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五龍天行璽 2
零二三與我談話後的第二天,清晨徐老來到我住的病房,詢問我這幾天身上的傷恢復的怎麼樣?我告訴他已經無大礙了,這個面相慈祥的老人看著我說道:「我知道你一定有很多的問題想要問我,可是有一些問題我還無法回答你,所以你先問出來吧,我把我知道的告訴你!」我思考了一下問道:「徐老,您跟我爺爺之間的事情我想知道,然後您說的五龍天行璽到底是什麼東西,我怎麼隱隱感覺到這個五龍天行璽在您眼裡要比地王鼎重要?還有關於你們的這個組織到底是幹什麼的?」徐老沉默了一會說道:「關於組織的事情以後你自然會知道,這個我不多講。我和你爺爺的事情那要從1969年說起,當時我大學畢業沒多久,學的考古在一個漢代古墓里由於我出色的技術保住了一批瓷器,得到了領導的認可,之後我便被326局納入。1971年的秋天,我接到任務要求對西北的一座近代古墓進行保護,和我一起執行任務的還有6個人,我們七人一起出發到西北的一座縣城,當時得到的消息是這座古墓里有傳國玉璽的線索!據《冊府元龜》和《明史·輿服志·皇帝寶璽》記載秦始皇統一天下稱皇帝後,丞相李斯取藍田之玉令玉工製成傳國玉璽,作為「皇權神授,正統合法」的信物。又據傳「秦王政十九年(公元前228年),秦破趙,得和氏璧。後統一天下,嬴政稱始皇帝,命李斯取和氏璧用小篆雕刻傳國玉璽,正面刻有「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個蟲鳥篆字,由玉工孫壽刻於其上。這一玉璽,是中國歷代正統皇帝的信物。'受命於天既壽永昌'的含義是:我(皇帝)受上天的任命,(所以)必然國運長壽、永久、昌盛。據傳,秦王政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乘龍舟過洞庭湖,風浪驟起,龍舟將傾,秦始皇慌忙將傳國玉璽拋入湖中,祈求神靈鎮浪。玉璽由此失落。八年後,華陰平舒道有人又將此傳國璽奉上。傳國玉璽復歸秦。秦子嬰元年(公元前207年)冬,沛公劉邦軍灞上,子嬰跪捧玉璽獻於咸陽道左,秦亡。及高祖誅項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璽,世世傳受,號曰漢傳國璽。但是《應氏漢官》《皇甫世紀》記載「漢傳國玉璽」字跡為「受命於天,既壽且康。」西漢末年,外戚王莽篡權,時孺子劉嬰年幼,璽藏於長樂宮太后處。王莽遣其堂弟王舜來索,太后怒而詈之,並擲璽於地,破其一角。王莽令工匠以黃金補之。王莽兵敗被殺,禁衛軍校尉公賓得傳國璽,趨至宛,獻於更始帝劉玄。劉玄三年(公元25年),赤眉軍殺劉玄,立劉盆子。國璽易主劉盆子。後劉盆子兵敗宜陽,傳國璽拱手奉於漢光武帝劉秀。東漢末年,宦官專權。靈帝中平六年,何進入宮誅殺宦官,段珪攜帝出逃,玉璽失蹤。至獻帝時,董卓作亂。孫堅率軍攻入洛陽。某日辰時,兵士見城南甄宮中一井中有五彩雲氣,遂使人入井,見投井自盡之宮女頸上系一小匣,匣內所藏正是傳國玉璽。孫堅如獲至寶,將其秘藏於妻吳氏處。後袁術拘吳氏,奪璽。袁術死,荊州刺史徐璆攜璽至許昌,時曹操挾獻帝而令諸侯,至此,傳國璽得重歸漢室。漢獻帝延康元年(公元220年),獻帝被迫「禪讓」,曹丕建魏,改元黃初。乃使人於傳國璽肩部刻隸字「大魏受漢傳國璽」,以證其非「篡漢」也,實乃欲蓋彌彰。魏元帝曹奐咸熙二年(公元265年),司馬炎依樣而行,稱晉武帝,改元泰始,傳國璽歸晉。晉永嘉五年(公元311年),前趙劉聰俘晉懷帝司馬熾,璽歸前趙。十九年後,後趙石勒滅前趙,得璽。更別出心裁,於右側加刻「天命石氏」。又二十年,再傳冉魏。後冉魏求乞東晉軍救援,傳國璽為晉將領騙走,並以三百精騎連夜送至首都建康(今南京),由此,傳國璽乃重歸晉朝司馬氏囊中。南朝時,傳國璽歷經宋、齊、梁、陳四代更迭。隋一統華夏,將傳國璽收入隋宮。大業十四年(公元618年)3月,隋煬帝楊廣被殺於江都(今揚州),隋亡。蕭後攜隋煬帝孫楊政道及玉璽遁入漠北突厥。貞觀四年(公元630年),李靖率軍討伐突厥,同年,蕭後與隋煬帝孫楊政道背突厥而返歸中原,該玉璽歸於李唐。唐末,天下大亂,群雄四起。唐天佑四年(公元907年),朱全忠廢唐哀帝,奪傳國璽,建後梁。十六年後,李存勖滅後梁,建後唐,傳國璽轉歸後唐。後唐清泰四三年閏月辛巳辰時,後唐末帝李從珂舉族與皇太后曹氏自焚於玄武樓,傳國玉璽就此失蹤。後晉天福三年七月辛酉,制皇帝受命寶,以「受天明命,惟德允昌」為文。後周廣順三年二月,內製國寶兩座,詔中書令馮道書寶文,其一以「皇帝承天受命之寶」為文,其一以「皇帝神寶」為文。宋太祖受禪,傳此二寶,又制「大宋受命之寶」。至太宗,又別制「承天受命之寶」。宋仁宗慶曆八年冬十一月己亥,作「皇帝欽崇國祀之寶」。宋哲宗時,有農夫名段義者於耕田時發現傳國璽,送至朝廷。經十三位大學士依據前朝記載多方考證,認定乃始皇帝所制傳國璽。而朝野有識之士多疑其偽。至北宋末年,徽宗好風雅,增刻印璽十方。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金兵破汴梁,徽欽二帝被掠,「傳國璽」被金國掠走,此後便銷聲匿跡。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世祖忽必烈崩。「傳國玉璽」忽現於大都,叫賣於市,為權相伯顏命人購得。後伯顏曾將蒙元收繳各國之歷代印璽統統磨平,分發給王公大臣刻制私人印章。傳國玉璽亦恐在其中而遭不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