舉著晾衣杆,朝著飛機猛刺。

  這是他們童年就開始的遊戲。

  到了這個年齡,已經知道做這些沒意義。但還是用力跳起,拼命將晾衣杆朝上戳,仿佛真打算用竹竿在機身上戳出幾個窟窿。

  直到飛機飛走,兩人依舊沒有停下,猛跳猛戳,舉杆刺天。

  一邊戳,一邊笑。

  回憶中少年的笑容,和此刻陳彥祖的笑容徹底重合……

  兩人從小玩到大,小時候羅樂兒沒少照顧陳彥祖,談戀愛的時候,也是對男朋友百般遷就。

  哪怕最後分手,也不能說誰有問題,只能說不適合。

  現在的她,依舊是願意為保護自己利益,不惜失去工作。

  這就是自己人。

  陳彥祖看向那堆文件夾:「這些不可能都是合同,剩下是什麼?」

  「是這個案子的資料。賤人王一直保密,沒人知道司徒笑的案子是他負責。準備去飯店的時候才知道,又不知道你會不會接,只能找人幫忙。沒想到賤人王這麼壞,這些東西就沒必要看了。」

  「不一定。」

  陳彥祖把文件夾打開,飛速看資料,邊看邊問羅樂兒:「你哪來的時間做這些?有觀音兵(舔狗)幫忙?」

  「要你管?我這麼漂亮,當然有的是人追了。嫉妒還是後悔?」

  「我是擔心你收不了兵阿。當閒談也好,這案子到底怎麼回事?」

  羅樂兒看了陳彥祖兩眼:「不是吧?你現在出來做師爺,還和以前一樣不關心時政,不看娛樂版?司徒笑被人打死那麼大的新聞,你真的一點也不知道?」

  陳彥祖承認,羅樂兒這個質疑沒錯,這的確自己的問題。

  這不只是自己一個人的問題,陳家全家都是這樣。

  從父親到妹妹,都是不看新聞報導,也不看時尚娛樂八卦。

  倒不是說陳家人不聽歌不看劇,但他們看戲聽歌,純粹是欣賞劇情或是歌曲本身,對於演員的事情不感興趣。

  能記住劇中人名字記不住演員名字,私生活更是不關心。

  司徒笑的電影可能有耳聞,但是他死於意外這事和陳家沒關係,自然也不關心。

  陳彥祖又看嚴少筠:「司徒笑的事情你聽過沒有?」

  嚴少筠搖搖頭。

  「我每天除了照顧凡妮莎,就是學插花、瑜伽,再就是看小說,這個名字也是今天才聽到。」

  「這就是問題了。杜志輝的案子,死者沒一個名人。結果報紙雜誌拿他做文章博銷量。司徒笑是個明星,拍戲的時候被人打死在街上。可是你們看,有關這件事的新聞報導並不多,也沒有形成輿論熱點。你們覺得這正不正常?所有的報導都是集中報導司徒笑以及案子發生的背景,導演和劇組的責任,並沒有人挖康子健的底,這樣的報導你們見過多少?」

  羅樂兒思忖片刻之後,也認同了陳彥祖觀點。

  「你這麼說也有點道理。那為什麼會這樣?」

  「興達公司的背景一定不簡單。你的觀音兵只能查到表面,背後那些東西,就超出律師的能力範圍。」

  羅樂兒皺起眉毛:「你是說社團?」

  「應該就是這樣。興達很可能是某個社團推出來的白道生意。這個社團很有勢力,又拿了大筆錢出來做公關,讓輿論不至於沸騰。這樣也可以解釋賤人王為什麼自己不努力準備官司,寧可賠錢也要找人幫忙。」


  「想得美!讓他去死吧!」

  羅樂兒咬牙切齒。

  陳彥祖看向嚴少筠:「現在你知道這官司有多麻煩,如果我讓你簽了它,你會怎麼做?」

  嚴少筠想也沒想立刻回答:「那就簽了。」

  「你不怕我判斷錯誤?」

  「出錯就兩個人一起扛,有什麼關係?」

  眼看嚴少筠真的開始找合同,羅樂兒瞪大眼睛:「你們怎麼回事?明知道有問題還簽?」

  「稍安勿躁。合同當然有問題,但有問題不代表不能做。你和少筠一個是律師一個是大律師,應該聽過不可拒聘原則。」

  羅樂兒:「只要當事人所委託的事務屬於該大律師的執業範圍,而當事人又願意付出該大律師一般收取的費用時,大律師便必須接受這宗委託,不能因為他個人對當事人的觀點或因其他不應考慮的因素而拒絕接受聘用。」

  嚴少筠補充道:「師父給我們舉例子,說打官司就像叫計程車一樣。當事人就是乘客,大律師就是司機。司機不可以拒載,大律師不可以拒聘。」

  「就是這樣了。這個官司是賤人王轉給我們的,還可以推脫。如果下一個官司是直接找上門來,我們又該怎麼做?有杜志輝的官司在前,後續找上門的官司大概率都是刑事案。越是收益高的案子,就越是有麻煩。如果什麼都怕,就沒生意可做。我知道這個案子有很高的風險,但不會因為這樣就不做。只要回報對得起這個風險,一切就不成問題。」

  「三十萬而已……」羅樂兒小聲嘀咕。

  陳彥祖笑了:「問題不在於三十萬,在於這個案子,我們可以拿到全款。莊天就想趕絕我們,我們就要讓他知道,他拿我們沒辦法。有這個先例,後面就會有更多的人找我,何況我現在兩手空空,這幾萬塊首款對我來說也很重要。」

  羅樂兒還是有些遲疑:「錢的問題不一定非要用這種辦法解決……」

  「如果連這個都解決不了,後面就什麼都不用做了。放心吧,堂堂九龍城寨太子,沒那麼容易被算計。無非是社團而已,很容易對付,你就安心替我盯住賤人王,讓他及時付錢,順便把自己的佣金要回來。」

  兩人說話間,嚴少筠已經簽好合同。

  羅樂兒拿了合同出門,嚴少筠才問道:「事情恐怕沒那麼容易吧?你為什麼不對她說實話?」

  「如果說事實,她肯定不同意我們這麼做,可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我們同意與否恐怕也改變不了什麼。既然這樣,就騙騙她,讓她安心好了。」

  從判斷出事情和社團有關,以及看到王景康的條件,陳彥祖就知道,事情恐怕沒那麼容易拒絕。

  賤人王肯下血本僱傭自己,就肯定會用其他招數逼迫自己就範。

  大律師出來做事,就不能怕麻煩。

  任何一宗刑事案背後,都可能牽扯到不好惹的勢力。

  與其什麼都怕,不如放開手腳。

  既然遲早都要接,還不如趁現在要個優厚條件。

  除此之外,還想看看,王景康還能用什麼招數逼自己。

  陳彥祖家中。

  陳劍輝如往常一樣聽著粵劇,佘美蘭哄著剛出院的秦詠思,一切都和平時一樣。

  忽然佘美蘭的眉毛皺起看向門口,單元的鐵柵被拉開,幾個人魚貫而入,走在最前面的男人五十幾歲獐頭鼠目身材矮小,進門之後四下看看,又故作熱情地和陳劍輝、佘美蘭打招呼。

  佘美蘭眉毛一挑,一把將秦詠思推到廚房,自己則橫在廚房門口,死盯著獐頭鼠目的男人:「阿財,你帶這些人來我這裡是什麼意思?」

  與此同時,五部豐田卡羅拉停在白田下邨樓下。

  第一部車車門打開,司機開門,將一個三十幾歲穿西裝戴墨鏡叼牙籤的男人讓下車。

  男人抬頭看看五十七座大廈,又看看司機:「這裡?」

  「不會錯的。」

  「那還等什麼?上去!」

  墨鏡男一馬當先,身後十幾條西裝大漢魚貫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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