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都是老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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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回視線,科林從口袋裡摸出一份剛剛在路邊的便利店裡買來的口罩。

  抽出一個後,他戴在了臉上。

  那兩個流浪漢畢竟和他打過照面,就算當時的光線很昏暗,自己沒有看清他們的臉,但這並不意味這兩個流浪漢也沒看清他的臉!

  以防萬一,科林決定遮住自己的面孔。

  十幾分鐘後。

  科林端坐在辯護律師席。

  此刻正是參與本次審判的人員,來的最多的時候。

  科林能夠看出來,膚色各異的旁聽席上,人數最多的還是來自南美洲的移民。

  不用猜也知道,大部分是古巴裔。

  視線移回前方,姍姍來遲的檢察官剛剛坐下。

  看清楚對方的樣貌,科林口罩下的臉勾起一抹弧度。

  居然是老熟人!

  上次起訴馬克那三個小子夜闖停屍房的人。

  對方似乎察覺到了有人在注視自己,幾乎在同時抬起頭來。

  目光短暫交匯後,檢察官卡爾文·科赫皺了皺眉。

  雖然法庭上沒說不能戴口罩,但對方的律師這樣做未免也太沒禮貌了,而且.....那人眉眼之間怎麼透露著一種熟悉感呢?

  因為科林沒有參加庭前會議,相關文件也進行了匿名處理,所以卡爾文並不知道辯護律師的真實身份。

  很快,白頭髮法官和腰間掛著槍械的法警們陸續到場。

  法官環顧一周後敲響法槌,接著大聲宣布道:

  「審判開始,帶犯罪嫌疑人入場!」

  話落,兩個法警為一組,分別帶著一個犯罪嫌疑人從側門走了進來。

  就位之後,法官看向檢察官席位,繼續說道:

  「現在由檢察官卡爾文·科赫做開場陳述!」

  話落,卡爾文站起身,然後拿起桌上的文件,深吸一口氣後念道:

  「依照佛羅里達州法律,我司嚴正指控,被告威爾·阿克曼和納西爾·沃克,犯有盜竊、搶劫、猥褻、非法持槍、謀殺等多種刑事案件。

  其中,盜竊事件發生於......

  謀殺事件發生於9月7日凌晨,兩名犯罪嫌疑人在坎格酒店對面的未竣工大廈,使用狙擊步槍,槍殺了毒販賈爾,被FBI當場抓獲。」

  整個開場陳述大約持續了幾分鐘。

  聽完所有的科林,臉色漸漸陰沉下來。

  艹!艹!艹!

  這兩個流浪漢身上原來還背了那麼多罪名!

  黛安娜為什麼不早點說?

  嘖。

  她問了,但是老子太自信,沒當回事......

  科林有些無語。

  這其實真不能怪他。

  他一直把重心都放在謀殺案上了,誰能料到,那兩個流浪漢本身就是罪行累累。

  對此,兩個流浪漢也表示很倒霉。

  逃避警察的追捕逃的好好的。

  莫名其妙就被幾個FBI用槍頂著腦門給抓了。

  還說他們槍殺了一個毒販?

  結果,不僅把以前犯的那些事給搜羅出來了,還背上黢黑一口大鍋。

  冤!

  實在是太冤了!

  描述完幾個案件的發生過程,卡爾文開始簡單描述起,待會將會出示的人證和物證。

  「願意公開出庭的人證有,梅西百貨的收銀員露西女士,被兩個犯罪嫌疑人猥褻的傑西卡女士,參與抓捕的FBI探長傑斯先生......

  物證有:從梅西百貨偷盜出來的高級服飾,殘留有精斑的內褲,非法持有和槍擊毒販的狙擊步槍......」

  科林聽的很仔細。

  因為事先沒有做調查的話,在證據裡面找漏洞,是一個非常實用的方法。

  很快,他找到了破綻所在。

  盜竊,搶劫和猥褻等犯罪,基本上可以說是人證物證據在。

  但是,

  卡爾文在陳述證物的時候,提到了狙擊步槍。

  美利堅警察太黑暗了!

  賈爾明明是自己槍殺的,而且,槍殺他的那把狙擊槍,現在就安安靜靜的躺在科林儲物室的漁具包里。

  他踏馬不是栽贓陷害是什麼!

  科林深吸一口氣,一個條理清晰的辯護思路,瞬間浮現在他腦海里。

  卡爾文的話音落下,法官扭頭看向科林,一起看過來的,還有包括兩個流浪漢在內的幾十雙眼睛。

  「辯方律師,你可以發言了。」法官面無表情的說道。

  人證物證這麼充足,判個幾十年是板上釘釘的。

  在他看來,請律師無非是走個過場而已。

  科林站起身,沉吟片刻後說道:

  「法官先生,直接進入證據展示的環節吧。」

  聞言,卡爾文臉上露出笑容,他十指交叉,一副勝券在握的樣子。

  對面都放棄抵抗,直接進入證據展示環節了,他還怕什麼?

  唯一讓他感到一絲不安的,是對面那名律師的聲音。

  聽著怪耳熟的,但就是想不起來。

  算了,無所謂了,不管是誰都改變不了這兩個犯罪分子蹲監獄的結果。

  與此同時,兩名流浪漢一臉錯愕的看著科林。

  在警局的時候,不是有個警察悄悄告訴他們,有人花了大價錢,請了一個特別厲害的律師來作辯護嗎?

  怎麼這麼快就繳械投降了!

  好歹抵抗一下啊!

  人證物證一出,還有哪個審判員會同情他們?

  法官微微頷首,輕輕敲擊了一下手裡的法槌,同時說道:

  「現在進入證據展示環節!」

  幾分鐘後,一大堆物證整齊有序的擺放在了十二名陪審員面前。

  他們都是經過隨機抽籤,從不同行業,不同年齡,不同人種挑選過來的。

  在美利堅法庭的民事裁決中,採取的是『多數票』制度,也就是多數人投有罪票,則嫌疑就會被判有罪。

  而在刑事案件中,為了限制官方權力,採取的是『一票否決』制,只要陪審團里有一人投無罪票,那就是無罪!

  這也就意味著,只需要爭取到一名陪審員就行!

  接下來的時間裡,檢察官卡爾文拿著物證和兩個流浪漢一一對峙。

  他們當然不會承認,但在科學的檢測報告和人證的陳述之下,他們的狡辯沒有發揮任何作用!

  最後,卡爾文的目光鎖定在了,放在最後面的那把狙擊槍上。

  他拿起來掂量了一番,感覺有點沉。

  放下之後,他笑著看向兩個面如死灰的流浪漢,說道:

  「這個你們難道也不想承認嗎?」

  話落,兩個流浪漢徹底怒了。

  「Fuck your mother!」

  「那個毒販的死跟我們沒有關係!」

  「對!我們看到了兇手,是FBI沒有抓到他,所以才拿我們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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