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顧命大臣——桑弘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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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弘羊,河南洛陽人,西漢時期政治家、理財專家、漢武帝的顧命大臣之一,官至御史大夫。出身商人家庭,以精於心算入侍宮中,歷任侍中、大農丞、治粟都尉、大司農等職。在漢武帝大力支持下,先後推行算緡、告緡、鹽鐵官營、均輸、平準、幣制改革、酒榷等經濟政策,同時組織六十萬人屯田戍邊,防禦匈奴。漢昭帝即位,桑弘羊遷任御史大夫,與霍光、金日磾等同為輔政大臣。鹽鐵會議召開,因賢良文學指責鹽鐵官營和均輸、平準等政策「與民爭利」,桑弘羊與之展開辯論,會後,改酒類專賣為徵稅,其他政策仍沿襲不變。因與霍光政見發生分歧,被捲入燕王劉旦和上官桀父子的謀反事件,牽連被殺。

  桑弘羊,出生於洛陽的一戶富商家庭,少年時期的桑弘羊就能幫助家庭進行一些理財活動。另一方面,出將入相、封土拜爵的出仕立功思想,牢牢占據著桑弘羊的頭腦。

  年僅十三歲的桑弘羊,以「精於心算」名聞洛陽,漢廷詔書,特拔桑弘羊入宮,任侍中,由此踏上了仕途。

  長期在武帝身邊伴讀,使桑弘羊與武帝形成了親密的君臣關係,並逐漸成為武帝的得力助手。

  為了應對因對外戰爭造成的財政虧空問題,武帝採納鄭當時的建議,下令實施鹽鐵官營政策,將原屬少府管轄的鹽鐵劃歸大農令,由國家壟斷鹽鐵的生產,並任命大鹽商東郭咸陽、大冶鐵商孔僅為大農丞專門負責此事。桑弘羊由於善於計算經濟問題,仍作為侍中參與鹽鐵官營規劃,負責「計算」和「言利」之事,武帝提拔桑弘羊為大農丞,統管會計事務。

  漢武帝任命桑弘羊為治粟都尉,並代理大農令。此後,推行鹽鐵官營制度和均輸法,創立平準法,實行納粟拜爵、補官及贖罪政策;大農令改稱大司農,其屬官系統也得到整頓和擴大,桑弘羊授大司農,任內推行酒榷制度,因受到其昆弟子犯法的株連,被貶為搜粟都尉,但仍代理大司農的職務。

  漢軍出兵西域,再次攻破車師後,桑弘羊與田千秋等聯名上書,建議武帝擴大輪台屯田,加強輪台、渠犁的屯田規模,以保障軍糧供給。武帝下《輪台詔》,對桑弘羊等人的建議不予採納,並檢討戰爭中的錯誤,提出調整政策,儘管如此,後世學者對於漢武帝的政策是否由此發生根本性的轉折,仍存爭議。

  漢武帝病重,將年僅八歲的劉弗陵立為皇太子,武帝詔近臣託孤,任命奉車都尉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接受遺詔輔政,加封桑弘羊為御史大夫,金日磾為車騎將軍,上官桀為左將軍,共同輔佐少主。

  劉弗陵登基為帝,為漢昭帝,遵照武帝遺詔,由大將軍霍光主持國政、領尚書事,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為其副手。

  輔政大臣中,金日磾早卒,田千秋不任事,大權主要在霍、桑、上官三人手中。霍光深得漢武帝的信任,在昭帝繼位後地位尤為突出。

  桑弘羊,在資歷、功勞等方面優於霍光,兩人存在權力之爭,在政見上也有所不同。桑弘羊的理財政策,並未隨著武帝去世而廢除,反而繼續貫徹。

  桑弘羊,因此經常自誇功勞,並以此作為替子弟謀官的資本,卻屢屢被霍光拒絕,因而桑弘羊與霍光矛盾也慢慢激化。上官桀與霍光有聯姻關係,其子上官安娶霍光長女為妻,生有一女上官氏,但或許是考慮到桑弘羊在朝中根基深厚,上官桀也逐漸傾向聯合桑弘羊對抗霍光。

  昭帝十二歲,鄂邑長公主為其選皇后,上官安打算讓年僅六歲的女兒上官氏,入主後宮,遭到霍光反對。上官安與鄂邑長公主的情夫丁外人關係要好,轉而通過公主立女上官氏為皇后,上官家族為了回報鄂邑長公主,想將丁外人封為列侯,被霍光以「無功不得封侯」駁回。雙方因而結怨,成為政敵,上官桀等就與桑弘羊聯合起來,反對霍光獨攬大權。

  杜延年建議行文帝時期政策,提倡節儉、對民寬和,霍光採納,詔令三輔、太常各舉「賢良」二人,各郡國察舉「文學」一人。召集抵達京師的賢良文學,商議罷黜鹽、鐵、酒等專營政策,在會議上,從民間來的賢良文學與桑弘羊,就包括鹽鐵等經濟政策在內的漢武帝的內外政策,展開了激烈論辯。

  會議結束,通過這次會議,霍光成功利用賢良文學批評和打擊了自己的政治對手,贏得了比較廣泛的輿論支持,經濟上也使得官營政策有所收縮,罷黜了郡國酒榷和關內鐵官。然而,以鹽鐵國營、均輸平準為主的興利之事,鹽鐵會議後仍繼續承襲。

  上官桀等人勾結燕王劉旦,密謀燕王上書昭帝揭發霍光謀反,由桑弘羊組織朝臣彈劾霍光,被昭帝識破。昭帝也因此更加親近霍光而疏遠上官一派,霍光的輔政地位愈加穩固。

  上官桀等籌劃政變,由鄂邑長公主設宴邀請霍光,命埋伏的兵士將霍光殺掉,廢除漢昭帝,擁立燕王劉旦。公主門下的稻田使者燕倉,發覺了他們的陰謀。昭帝、霍光在政變未發動之前,先發制人,將主謀政變的大臣統統逮捕,桑弘羊亦牽連被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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