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屢治大獄——咸宣
咸宣,河東楊人,初為河東佐史,辦事幹練,武帝征為廄丞,遷御史及御史中丞。在職近二十年,屢治大獄,常杜殺無辜,號稱「敢決疑」。後為左內史,事必親躬,用法苛重,繼為右扶風,因追捕屬吏射中上林苑門,坐罪誅。
咸宣,以佐史的身份供職於河東太守。衛青將軍派人到河東買馬,看到咸宣無比能幹,稟報皇上,徵調他擔任廄丞。公事辦理得很好,逐漸升到御史和中丞,派他審理主父偃以及淮南王謀反的案件,用細微的條文苛刻加以誣陷,誅殺的人很多,號稱為敢於判決疑難案件。
多次罷官多次起用,擔任御史和中丞的職務將近二十年。王溫舒擔任中尉,而咸宣擔任左內史。他治理很瑣碎,大事小事都要通過他的手,親自布置縣裡各大部門的財物,官吏包括縣長縣丞都不能隨便變動,否則就用重法懲辦他們。做官幾年,其他各郡從事治標有效,但只有咸宣能夠從治標達到治本,能夠自己實行那些辦法,雖然這難以作為常法。
中途被廢黜,後又擔任右扶風,因恨其下吏成信,成信逃匿上林苑中,咸宣派眉縣縣長帶領吏員和士兵,越過護欄進入上林苑中的蠶室門裡進攻亭閣擊殺成信,射中了上林苑的門,咸宣被交給法司,被認為大逆不道,判處滅族,自殺了,接著杜周受到信任被起用。
當時,郡守都尉和各王國的高級官吏想要進行治理的,治理方法大概都仿效王溫舒等,可是官吏和平民更加輕易觸犯法律,盜賊更加頻繁發生。
南陽郡有梅免、百政,楚地有段中、杜少,齊地有徐勃,燕地、趙地一帶有堅盧、范主這夥人。大幫伙達到幾千人,任意自立名號,進攻城邑,奪取武庫兵器,釋放死囚,捆縛侮辱郡守都尉,殺死二千石官吏,張貼檄文通告各縣府催促準備飲食,小幫伙要用百來計算,搶劫鄉村的數也數不盡。
皇帝派遣御史中丞、丞相長史作為使者督責,還是不能夠制止。於是,就派光祿大夫范昆、各部都尉以及原任九卿張德等人穿著繡衣、拿著符節,用虎符調動軍隊按動員令出擊,對大幫伙殺頭有的達到一萬多人,以及按照法律誅殺給盜賊送酒飯的人,連坐各郡,多的有幾千人。
幾年後,才逐漸抓獲了他們的首領,游散的士兵逃跑了,重新聚集結成團伙據守山川險要的,總是結成群伙進行活動,官府無可奈何。
於是,制訂「沉命法」,宣布說:「盜賊幫伙起事而官吏沒有發覺,或者發覺後,逮捕的人數不夠規定標準的,有關的二千石級官吏以下到小吏員都要處死。」這以後小吏員害怕被殺,即使發現盜賊也不敢告發,擔心不能捕獲,因受處分連累上級官府,上級官府也讓他們不告發。因此,盜賊更多了,上級下級相互設法隱瞞,來逃避法律條文。
咸宣,以佐史的身份供職於河東太守。衛青將軍派人到河東買馬,看到咸宣無比能幹,稟報皇上,徵調他擔任廄丞。公事辦理得很好,逐漸升到御史和中丞,派他審理主父偃以及淮南王謀反的案件,用細微的條文苛刻加以誣陷,誅殺的人很多,號稱為敢於判決疑難案件。
多次罷官多次起用,擔任御史和中丞的職務將近二十年。王溫舒擔任中尉,而咸宣擔任左內史。他治理很瑣碎,大事小事都要通過他的手,親自布置縣裡各大部門的財物,官吏包括縣長縣丞都不能隨便變動,否則就用重法懲辦他們。做官幾年,其他各郡從事治標有效,但只有咸宣能夠從治標達到治本,能夠自己實行那些辦法,雖然這難以作為常法。
中途被廢黜,後又擔任右扶風,因恨其下吏成信,成信逃匿上林苑中,咸宣派眉縣縣長帶領吏員和士兵,越過護欄進入上林苑中的蠶室門裡進攻亭閣擊殺成信,射中了上林苑的門,咸宣被交給法司,被認為大逆不道,判處滅族,自殺了,接著杜周受到信任被起用。
當時,郡守都尉和各王國的高級官吏想要進行治理的,治理方法大概都仿效王溫舒等,可是官吏和平民更加輕易觸犯法律,盜賊更加頻繁發生。
南陽郡有梅免、百政,楚地有段中、杜少,齊地有徐勃,燕地、趙地一帶有堅盧、范主這夥人。大幫伙達到幾千人,任意自立名號,進攻城邑,奪取武庫兵器,釋放死囚,捆縛侮辱郡守都尉,殺死二千石官吏,張貼檄文通告各縣府催促準備飲食,小幫伙要用百來計算,搶劫鄉村的數也數不盡。
皇帝派遣御史中丞、丞相長史作為使者督責,還是不能夠制止。於是,就派光祿大夫范昆、各部都尉以及原任九卿張德等人穿著繡衣、拿著符節,用虎符調動軍隊按動員令出擊,對大幫伙殺頭有的達到一萬多人,以及按照法律誅殺給盜賊送酒飯的人,連坐各郡,多的有幾千人。
幾年後,才逐漸抓獲了他們的首領,游散的士兵逃跑了,重新聚集結成團伙據守山川險要的,總是結成群伙進行活動,官府無可奈何。
於是,制訂「沉命法」,宣布說:「盜賊幫伙起事而官吏沒有發覺,或者發覺後,逮捕的人數不夠規定標準的,有關的二千石級官吏以下到小吏員都要處死。」這以後小吏員害怕被殺,即使發現盜賊也不敢告發,擔心不能捕獲,因受處分連累上級官府,上級官府也讓他們不告發。因此,盜賊更多了,上級下級相互設法隱瞞,來逃避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