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太年輕,意味著不易被信任
這世界從不缺少傳奇。
過去不缺,未來也不缺。
在吳鳳心裡,不求阿賓能擁有「國師」的高度,只要他能有國師五分之一,不,十分之一的實力,就值得公司全力投資。
坐擁一位名導,對於目前急切打開內地市場的星際娛樂來說,是難以抵抗的誘惑。
但最終,吳鳳到底沒有被這份「未來」的誘惑沖昏頭腦,腦海中飛速閃過賈淨雯的樣子,心裡漸漸有了主意……
「阿賓,雖然你很年輕,但我從未將你當孩子來看待過。我知道你的冷靜與成熟,自信和能力,所以願意相信你。」吳鳳說道。
「謝謝吳姐。」吳光賓臉上帶著燦爛笑容,一臉陽光的問道:「如果公司準備全資投拍這部偶像劇,我只領導演加主演的工資就行……」
他知道吳鳳故意說話說半截,就是為了向下墊話,願意相信和願意投資是兩碼子事情。
這就是精神上支持你和資金上支持你的區別。
吳鳳道:「你預計總投資需要多少錢?」
吳光賓沉吟道:「投資自然是越多越好,越多製作出來的作品就越精緻,越多請到的明星就越豪華。至於下限的話,最低也得八百萬左右。」
「你也是趕得巧,原本公司帳目上是沒有閒錢的,所有錢都被細分了用處,但就在今天,有筆三百萬的公關費可以空下來。」吳鳳緩緩說道。
吳光賓心頭一跳,頓時聯想到今早摔門而去的性感女郎。
這三百萬,十有八九就是用在她身上的,但因為一場爭吵,三百萬就此空了下來。
「我可以給你投這三百萬,甚至可以給你導演分紅,演員分紅,乃至幫你聯絡其他資本。」吳鳳直視他眼眸,凝聲說道:「但我有個條件。」
付出越多,索求就越多的道理阿賓心知肚明,吳鳳開出這麼優渥的價碼,要求的條件必然直觸自己底線。
「什麼條件?」
「我想和你簽一個對賭協議。」吳鳳道:「如果你賠光了這三百萬,公司不需要你賠償,但你的經紀合約必須加十年。」
吳光賓:「……」
怪不得吳鳳說這是對賭協議,而不是單純說要求。
若無投資需求,他肯定是不會接受這協議的,想都不要想。
無關分成問題,經紀合約一旦超過七年,幾乎便與賣身契無異了。
更何況,他原本就簽了六年合約,再加十年,就是十六年。
演員的黃金時期能有幾個十六年?
吳鳳這算盤打的很好,賺到錢,你好我好大家好。賺不到錢,就賣身還債吧。
此刻的她,不是吳姐,不是吳總,而是資本。
吳光賓想了想,道:「還得加一條。」
「加一條什麼?」吳鳳好奇地問道。
「即便是這次三百萬虧空了,只要我能償還公司五百萬,以上協議全部作廢。」吳光賓說道:「借三百萬,還五百萬,不低了吧?」
吳鳳失笑道:「你對長約還真是充滿了警惕和牴觸啊。」
吳光賓呵呵一笑:「短期合約像是合作,深度綁定的長期合約就真像賣身契了。吳姐,我不認為自己的價值就值三五百萬。」
吳鳳漸漸斂去笑容,道:「如果加上這條的話,必須有時間限制,限期兩年吧。兩年內,如果你能償還五百萬,延續十年的約定自動作廢。」
兩年,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吳光賓勉強還能接受。
畢竟這說的是賠錢的情況下,如果賺了呢?
有頂級導演的攻略,加上原先就優秀的劇本,以及這部劇的歷史成績,他不信這劇會因水土不服而撲街,唯一不確定的是,小影的演技……
不過這不是什麼無法克服的點,大不了到時候拍慢點,用這部戲來生磨她演技。
演技演技,演的多了,自然而然的便有了技術經驗,只要自己有足夠的耐心,在那種氛圍下,她應該能取得長足的進步。
畢竟是偶像劇,不是電影,只要她演的不尬,不令人直摳腳就好……
話說回來,這三百萬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吳光賓需要以吳鳳為橋樑,接觸其他資本,獲得更多投資。
否則的話,單憑刷臉,誰鳥他這個初出茅廬的小演員?
何況,旁人並不知道他的心理年齡,這具身軀又是那麼年輕。
以貌取人是世間常態,吳鳳因為與他熟悉了,才願意給他一些信任,就這,還要以「賣身契」為保險,而其他人呢?
「兩年可以。」默默收回不斷發散的思維,吳光賓笑著開口:「至於其他投資的事情……」
「你是想找大投資人,還是想找很多小投資人?」吳鳳詢問道。
擁有寶島星媽封號的她,在這片島嶼上擁有很多旁人難以想像的人脈,所以才能雲淡風輕的問出這種問題。
吳光賓不假思索地說道:「我需要的是不干預創作的投資人。」
投資人往劇組裡面塞人都是小事兒,就怕投資人仗著金主身份,在劇組亂來。
這種破事兒不是沒發生過,橫店就有很多起。
「不干預創作……」吳鳳喃喃自語,腦海中突然閃過一道肥碩身影。
「對,最好是那種投資完什麼都不管,投資失敗了還不會找導演麻煩的那種金主。」吳光賓笑著說道。
「你想什麼好事兒呢?」吳鳳無語:「有錢人就是冤大頭?」
吳光賓呵呵一笑,道:「那就只看前半段話吧,投資完什麼都不管的資本,吳姐想到了誰?」
吳鳳默然片刻,道:「倒是有個人選,但對方是典型的投資看心情而不是看質量,想要從他身上拉到投資,首先就得把他哄高興。他高興了,千兒八百萬都不是問題。」
吳光賓:「……」
與這種人打交道,還不如與那種有投資眼光的人打交道呢。
畢竟後者可以在商言商,只需體現出能盈利的價值就好,而前者,純粹玄學。
第一眼看到對方就發自內心討厭的情況,不是不存在……
翌日。
深夜。
吳光賓戴著帽子口罩,低調來到一家金碧輝煌的夜總會內。
隨後在服務員的指引下停在【後宮】廳前,順手摘下口罩和帽子,衝著站在金色大門口的兩名保鏢說道:「我是吳鳳吳姐介紹來的,和程總約定好了。」
「請您將一切電子產品取下來,暫由我們進行保管可以嗎?如果不可以的話,您就只能在外面等著程總了。」其中一名保鏢說道。
「我沒問題。」
吳光賓掏出手機,遞送至對方面前,詢問道:「還需要搜身嗎?」
過去不缺,未來也不缺。
在吳鳳心裡,不求阿賓能擁有「國師」的高度,只要他能有國師五分之一,不,十分之一的實力,就值得公司全力投資。
坐擁一位名導,對於目前急切打開內地市場的星際娛樂來說,是難以抵抗的誘惑。
但最終,吳鳳到底沒有被這份「未來」的誘惑沖昏頭腦,腦海中飛速閃過賈淨雯的樣子,心裡漸漸有了主意……
「阿賓,雖然你很年輕,但我從未將你當孩子來看待過。我知道你的冷靜與成熟,自信和能力,所以願意相信你。」吳鳳說道。
「謝謝吳姐。」吳光賓臉上帶著燦爛笑容,一臉陽光的問道:「如果公司準備全資投拍這部偶像劇,我只領導演加主演的工資就行……」
他知道吳鳳故意說話說半截,就是為了向下墊話,願意相信和願意投資是兩碼子事情。
這就是精神上支持你和資金上支持你的區別。
吳鳳道:「你預計總投資需要多少錢?」
吳光賓沉吟道:「投資自然是越多越好,越多製作出來的作品就越精緻,越多請到的明星就越豪華。至於下限的話,最低也得八百萬左右。」
「你也是趕得巧,原本公司帳目上是沒有閒錢的,所有錢都被細分了用處,但就在今天,有筆三百萬的公關費可以空下來。」吳鳳緩緩說道。
吳光賓心頭一跳,頓時聯想到今早摔門而去的性感女郎。
這三百萬,十有八九就是用在她身上的,但因為一場爭吵,三百萬就此空了下來。
「我可以給你投這三百萬,甚至可以給你導演分紅,演員分紅,乃至幫你聯絡其他資本。」吳鳳直視他眼眸,凝聲說道:「但我有個條件。」
付出越多,索求就越多的道理阿賓心知肚明,吳鳳開出這麼優渥的價碼,要求的條件必然直觸自己底線。
「什麼條件?」
「我想和你簽一個對賭協議。」吳鳳道:「如果你賠光了這三百萬,公司不需要你賠償,但你的經紀合約必須加十年。」
吳光賓:「……」
怪不得吳鳳說這是對賭協議,而不是單純說要求。
若無投資需求,他肯定是不會接受這協議的,想都不要想。
無關分成問題,經紀合約一旦超過七年,幾乎便與賣身契無異了。
更何況,他原本就簽了六年合約,再加十年,就是十六年。
演員的黃金時期能有幾個十六年?
吳鳳這算盤打的很好,賺到錢,你好我好大家好。賺不到錢,就賣身還債吧。
此刻的她,不是吳姐,不是吳總,而是資本。
吳光賓想了想,道:「還得加一條。」
「加一條什麼?」吳鳳好奇地問道。
「即便是這次三百萬虧空了,只要我能償還公司五百萬,以上協議全部作廢。」吳光賓說道:「借三百萬,還五百萬,不低了吧?」
吳鳳失笑道:「你對長約還真是充滿了警惕和牴觸啊。」
吳光賓呵呵一笑:「短期合約像是合作,深度綁定的長期合約就真像賣身契了。吳姐,我不認為自己的價值就值三五百萬。」
吳鳳漸漸斂去笑容,道:「如果加上這條的話,必須有時間限制,限期兩年吧。兩年內,如果你能償還五百萬,延續十年的約定自動作廢。」
兩年,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吳光賓勉強還能接受。
畢竟這說的是賠錢的情況下,如果賺了呢?
有頂級導演的攻略,加上原先就優秀的劇本,以及這部劇的歷史成績,他不信這劇會因水土不服而撲街,唯一不確定的是,小影的演技……
不過這不是什麼無法克服的點,大不了到時候拍慢點,用這部戲來生磨她演技。
演技演技,演的多了,自然而然的便有了技術經驗,只要自己有足夠的耐心,在那種氛圍下,她應該能取得長足的進步。
畢竟是偶像劇,不是電影,只要她演的不尬,不令人直摳腳就好……
話說回來,這三百萬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吳光賓需要以吳鳳為橋樑,接觸其他資本,獲得更多投資。
否則的話,單憑刷臉,誰鳥他這個初出茅廬的小演員?
何況,旁人並不知道他的心理年齡,這具身軀又是那麼年輕。
以貌取人是世間常態,吳鳳因為與他熟悉了,才願意給他一些信任,就這,還要以「賣身契」為保險,而其他人呢?
「兩年可以。」默默收回不斷發散的思維,吳光賓笑著開口:「至於其他投資的事情……」
「你是想找大投資人,還是想找很多小投資人?」吳鳳詢問道。
擁有寶島星媽封號的她,在這片島嶼上擁有很多旁人難以想像的人脈,所以才能雲淡風輕的問出這種問題。
吳光賓不假思索地說道:「我需要的是不干預創作的投資人。」
投資人往劇組裡面塞人都是小事兒,就怕投資人仗著金主身份,在劇組亂來。
這種破事兒不是沒發生過,橫店就有很多起。
「不干預創作……」吳鳳喃喃自語,腦海中突然閃過一道肥碩身影。
「對,最好是那種投資完什麼都不管,投資失敗了還不會找導演麻煩的那種金主。」吳光賓笑著說道。
「你想什麼好事兒呢?」吳鳳無語:「有錢人就是冤大頭?」
吳光賓呵呵一笑,道:「那就只看前半段話吧,投資完什麼都不管的資本,吳姐想到了誰?」
吳鳳默然片刻,道:「倒是有個人選,但對方是典型的投資看心情而不是看質量,想要從他身上拉到投資,首先就得把他哄高興。他高興了,千兒八百萬都不是問題。」
吳光賓:「……」
與這種人打交道,還不如與那種有投資眼光的人打交道呢。
畢竟後者可以在商言商,只需體現出能盈利的價值就好,而前者,純粹玄學。
第一眼看到對方就發自內心討厭的情況,不是不存在……
翌日。
深夜。
吳光賓戴著帽子口罩,低調來到一家金碧輝煌的夜總會內。
隨後在服務員的指引下停在【後宮】廳前,順手摘下口罩和帽子,衝著站在金色大門口的兩名保鏢說道:「我是吳鳳吳姐介紹來的,和程總約定好了。」
「請您將一切電子產品取下來,暫由我們進行保管可以嗎?如果不可以的話,您就只能在外面等著程總了。」其中一名保鏢說道。
「我沒問題。」
吳光賓掏出手機,遞送至對方面前,詢問道:「還需要搜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