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行李箱裡的她3
既然嫌疑人不是孫軍,那麼還會是誰呢?李霞生前的人際關係又是如此的複雜,怎麼才能找到消失了的嫌疑人?就在隊裡一籌莫展的時候,一則消息帶來了希望。
就在警方排查的時候,李霞的鄰居在31日那晚出門時剛好遇見了負氣出門的李霞,當時鄰居很清楚的聽到了李霞與電話里的人正在交談,鄰居告訴民警,她聽到李霞說「你什麼時候來接我?」「你過不過來?」這幾句內容,於是,新的線索就此出現。
與此同時,陳小波也調取到了李霞的通訊記錄,按照鄰居所說的時間,找到了當時的通訊號碼,而這個號碼也就是李霞生前最後的通話聯繫人,從以上的發現,刑偵大隊的視線馬上便轉移到此人身上。
經過進一步的調查,發現該號碼在6月2日開始就處於關機狀態,所有的聯繫渠道都沒了,一切都消失了。
但是相對於現代的刑偵手段來說這一切都是透明的,莫菲菲在信息庫里很快就找到了這個號碼登記的身份證,新的嫌疑人也浮出了水面。
張秋芳,A市人,40歲,已婚。可就在刑偵大隊在對此人進行行蹤調查時,卻意外的發現這個時候的張秋芳在一個星期前邊已經離開了A市,最後的登記信息是乘坐高鐵到了H省的T市。
在科技信息如此發達的年代,無可否認滿街的攝像頭也許會讓某些人感到被監控的不安,可是更多的卻是讓罪犯無所遁形。
刑偵大隊很快就找到了張秋芳的落腳點,綜合以上所有的線索,此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為了避免夜長夢多,孟宗決定連夜出警跨省追捕。
孟宗看著手下的一群人,沉思了一下才說道:「小玉,你聯繫H省的當地警方,華眉、佳華、曉輝、曉波你們和我一起出發,李旭你在家裡待命。」孟宗這是考慮到李旭婚期將近,故此特意安排他守家,並不打算讓李旭也參與進來。
李旭也是明白隊長的好意,雖然也想參加追捕行動,可是知道孟宗的脾氣,只好笑著答應下來,一行人便紛紛離座準備出發。
華眉拿起電話正準備聯繫家裡人,孟宗等他打完了電話才說道:「華眉,做我們這個工作的,有時候就是這樣,你能習慣嗎?」孟宗對華眉十分的看好,這小伙子性格討人喜歡,身手利落,腦袋機靈,工作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因此便打算重點栽培。
華眉放下了手機笑著說道:「隊長,進入警校的時候我們就已經宣誓了,我是中國人民警察,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絕對領導,矢志獻身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為捍衛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安寧而英勇奮鬥!」
孟宗滿意的點了點頭,拍了一下華眉的肩膀,便領著華眉到了樓下的警車,其他人也已經到齊了,見狀孟宗便一腳油門往H省駛去。
至於跨省追捕為什麼會選擇開車而不是更為便捷的交通工具,那是因為處於幾方面考慮的,首先就是手續問題,相比於飛機和高鐵,開車可以減少繁瑣的安檢和登機手續,節省時間和效率,而且在應對複雜地形和本身的靈活性便利性來說,自己開車還是有更多的優勢。至於在偵查初期,如果嫌疑人位置尚未鎖定,且需要進行廣泛的外出偵查,路途遙遠的情況下,通常不會選擇開車,而是選擇高鐵或飛機。一旦確定了嫌疑人的具體位置,為了提高抓捕效率,最大的可能就是選擇開車前往,而且運送嫌疑人時也不會給當地群眾的出行帶來麻煩。
到了第二天的中午,孟宗一行人也來到了張秋芳落腳的賓館,根據調查,張秋芳在事發後就登記入住了這家賓館,此後便沒有再出現,也沒有退房,平時也沒有要求客房服務,不過通過監控還是知道這段時間他一直都是叫外賣送進房間。
孟宗正準備接過賓館服務員遞過來的房卡,華眉卻上前一步提前把房卡拿在手上,看著孟宗輕輕笑道:「隊長,讓我來吧。」
孟宗看著華眉自信的樣子,沉默著點了點頭:「注意安全,行動!」
華眉站在房門前,豎起耳朵側耳傾聽了一陣,並沒有發現古怪,拿起房卡貼近了房門的感應器,『滴』的一聲,華眉身先士卒第一個就沖了進去,其餘人跟隨在華眉身後也是魚貫而入。
只見一名40歲左右的男人赤裸著上身,正一臉震驚的看著一群人衝進來,還沒反應過來的他便被華眉直接按在身下,同時也控制住他本能掙紮起來的雙手。
等把人控制起來後,華眉看著這個一臉瘦削的男子才詢問道:「你就是張秋芳?」實在是因為這人的樣貌和資料中那個國字口臉的樣子有點差距。
男子這才回過神來,看著面前身穿警服烏泱泱的一群人,他苦笑著點了點頭:「是的,沒想到你們那麼快就來了,也好,反正這幾天我也受夠了。」
隨著張秋芳的這一句話,這一切都要水落石出了。
等和當地警方交接完畢,孟宗一行人押送著張秋芳也回到了A市。
審訊室內,張秋芳對於殺害李霞並且拋屍一事供認不諱,也許是這段時間內心的痛苦煎熬,讓這個40歲的男人顯得十分的蒼老,和案發前簡直是判若兩人,沒等華眉開始審訊,他便十分主動的把事情交代了個乾乾淨淨。
有時候不得不承認色字頭上一把刀。
根據張秋芳交代,他和被害人李霞認識於一年前,那時候的他跟著朋友來到李霞的家裡聚會,對於這個言語輕佻的女子他也是十分的心癢難耐,後來交往多了借著酒意便順理成章的混搭在一起了,只是雙方也有了家庭,出於考慮只是打算玩玩的張秋芳並沒有想到會發生之後的事情。
之所以會殺害李霞,在張秋芳的口供中得知,李霞本人因為丈夫長期不在家,導致需求異常強烈,已經上了年紀的他無法滿足李霞的需求,他也隱隱約約的感覺到李霞並不至自己一個情人,只是這事他沒有辦法證明。
5月31日那天晚上,他去接李霞到了一家日租房,兩人風雨過後李霞卻還是不滿足,在多次索取未果後便出言嘲諷了張秋芳幾句。
就在第二天的早上,李霞突然提出要張秋芳給他五萬塊,她有個朋友需要幫助,並且揚言威脅張秋芳,如果他不答應就要跑到張秋芳的家中去鬧,這時候的李霞也許是想到了孫軍,又或者是她自己的想法,卻沒想到因為這五萬塊錢,她便丟掉了性命。
張秋芳本來對於李霞昨晚的一番嘲諷就已經是十分的憤怒,一大早卻又聽到她要問自己拿錢,一直都是想著玩玩就好的張秋芳終於也忍不住了,自己早已成家,這事要是鬧到家裡自己肯定是身敗名裂,便隨口找了個理由穩住了李霞,但也就是在這一刻開始,他對李霞便有了一場預謀性的謀殺。
時間來到6月2日,張秋芳平時也喜歡看一些刑偵節目,偶爾得知降壓藥等讓人沉睡不醒,因此便於當天在附近藥店購買了降壓藥卡托普利,混在飲料里騙李霞喝下。
果然與張秋芳預料的一般,李霞喝下加了藥的飲料後便昏昏欲睡,只是看著一直還沒有睡死過去的李霞,張秋芳卻是等不及了,按捺不住心裡罪惡的他拿出早已準備好的羊角錘,狠命的往李霞的頭上砸去。
等李霞倒在血泊之中停止了呼吸後,張秋芳這才擦乾身上的血跡,出門買了一個行李箱,把李霞打包整齊放進行李箱,放進汽車在驅車來到河邊,就在他準備拋屍的時候,他擔心行李箱會浮出水面引起其他人注意,便挖起河邊的一塊大石頭,在汽車裡找了一條繩子繫上,這才把行李箱沉入河中。
在他看來也許是天衣無縫,其實是漏洞百出的殺人拋屍案就此形成。
做完這一切的張秋芳卻是感到十分的後怕,在處理完屍體以後他才想起自己一時衝動殺了人,滿腦子都是漿糊的他便拋家棄子隨便買了一張高鐵票跑到了H省,可是人生路不熟的他用自己的身份證登記入住後便不知何去何從了,這些天的他都是渾渾噩噩的度日如年,按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落網了,也心安了。
有時候事情就是這麼簡單,衝動並不是殺人的藉口,犯了罪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凡事三思而後行,只是可惜沒有那麼多的如果,否則張秋芳也許會說如果知道會如此,當初就如何的不應該了。
當刑偵大隊收集證據、偵查工作完成,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將案件移送到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如果決定移送,那麼就會將案件材料、證據等一併移送至同級的人民檢察院。
當張秋芳被移交檢察院後,等待他的,將會是法律的嚴懲。
就在警方排查的時候,李霞的鄰居在31日那晚出門時剛好遇見了負氣出門的李霞,當時鄰居很清楚的聽到了李霞與電話里的人正在交談,鄰居告訴民警,她聽到李霞說「你什麼時候來接我?」「你過不過來?」這幾句內容,於是,新的線索就此出現。
與此同時,陳小波也調取到了李霞的通訊記錄,按照鄰居所說的時間,找到了當時的通訊號碼,而這個號碼也就是李霞生前最後的通話聯繫人,從以上的發現,刑偵大隊的視線馬上便轉移到此人身上。
經過進一步的調查,發現該號碼在6月2日開始就處於關機狀態,所有的聯繫渠道都沒了,一切都消失了。
但是相對於現代的刑偵手段來說這一切都是透明的,莫菲菲在信息庫里很快就找到了這個號碼登記的身份證,新的嫌疑人也浮出了水面。
張秋芳,A市人,40歲,已婚。可就在刑偵大隊在對此人進行行蹤調查時,卻意外的發現這個時候的張秋芳在一個星期前邊已經離開了A市,最後的登記信息是乘坐高鐵到了H省的T市。
在科技信息如此發達的年代,無可否認滿街的攝像頭也許會讓某些人感到被監控的不安,可是更多的卻是讓罪犯無所遁形。
刑偵大隊很快就找到了張秋芳的落腳點,綜合以上所有的線索,此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為了避免夜長夢多,孟宗決定連夜出警跨省追捕。
孟宗看著手下的一群人,沉思了一下才說道:「小玉,你聯繫H省的當地警方,華眉、佳華、曉輝、曉波你們和我一起出發,李旭你在家裡待命。」孟宗這是考慮到李旭婚期將近,故此特意安排他守家,並不打算讓李旭也參與進來。
李旭也是明白隊長的好意,雖然也想參加追捕行動,可是知道孟宗的脾氣,只好笑著答應下來,一行人便紛紛離座準備出發。
華眉拿起電話正準備聯繫家裡人,孟宗等他打完了電話才說道:「華眉,做我們這個工作的,有時候就是這樣,你能習慣嗎?」孟宗對華眉十分的看好,這小伙子性格討人喜歡,身手利落,腦袋機靈,工作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因此便打算重點栽培。
華眉放下了手機笑著說道:「隊長,進入警校的時候我們就已經宣誓了,我是中國人民警察,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絕對領導,矢志獻身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為捍衛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安寧而英勇奮鬥!」
孟宗滿意的點了點頭,拍了一下華眉的肩膀,便領著華眉到了樓下的警車,其他人也已經到齊了,見狀孟宗便一腳油門往H省駛去。
至於跨省追捕為什麼會選擇開車而不是更為便捷的交通工具,那是因為處於幾方面考慮的,首先就是手續問題,相比於飛機和高鐵,開車可以減少繁瑣的安檢和登機手續,節省時間和效率,而且在應對複雜地形和本身的靈活性便利性來說,自己開車還是有更多的優勢。至於在偵查初期,如果嫌疑人位置尚未鎖定,且需要進行廣泛的外出偵查,路途遙遠的情況下,通常不會選擇開車,而是選擇高鐵或飛機。一旦確定了嫌疑人的具體位置,為了提高抓捕效率,最大的可能就是選擇開車前往,而且運送嫌疑人時也不會給當地群眾的出行帶來麻煩。
到了第二天的中午,孟宗一行人也來到了張秋芳落腳的賓館,根據調查,張秋芳在事發後就登記入住了這家賓館,此後便沒有再出現,也沒有退房,平時也沒有要求客房服務,不過通過監控還是知道這段時間他一直都是叫外賣送進房間。
孟宗正準備接過賓館服務員遞過來的房卡,華眉卻上前一步提前把房卡拿在手上,看著孟宗輕輕笑道:「隊長,讓我來吧。」
孟宗看著華眉自信的樣子,沉默著點了點頭:「注意安全,行動!」
華眉站在房門前,豎起耳朵側耳傾聽了一陣,並沒有發現古怪,拿起房卡貼近了房門的感應器,『滴』的一聲,華眉身先士卒第一個就沖了進去,其餘人跟隨在華眉身後也是魚貫而入。
只見一名40歲左右的男人赤裸著上身,正一臉震驚的看著一群人衝進來,還沒反應過來的他便被華眉直接按在身下,同時也控制住他本能掙紮起來的雙手。
等把人控制起來後,華眉看著這個一臉瘦削的男子才詢問道:「你就是張秋芳?」實在是因為這人的樣貌和資料中那個國字口臉的樣子有點差距。
男子這才回過神來,看著面前身穿警服烏泱泱的一群人,他苦笑著點了點頭:「是的,沒想到你們那麼快就來了,也好,反正這幾天我也受夠了。」
隨著張秋芳的這一句話,這一切都要水落石出了。
等和當地警方交接完畢,孟宗一行人押送著張秋芳也回到了A市。
審訊室內,張秋芳對於殺害李霞並且拋屍一事供認不諱,也許是這段時間內心的痛苦煎熬,讓這個40歲的男人顯得十分的蒼老,和案發前簡直是判若兩人,沒等華眉開始審訊,他便十分主動的把事情交代了個乾乾淨淨。
有時候不得不承認色字頭上一把刀。
根據張秋芳交代,他和被害人李霞認識於一年前,那時候的他跟著朋友來到李霞的家裡聚會,對於這個言語輕佻的女子他也是十分的心癢難耐,後來交往多了借著酒意便順理成章的混搭在一起了,只是雙方也有了家庭,出於考慮只是打算玩玩的張秋芳並沒有想到會發生之後的事情。
之所以會殺害李霞,在張秋芳的口供中得知,李霞本人因為丈夫長期不在家,導致需求異常強烈,已經上了年紀的他無法滿足李霞的需求,他也隱隱約約的感覺到李霞並不至自己一個情人,只是這事他沒有辦法證明。
5月31日那天晚上,他去接李霞到了一家日租房,兩人風雨過後李霞卻還是不滿足,在多次索取未果後便出言嘲諷了張秋芳幾句。
就在第二天的早上,李霞突然提出要張秋芳給他五萬塊,她有個朋友需要幫助,並且揚言威脅張秋芳,如果他不答應就要跑到張秋芳的家中去鬧,這時候的李霞也許是想到了孫軍,又或者是她自己的想法,卻沒想到因為這五萬塊錢,她便丟掉了性命。
張秋芳本來對於李霞昨晚的一番嘲諷就已經是十分的憤怒,一大早卻又聽到她要問自己拿錢,一直都是想著玩玩就好的張秋芳終於也忍不住了,自己早已成家,這事要是鬧到家裡自己肯定是身敗名裂,便隨口找了個理由穩住了李霞,但也就是在這一刻開始,他對李霞便有了一場預謀性的謀殺。
時間來到6月2日,張秋芳平時也喜歡看一些刑偵節目,偶爾得知降壓藥等讓人沉睡不醒,因此便於當天在附近藥店購買了降壓藥卡托普利,混在飲料里騙李霞喝下。
果然與張秋芳預料的一般,李霞喝下加了藥的飲料後便昏昏欲睡,只是看著一直還沒有睡死過去的李霞,張秋芳卻是等不及了,按捺不住心裡罪惡的他拿出早已準備好的羊角錘,狠命的往李霞的頭上砸去。
等李霞倒在血泊之中停止了呼吸後,張秋芳這才擦乾身上的血跡,出門買了一個行李箱,把李霞打包整齊放進行李箱,放進汽車在驅車來到河邊,就在他準備拋屍的時候,他擔心行李箱會浮出水面引起其他人注意,便挖起河邊的一塊大石頭,在汽車裡找了一條繩子繫上,這才把行李箱沉入河中。
在他看來也許是天衣無縫,其實是漏洞百出的殺人拋屍案就此形成。
做完這一切的張秋芳卻是感到十分的後怕,在處理完屍體以後他才想起自己一時衝動殺了人,滿腦子都是漿糊的他便拋家棄子隨便買了一張高鐵票跑到了H省,可是人生路不熟的他用自己的身份證登記入住後便不知何去何從了,這些天的他都是渾渾噩噩的度日如年,按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落網了,也心安了。
有時候事情就是這麼簡單,衝動並不是殺人的藉口,犯了罪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凡事三思而後行,只是可惜沒有那麼多的如果,否則張秋芳也許會說如果知道會如此,當初就如何的不應該了。
當刑偵大隊收集證據、偵查工作完成,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將案件移送到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如果決定移送,那麼就會將案件材料、證據等一併移送至同級的人民檢察院。
當張秋芳被移交檢察院後,等待他的,將會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