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約法三章
當孫權攜指揮團進入夏口城的時候,看到的是毫無人影的街道,滿街散亂的貨物,家家關門閉戶。
更有幾家門戶大開,卻不見人影,顯然已經被亂兵洗禮。
孫權微微皺眉,這可不是他想看到的,如此亂象,如何得民心,如何能長久。
徐庶見孫權皺眉,心中一動,說道:「主公可是不滿我軍軍紀?」
周泰聞言,環視一周,沒發現有何不妥,顯然已經習以為常。
孫權點了點頭,道:「還是元直懂我,我們如今雖然得到了夏口,滅了黃祖,可江夏全境還未收復。」
「諸位請看,這街道一片狼藉,家家關門閉戶,百姓防我們若防賊寇,我等如何能得到百姓依附?」
眾人環視四周,窗沿下的眼睛紛紛閃避,唯恐避之不及。
魯肅聞言,嘆了口氣,拱手說道:「末將慚愧,有負主公!」
孫權擺了擺手,「不怪子敬,戰事剛歇,你來不及整肅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此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了,無規矩不成方圓,軍紀必須嚴明!」
徐庶聞言,心中欣慰,自己沒有看錯,吳侯果有人主之氣度,他遂拿出袖中早已準備好的呈條。
「主公,在下曾粗略整理過一份軍紀,請主公過目!」
孫權接過呈條,心中一動,徐庶這哪裡是看出了自己不滿軍紀,看其準備,他怕就是找個由頭說軍紀的事而已,這些智者果然不可小覷。
孫權看向手中呈條:今欲興霸業,保境安民,軍紀整肅乃重中之重,關乎生死存亡,不可不察。
於行軍作戰,聞鼓必進,鳴金則止,若有違者,軍陣必亂,首尾難顧,致敗之由也,當斬以明軍令之威。
......
再者,嚴禁士兵侵擾百姓,奸淫擄掠之事,一旦發生,民心背離,雖得尺寸之地,亦失根基所在。
......
值此亂世,唯有嚴整軍紀,方能使將士用命,百姓歸心,進而成就大業,威震四方。
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者,斬!
二、妄議軍情,泄露機密者,斬!
三、臨陣脫逃,棄戰友於不顧者,斬!
四、違抗將令,擅作主張者,斬!
五、姦淫婦女,擄掠百姓者,斬!
六、酗酒誤事,懈怠職守者,斬!
七、虛報軍功,冒領軍賞者,斬!
八、私藏戰利品,不繳歸公者,斬!
九、結黨營私,煽動叛亂者,斬!
十、對上官不敬,以下犯上者,斬!
孫權看罷,很是高興,此十斬正合其心意,「元直果真大才矣!子敬且看看,是否還有其他意見?」
說罷將手中呈條遞給魯肅,隨即問一旁的胡綜道:「偉則,呂范在何處?速召來。」
胡綜作為孫權的貼身秘書,對各種情況了如指掌,應道:「呂將軍這會應在太守府,我這就讓人去請!」
魯肅看完亦點了點頭,心中對此軍紀十條也頗為滿意,答道:「主公,徐軍師此軍紀十斬切中要害,正是軍治核心,可用!」
「另,我軍既已得江夏,何不效仿昔日高祖!」
孫權心中一點,「子敬是說,約法三章?」
公元前207年,劉邦領兵搶先由中原進入秦川到達秦王朝國都咸陽,秦王子嬰出城獻國璽投降,秦朝正式滅亡。
劉邦入城後,秋毫無犯將秦朝的宮廷重地及財寶物資府庫予以保護或封存,將十萬大軍撤駐城外霸上。
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他們宣布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如今我和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
「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
「除此之外,秦朝的繁律苛法均可全部廢除!各級官吏都各自按原任職務堅守崗位,執行公務。」
父老、豪傑們對此都表示擁護,接下來,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使約法三章家喻戶曉。
在孫權看來,「約法三章」卻是有其優點,但也有其缺點,適不適用且兩說。
「約法三章」極大地穩定了社會秩序。
在秦朝嚴苛律法和繁重賦稅徭役的長期壓迫下,百姓苦不堪言。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簡單明了,讓百姓看到了新政權的寬容和公正,贏得了民心,為劉邦在楚漢之爭中爭取到關中地區百姓的支持,使他在政治上占據了優勢地位。
從經濟角度來講,這種簡明扼要的法令有利於經濟復甦。
百姓不再擔心無端被治罪,安心從事生產活動,商業活動也能在相對穩定的環境下開展,促進了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在軍事方面,約法三章有助於軍隊形象的改善。
它使得劉邦的軍隊和秦朝的殘暴軍隊形象形成鮮明對比,讓百姓願意支持劉邦軍隊,為軍隊提供物資等諸多保障,軍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得到增強。
但是,從法律體系的角度看,它過於簡略。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統治區域的擴大,僅有這三條法令遠遠不能涵蓋社會治理的各個方面。
如損毀其他人財物怎麼算,尋釁滋事怎麼算。
也許是看出了孫權的不滿意,魯肅接著解釋道。
「我們學其於民秋毫無犯即可,後面的其餘法律廢除顯然不可取!」
「所謂:嚴極用舒,舒極用嚴。」
「秦末法令嚴苛,百姓苦不堪言,高祖用寬鬆舒緩之法令,自可得民心。」
「但東漢,靈帝以來,由於政治腐敗、社會動盪等因素,律法在執行和司法實踐中存在諸多問題。」
「如濫用赦贖,導致法律的威懾力下降,罪犯心存僥倖;規章制度缺乏硬約束力,官員尸祿素餐、普遍瀆職,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
「以末將看來,亂世當用重典!」
還有一些內容魯肅沒說,東漢以來,法律儒家化現象明顯,儒家的倫理道德觀念對法律產生了深刻影響。
例如,復私仇之風興盛,替父報仇、為友復仇等行為因符合儒家孝、義觀而受到普遍稱揚,一些地方官吏甚至不惜棄官私自釋放復仇者。
據魯肅所知,身旁的徐庶就在此列,當然他確實是人才,但不代表魯肅就認可這樣的行為,只是不好明說。
孫權點了點頭,他就說,魯肅怎會如此不智,這才對嘛!
「可,子敬你是江夏都督,此事就由你安排,約法三章!宣傳江東仁義,於百姓秋毫無犯!」
「另,於太守府門口設『鳴冤鼓』,告知四方百姓,有何怨屈,縣衙不能處理者,可敲『鳴冤鼓』。」
「喏!主公英名!」
正好這時,呂范來了,「主公!」
「子衡,你來得正好,軍師寫了《軍紀十斬》,還有子敬的約法三章,你組織成立一個『糾查隊』,排查城內軍紀!」
「敢酗酒誤事,懈怠職守者,斬!」
「敢姦淫婦女,擄掠百姓者,斬!」
呂范心中一稟,卻對此頗為贊同,「喏!末將一定嚴查!絕不徇私!」
孫權點了點頭,他用呂范的原因,一個是他軍職高,另一個就是看重他為人嚴謹,不徇私。
更有幾家門戶大開,卻不見人影,顯然已經被亂兵洗禮。
孫權微微皺眉,這可不是他想看到的,如此亂象,如何得民心,如何能長久。
徐庶見孫權皺眉,心中一動,說道:「主公可是不滿我軍軍紀?」
周泰聞言,環視一周,沒發現有何不妥,顯然已經習以為常。
孫權點了點頭,道:「還是元直懂我,我們如今雖然得到了夏口,滅了黃祖,可江夏全境還未收復。」
「諸位請看,這街道一片狼藉,家家關門閉戶,百姓防我們若防賊寇,我等如何能得到百姓依附?」
眾人環視四周,窗沿下的眼睛紛紛閃避,唯恐避之不及。
魯肅聞言,嘆了口氣,拱手說道:「末將慚愧,有負主公!」
孫權擺了擺手,「不怪子敬,戰事剛歇,你來不及整肅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此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了,無規矩不成方圓,軍紀必須嚴明!」
徐庶聞言,心中欣慰,自己沒有看錯,吳侯果有人主之氣度,他遂拿出袖中早已準備好的呈條。
「主公,在下曾粗略整理過一份軍紀,請主公過目!」
孫權接過呈條,心中一動,徐庶這哪裡是看出了自己不滿軍紀,看其準備,他怕就是找個由頭說軍紀的事而已,這些智者果然不可小覷。
孫權看向手中呈條:今欲興霸業,保境安民,軍紀整肅乃重中之重,關乎生死存亡,不可不察。
於行軍作戰,聞鼓必進,鳴金則止,若有違者,軍陣必亂,首尾難顧,致敗之由也,當斬以明軍令之威。
......
再者,嚴禁士兵侵擾百姓,奸淫擄掠之事,一旦發生,民心背離,雖得尺寸之地,亦失根基所在。
......
值此亂世,唯有嚴整軍紀,方能使將士用命,百姓歸心,進而成就大業,威震四方。
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者,斬!
二、妄議軍情,泄露機密者,斬!
三、臨陣脫逃,棄戰友於不顧者,斬!
四、違抗將令,擅作主張者,斬!
五、姦淫婦女,擄掠百姓者,斬!
六、酗酒誤事,懈怠職守者,斬!
七、虛報軍功,冒領軍賞者,斬!
八、私藏戰利品,不繳歸公者,斬!
九、結黨營私,煽動叛亂者,斬!
十、對上官不敬,以下犯上者,斬!
孫權看罷,很是高興,此十斬正合其心意,「元直果真大才矣!子敬且看看,是否還有其他意見?」
說罷將手中呈條遞給魯肅,隨即問一旁的胡綜道:「偉則,呂范在何處?速召來。」
胡綜作為孫權的貼身秘書,對各種情況了如指掌,應道:「呂將軍這會應在太守府,我這就讓人去請!」
魯肅看完亦點了點頭,心中對此軍紀十條也頗為滿意,答道:「主公,徐軍師此軍紀十斬切中要害,正是軍治核心,可用!」
「另,我軍既已得江夏,何不效仿昔日高祖!」
孫權心中一點,「子敬是說,約法三章?」
公元前207年,劉邦領兵搶先由中原進入秦川到達秦王朝國都咸陽,秦王子嬰出城獻國璽投降,秦朝正式滅亡。
劉邦入城後,秋毫無犯將秦朝的宮廷重地及財寶物資府庫予以保護或封存,將十萬大軍撤駐城外霸上。
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他們宣布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如今我和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
「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
「除此之外,秦朝的繁律苛法均可全部廢除!各級官吏都各自按原任職務堅守崗位,執行公務。」
父老、豪傑們對此都表示擁護,接下來,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使約法三章家喻戶曉。
在孫權看來,「約法三章」卻是有其優點,但也有其缺點,適不適用且兩說。
「約法三章」極大地穩定了社會秩序。
在秦朝嚴苛律法和繁重賦稅徭役的長期壓迫下,百姓苦不堪言。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簡單明了,讓百姓看到了新政權的寬容和公正,贏得了民心,為劉邦在楚漢之爭中爭取到關中地區百姓的支持,使他在政治上占據了優勢地位。
從經濟角度來講,這種簡明扼要的法令有利於經濟復甦。
百姓不再擔心無端被治罪,安心從事生產活動,商業活動也能在相對穩定的環境下開展,促進了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在軍事方面,約法三章有助於軍隊形象的改善。
它使得劉邦的軍隊和秦朝的殘暴軍隊形象形成鮮明對比,讓百姓願意支持劉邦軍隊,為軍隊提供物資等諸多保障,軍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得到增強。
但是,從法律體系的角度看,它過於簡略。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統治區域的擴大,僅有這三條法令遠遠不能涵蓋社會治理的各個方面。
如損毀其他人財物怎麼算,尋釁滋事怎麼算。
也許是看出了孫權的不滿意,魯肅接著解釋道。
「我們學其於民秋毫無犯即可,後面的其餘法律廢除顯然不可取!」
「所謂:嚴極用舒,舒極用嚴。」
「秦末法令嚴苛,百姓苦不堪言,高祖用寬鬆舒緩之法令,自可得民心。」
「但東漢,靈帝以來,由於政治腐敗、社會動盪等因素,律法在執行和司法實踐中存在諸多問題。」
「如濫用赦贖,導致法律的威懾力下降,罪犯心存僥倖;規章制度缺乏硬約束力,官員尸祿素餐、普遍瀆職,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
「以末將看來,亂世當用重典!」
還有一些內容魯肅沒說,東漢以來,法律儒家化現象明顯,儒家的倫理道德觀念對法律產生了深刻影響。
例如,復私仇之風興盛,替父報仇、為友復仇等行為因符合儒家孝、義觀而受到普遍稱揚,一些地方官吏甚至不惜棄官私自釋放復仇者。
據魯肅所知,身旁的徐庶就在此列,當然他確實是人才,但不代表魯肅就認可這樣的行為,只是不好明說。
孫權點了點頭,他就說,魯肅怎會如此不智,這才對嘛!
「可,子敬你是江夏都督,此事就由你安排,約法三章!宣傳江東仁義,於百姓秋毫無犯!」
「另,於太守府門口設『鳴冤鼓』,告知四方百姓,有何怨屈,縣衙不能處理者,可敲『鳴冤鼓』。」
「喏!主公英名!」
正好這時,呂范來了,「主公!」
「子衡,你來得正好,軍師寫了《軍紀十斬》,還有子敬的約法三章,你組織成立一個『糾查隊』,排查城內軍紀!」
「敢酗酒誤事,懈怠職守者,斬!」
「敢姦淫婦女,擄掠百姓者,斬!」
呂范心中一稟,卻對此頗為贊同,「喏!末將一定嚴查!絕不徇私!」
孫權點了點頭,他用呂范的原因,一個是他軍職高,另一個就是看重他為人嚴謹,不徇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